《反腐2006》专题报道之一:中国反腐越战越勇_越战越勇最新一期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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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起2006年中国的反腐败形势,中国社会科学院邵道生研究员按捺不住内心的兴奋,身患绝症的躯体瞬间挺立起来。此刻,这位研究腐败问题近二十年的学者面对本刊记者的提问,沧桑的面庞,神采飞扬……
  
  强化中央权威,为最大亮点
  
  记者:2006年中国的反腐败形势,有特色、有成效,值得总结。那么,2006年中国反腐败斗争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邵道生教授说,总体特征是:治表治本,同时进行。坚定地、理性地、扎实地将中国的反腐败斗争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与深度。其中最让人惊喜、值得大书一笔的,就是通过反腐败斗争大大地强化了中央权威。
  应该说,十六大以来整个社会的反腐形势是一天天向人民希望的方向发展的。但是,就各地的反腐形势来看依然很不平衡。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有些地区反腐败的阻力比较大,“贯彻危机”现象比较严重――中央精神到地方上走样、打折扣的比比皆是。
  为什么会有这种现象?抽象到最简单的一点就是:腐败对执政党是一场严重的“生死存亡”的斗争,而对于腐败分子呢,同样也是“生死存亡”的斗争,两个“生死存亡”碰撞在一起就决定了反腐败的艰难性与艰巨性,决定了“中间梗阻”和“反腐败阻力”现象存在的必然性。
  譬如,这次在上海发生的社保基金腐败案来说,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具有“历史价值”的腐败案,惩治意义非同寻常:
  (1)它再次向全社会、向全世界表明了中国政府在反腐败问题上的态度与决心;
  (2)它再次表现了中国政府的反腐诚信――不管你地位多高、权力多大、资格多老,只要你搞腐败,终将送你上历史审判台;
  (3)如今的反腐败已经不是与单个的腐败分子作斗争,而是与“腐败利益集团”作斗争,与更有权势的腐败保护伞作斗争;
  总之,要彻底反腐败只有依靠坚强的中央权威才能进行,而中央权威也只有通过铁腕式的反腐败才能得到强化与加强。
  
  打蛇就要打“七寸”
  
  记者:俗话说:“擒贼先擒王,打蛇打七寸。”反腐败若是找到了这个“王”,就找到了这个“七寸”。那么,2006年的反腐败斗争擒住了什么“王”?找到了哪个“七寸”?
  谈到这个问题,邵道生教授未加思索,脱口而出:2006年以“反地产腐败风暴”为龙头的反腐败就具有这一特点,并且打得有声有色,波澜壮阔。
  2006年,一批以“地产腐败”为主的贪官污吏和不法奸商落入法网,其中就有天津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宝金、安徽省副省长何闽旭、湖南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福建省工商局局长周金伙(已逃往美国)、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
  为何以“反地产腐败风暴”为龙头?原因很简单,因为“地产腐败”是腐败中的“王中王”。房地产业是资金密集、权力密集、制度缺陷密集、暴利密集,也是含金量最大、群众意见最大的领域。在上世纪九十年代的“权力资本腐败”中“农村圈地运动”、“城市拆迁运动”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且参与“地产腐败”者都是在地方上有头有脸的人物,树大根深,关系错综复杂,只要揪出一个,就有一批、一团、一窝、一串的腐败官员和不法奸商浮出,因而都在当地掀起一场场大大小小的反腐风暴。
  应该说,2006年刮起的“反地产腐败风暴”成效卓著:它大大地促进了“科学发展观”的落实;有力地缓和了日趋紧张的社会矛盾;遏制了大批官员堕入腐败的泥潭;防止了土地的大量流失;有效地抑制了社会两极分化的速度。
  
  反思改革,推动反腐
  
  记者: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的实践证明,中国社会不改革只能是死路一条。但是,有种“改革是中国腐败发展、泛滥之因”的论调甚嚣尘上,一时间,鱼目混珠。2006年,如何看待深化改革与反腐败二者之间的关系?
  “我从来不认为改革是中国腐败的发展、泛滥之因,恰恰相反,中国腐败的发展、泛滥正是与那些打着改革旗号的‘坏改革’、‘假改革’、‘伪改革’密切联系在一起的。”邵道生教授义正辞严地答道。
  应该说,这几年改革的反思是很有成效的,2006年的反腐败就是在整个社会取得了对改革的“共识”而开展的,它显示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在继续批判那些“坏改革”、“假改革”、“伪改革”的所谓“理论”,从理论上正本清源。
  二是用改革解决反腐败深层次问题,用探索的办法去解决反腐败实践中出现的难点、焦点。譬如,谁都知道当今社会作为反腐败斗争的领导者、指挥者、执行者的纪委在反腐败中的地位。然而有的地方,纪委之作用和功能被大大地打了一个折扣,为什么?纪委与地方党委的领导体制问题,地方纪委书记是由地方党委任命并在其“双重领导”下,其作用和功能受到一定的削弱就很正常了,这就使得必须在这个问题上进行大胆探索,具体措施有:(1)“空降”纪委书记到省级;(2)在一些地方、部门、领域进行“垂直领导”;(5)地方纪委书记的异地调动;(4)将不称职的纪委书记“拿下”;(5)完善中央和省市级巡视组制度,“弥补”现行体制中的一些缺漏等等。
  三是深入创新体制,开展反腐败治本抓源头工作。
  总之,经过这几年全民性反思,让我们更清楚认识到:反腐败只有在深化改革中才能得到长足发展,而反腐败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也只有在深化改革中得到解决,2006年中国的反腐败斗争正是在改革反思中稳步推进着。
  
  “不法富豪”的日子将不再好过
  
  记者:2006年对中国的一些“不法富豪”来说,虽谈不上煎熬,日子已然不太好过了。
  反腐败斗争的目标瞄准了“不法富豪”,为什么?
  “对!就是要对准他们。这些‘不法富豪’自己心里应该很明白,自己的‘暴富’富得不明不白、不清不楚,自己所捞的‘第一桶金’是有问题的,自己的所谓‘原始积累’是很带有一点‘血腥味’的……”邵道生教授的回答掷地有声。
  一位经济学家所言,在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一个富豪要完成原始积累,需要一百多年的拼搏、几代人的努力。而在中国,几乎是一夜暴富,转眼成名。靠什么?靠违法,靠权力,靠与腐败官员结成的“腐败利益集团”。于是在农村大搞“圈地运动”,在企业大搞不顾工人死活的巧取豪夺,在城市大搞类似“城市拆迁”,在大型工程建设中大搞“豆腐渣工程”,在股市金融领域大搞“黑金操作”……这就决定了这些富翁暴富早晚都会受到法律惩治的根本原因。
  对于腐败的贿赂现象来说,它总是由行贿与受贿两方面组成,行贿与受贿是腐败这根藤上连接的两个毒瓜,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谁都离不开谁,解放初期的反腐败为什么能取得持久性的效果?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抓了“三反”、“五反”,一个是反腐败分子,另一个反不法奸商,二手都硬得很,因而一管就管了二十年。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和吸收。这也是近年来中央为什么要掀起一场治理商业贿赂反腐专项斗争的原因。
  当然,治理商业贿赂是一场非常复杂、政策性很强的斗争,从当今悄然开始的惩治“不法富豪”来说,有以下这几个特点:一是敢于碰“硬”,不管是哪一级的“不法富豪”,只要有证据就调查、就侦查,直至将他绳之于法;二是“三个狠抓”:狠抓地方官员与“不法富豪”之间的“亲密关系”,狠抓“官商勾结”,狠抓“不法富豪”与政府官员、银行首脑之间的“铁三角”;三是“腐败原罪”不能免,不仅不能免,还要让他们“获利必吐”,将过去侵吞国家资财、损害人民的利益统统都吐出来。
  如今惩治“不法富豪”的行动刚刚开始,“不法富豪”感到自己的日子不好过了,但是,广大老百姓为此连连叫好。正因为如此,人们对十六大以来的反腐败充满了希望和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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