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助旅游引发命案,“驴友”应否担责?]自助旅游

时间:2019-02-07 04:56:06 来源:QQ空间素材网 本文已影响 QQ空间素材网

  2006年盛夏,广西南宁市一群志同道合的网友们相邀去郊县森林旅游,不料在山谷露宿时遇到山洪暴发,同行的一名“驴友”丢了性命。为此,引发了我国首例自助旅游引发的赔偿案。
  
  纵情山水,“驴友”相约探险游
  
  “繁忙工作之余,这座离家乡千里之外的城市的一切都吸引着我:山美,水清,森林茂密。在我第一眼看到广西电视台宣传郊区几个森林公园峰峦连绵时,仿佛有一种莫名的牵引与呼唤,我已经爱上了那种壮丽而且幽静的意境。我在心中默默许愿:以后有机会,我一定要与这些深山同呼吸!”
  ――很遗憾的是,写出这份美好心语的女孩“手手”(真名:骆旋),五个月前便离开人世了。在她短暂的21年生命里,最绚丽的梦始于此、也终于此。
  2003年前,家在湖北省石首市的女孩骆旋考上广西大学读经济管理专业,2005年夏天,她毕业留在南宁这座美丽的绿色城市工作。小家碧玉的她长着一双非常柔美的小手,所以在同事们的起哄下她把自己的MSN网名叫“手手”。她一直像个温柔的小逗号那样,默默无闻地在南宁这座城市打工生存。
  2005年秋天开始,骆旋以“手手”的网名参加了南宁时空网的户外运动俱乐部,经常上去发发帖子,并且开始陆续结交网上的几位同伴。大家时常利用休息日相约到郊区的山间攀爬、在林中漫步,大自然成了他们寄托心灵的最好去处。
  半年时间过去,“手手”成了这个圈子里小有名气的户外运动爱好者,她的热情一发不可收。给父母亲打电话时骆旋曾喜气洋洋地说:“郊外的空气让我变得率直,过程容不得虚伪。集体郊游活动不仅锻炼人的体魄、意志力,还有团队精神、勇敢等等,每当我身处山林中,抬头是高山白云,四周万籁俱寂,那种感觉非常好!”
  在这个圈子里以弱小柔美出名的她,几乎每隔一小段时间就会忍不住上时空网看看有没有相约的合适驴友可以结伴同游――深山绿林,悠然山水,感觉真好!
  2006年7月3日晚上9时许,在南宁时空网上的旅游BBS论坛上出现了一个帖子:“7月8、9日,赵江泡水FB,有人一起去吗?要一起去的报名哦!好安排人数,费用AA制,应该每人60元左右。”
  “手手”马上查阅了赵江的旅游资料,它位于南宁市郊武鸣县两江镇电站三公里处,是离南宁约一百多公里的一条天然大峡谷,山高林密,溪水淙淙,空气新鲜湿润,许多旅游爱好者都知道并且推荐这地方。所以,帖子在当晚一发出来,就得到众多“驴友”的响应,纷纷跟帖报名。“手手”当然也不甘落后,当即发帖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报了名。
  当时在网上有几位网友都是著名的南宁市红枫林郊外活动俱乐部成员,他们先后发帖子善意地提醒“手手”等报名者:7月正值南方雨季,去赵江峡谷旅游并不适合,而且赵江非对外开放旅游点又尚未规划完善,安全没有保障。
  可惜这些忠告并没有引起报名者的重视,很快被淹没在越来越多热情洋溢的跟帖海洋里。
  7月8日正值星期六,上午8点整,包括“手手”在内的12名“驴友”准时在南宁市安吉汽车站集合,坐车前往武鸣县两江镇。40分钟以后,一行人到达两江镇,与发帖子的武鸣人阳光(化名)会合,并将60元的费用交给阳光管理。刚参加工作不久的阳光是个非常热衷旅游与探险的年轻小伙子,作为发起者,他在此行中将担起指挥责任。
  傍晚,一行人抵达了赵江峡谷,兴致勃勃地溯流而上。深山里美丽的风景将所有人迷住了,一路上“驴友”们有说有笑。天不知不觉黑下来了,阳光建议大家尽快各自寻找露宿地。
  这是“手手”第二次参加峡谷探险旅游。这里的河谷狭窄,更加吸引她的好奇心。在一阵杂乱之后,男士们选择在小瀑布悬崖旁边露营,觉得睡在山崖边上很刺激,另外三位女士则选择了扎寨在老树林里,说更加安静,而“手手”、小飞和媚媚三个年龄相近的女孩子则选择把帐篷移到河谷,说喜欢枕着潺潺流水入眠。其实“手手”她们选择的那个地方处于赵江上游地段,平时流水并不太多,那几天也没下雨,轻缓流淌的浅流河谷地旁边有一片宽敞的沙砾地,这里成了“手手”她们选中的当夜扎营地。
  安顿下来以后,13个在网上认识的朋友们点上篝火,开始烧烤、喝酒、嬉戏,一直到7月9日凌晨1点多,大家才筋疲力尽地各自钻进帐篷睡觉。
  
  突发山洪,女孩倾刻间香消玉殒
  
  转眼到了7月9日凌晨4点多,阴霾的天空开始若隐若现地飘起了雨丝,不一会儿,由小雨渐渐转成大雨,天亮后又转为小雨,而熟睡着的驴友们对此却并不知晓。
  直到6时许,当睡在悬崖边上的个别人的帐篷出现漏水,被淋醒了的驴友才起身搬移帐篷。然而,醒来的人并没有意识到这样的天气根本已经不合适睡眠与继续探险旅游,所以,更没有马上叫醒还在深山河谷中沉睡的其他人。
  让所有人想不到的灾难,突如其至!
  早上7点6分,曾经宁静地飘着雨丝的峡谷是那么幽美新绿,却似乎只是在一瞬之间,隐匿已久的山洪滚滚而来――“轰轰”!“轰隆轰隆!”河床上方一股巨大的洪流如猛虎般直扑下来!不到5秒钟,涛声不绝的洪流已经扑向最低处的河谷!
  山洪突至,“手手”她们三个还来不及睁开眼睛跑出逃生,旋即就连帐篷一起被冲进洪流漩涡里!
  洪流水势太猛了,从山坡夹杂的石头泥沙很多,小飞和“手手”一起拼命地推开了帐篷,两个人都撞到了石头上,并且分别抓住了水里的石头,这时候,一个闻讯赶到的男孩子伸出一根树干让离他最近的小飞抓住,说:“快些爬上来!”
  小飞回头冲着“手手”喊:“你抓好石头千万不要动!我们一会儿就来救你!!”万分危险之中,小飞终于爬上石头,但当她回头与男孩以及终于惊醒过来的朋友们一块希望抢救“手手”的时候,“手手”却已经不见了。
  而与“手手”一起被冲入洪流里的,还有其余两个驴友!
  这时候,阳光与其余的两个男孩才从惊魂中清醒过来,马上用手机打通了110报警电话。
  8点30分,第一批由武警、消防、民警、镇政府工作人员、村民组成的五十多人的搜救队赶到了现场。经过半小时,大家才在如注暴雨里把另外两名困在河岸边的驴友拖救上来。
  上午9点42分,第二批搜救队员赶到,将受重伤的队员与其余深受惊吓的驴友送出山外。
  与此同时,9时45分开始,全体搜救队员六十多人分成7组,开始沿河搜索“手手”。下午3点30分,终于在赵江下游三联村找到了躺在河滩上的“手手”――而令人心碎的是这个21岁的年轻女孩已离开了人世。
  当“手手”的遗体被抬进两江镇卫生院进行后事处理时,在此等候的一群“驴友”们都非常震惊,他们不能相信昨晚还在大家面前载歌载舞、活泼快乐的小妹妹“手手”,竟然在瞬间亡故了。听到公安人员冷静地讯问事发经过――阳光愣住了,其他的男士们哑口无言,几个女驴友失声痛哭,小飞更是悲痛至极,大家不住地喃喃地说:“那是不可能的,意外来得太突然,我们都不知道当时应该怎么办……”
  当天傍晚,阳光与11位刚刚认识不到两天的网友们一起与两江镇的有关人员坐车伴着“手手”的遗体回到了南宁市。这座城市还是如此安宁,然而,一夜之间,那个热爱生活的年轻女孩子,却永远永远也看不到了。
  与“手手”的同事联系过后,晚上8时许,“手手”公司领导以及公安人员先后电话通知了在湖北省的“手手”家人。听到这个晴天霹雳,“手手”的双亲痛不欲生,他们强忍悲痛,连夜坐上了从石首到武汉的班车,然后在10号下午坐飞机抵达南宁市。
  7月12日上午10时,南宁时空网上有两百多名驴友自发地赶到南宁市殡仪馆参加“手手”遗体火化与吊唁。
  白发人送黑发人是世间至为惨痛的事。阳光与几位驴友们不时在网上发帖纪念她,在7月13日的一个帖子上,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地说:“手手,走好,不要回头,天堂里没有洪水!”“请你放心,你母亲已经认了我们这个团队里的3个干女儿,我们现在都成了你的好朋友好姐妹,我们一定会照顾好你母亲的!”“在天堂里带着你最美最灿烂的笑容,一路走好……”
  “手手”的父母亲在南宁停留的一个星期里,得到了女儿公司领导和同事们的细心照顾。第一次来到女儿读书、工作与生活的这座千里异乡城市,南宁人的厚道与真诚让两位老人感动铭记在心。前面几天,驴友们还会自发前来宾馆看望,带来了鲜花和一些小礼品。后来的几天,因为大家都要忙于工作,各有各的事,而且劫后余生的12名驴友都希望慢慢地将这段惨痛的经历埋进记忆深处,于是,不约而同的,大家对“手手”父母亲的关心就开始淡漠下来了。
  7月18日下午,这对伤心忧愁的父母捧着女儿的骨灰,孤独地坐上飞机离开了广西南宁。
  
  为讨公道,父母将“驴友”送上法庭
  
  从此以后,关于这场我国首例“驴友”自发组织户外探险出事故的消息,就长时间在网上销声匿迹了,曾经亲历了此次惊心动魄事故的“驴友”们全都不忍心更不愿意提及。“手手”如同一颗流星,闪过了“网上驴友自助行”这个漫漫天际,从此不见。
  而在千里以外的湖北省,经历了丧女之痛的“手手”的双亲,他们的心情却始终深陷于无边的伤痛深渊。每每睹物思人,掩面而泣,夫妇俩简直不知道后半辈子如何才能走出痛失爱女的巨大绝望和无限悲伤?!
  谁也想不到,这起事件,却令时空网上一个叫“蓝天”的网友悲愤莫名。“蓝天”是南宁市人,早在参加“手手”的追悼会时,她已经要到了手手父母的家里电话。她一直以为:事情发生以后,“驴友”们应该会给这对伤心难过的父母亲一个说法、一种赔偿、一种人道主义的关怀厚爱――然而,两个多月过去了,网上悄无声息的状态引起了她的不平。
  9月初,“蓝天”趁着出差湖北的机会来到了“手手”的老家,向“手手”的父母送去了安慰。
  临走前,“蓝天”对“手手”的父母说:“手手走得太冤屈了;你们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为女儿讨回一个公道!”
  “蓝天”走后,每每看到女儿的照片,“手手”的父母亲都百感交集。开始时,“手手”的父母亲还想到,毕竟阳光与其他“驴友”也是无心之过,他们绝对不希望看着“手手”意外死亡;然而,悲剧毕竟发生了,现在“手手”家人的无尽伤悲,又有谁真正体会呢?难道阳光与其他“驴友”对女儿的死就没有一点责任吗?
  反复思量过后,“手手”的双亲再次来到南宁。“蓝天”给他们安排了食宿,然后帮助调查取证、收集材料。10月10日,“手手”的父母将阳光等12名“驴友”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承担人身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并索要赔偿金35万元。
  接到法院的传票,原本以为已经淡出了这场灾难的阳光等“驴友”感到非常震惊。震惊过后,这些人又释然了,他们坚信自身没有过错,现在通过法律来解决这件事,也未必是坏事。
  10月19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庭上,阳光的代理律师认为:自助游是一种完全自发的、松散型的自助组合,属于“风险自担”的行为。参加这一活动的“驴友”对活动所冒的风险都是明知的,在这个过程中,每个人都应当对自己的安全负责。“手手”作为成年人,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具有自主决定是否出游和辨别危险的能力。她接受邀请参加自助游,等于接受了“风险自担”的约定。而且公安机关证明:“手手”的遇难是一起因山洪暴发引起的意外死亡事故,山洪暴发来势突然、迅猛,不能把山洪造成的损害后果由没有任何违法行为的被告来承担。
  法院认为: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起与户外探险活动相关的制度与法律规定,如发生人身损害事故,没有一个责任认定机制。而事后责任追究的缺失,就会造成户外探险活动事前的轻率化、盲目化。户外探险活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表面上看,所有参与人均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成年人,均属于自发参与活动;虽然彼此之间并无任何合同关系来规范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且经常在网上或者口头采用书面或口头方式来规定相互间不须对活动中因个人因素和不可抗自然因素造成的事故和伤害承担责任,即所谓的“免责条款”。但根据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而在法学理论上,阳光他们的行为后果已经具备了以下条件:1、侵害生命权的损害事实,包括“手手”生命死亡的事实、其父母亲为她办理后事奔丧支出的各项费用而导致财产损失的事实和“手手”父母亲受到精神损害的事实;2、侵害生命权的违法行为;3、组织的郊外探险行为与“手手”死亡之间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4、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上,主观上有过错。
  因此,法院经慎重考虑,2006年11月16日,这起“自助游时遇山洪爆发,死者亲属状告同行12名‘驴友’一案”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领队阳光个人赔偿“手手”的父母亲各项经济损失16万余元,其余11名被告连带赔偿各项经济损失4.8万元。
  一审判决后,阳光等人不服,于2006年12月1日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此案目前正在审理中。
  亲爱的读者,您认为阳光等人应为“手手”的死承担赔偿责任吗?请来信告诉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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