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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十八大四中全会决定,党的十八四中全会决定,十八四中全会决定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

发布时间:2013-11-30 来源: 十八四中全会决定全文

2014年11月6日... 会议,集中学习传达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县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单位负责人及...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并就如何加强依法治...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014 年 10 月 23 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 全体会议通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作出的战略部署,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 法治国家, 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研究了全面推进依 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法治体系 依法治国, 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 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 关我们党执政兴国, 事关人民幸福安康, 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 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 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 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 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 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 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 加重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 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 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 -1- 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 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 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我们党高度重视法治建设。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 中全会以来, 我们党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 和深刻教训,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治,必须使民 主制度化、法律化,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 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积极建设社 会主义法治,取得历史性成就。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 系已经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不断完善,全社 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

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比,同人 民群众期待相比, 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相 比,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有的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针对性、可操 作性不强,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有 法不依、 执法不严、 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 执法体制权责脱节、 多头执法、 选择性执法现象仍然存在, 执法司法不规范、 不严格、 不透明、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 反映强烈; 部分社会成员尊法信法守法用法、 依法维权意识不强, 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 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 -2- 这些问题,违背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妨碍党 和国家事业发展,必须下大气力加以解决。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 全会精神,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 指导,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坚持党的领导、 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 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 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 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 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 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 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 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 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 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 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 -3- 本经验。

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

坚持党的领导, 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 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 命脉所在, 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 题中应有之义。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 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只有在 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 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 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必须坚持 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基本 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 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 开展工作统一起来, 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 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 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 成为国家意志, 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 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 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 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 国团结统一。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 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必 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 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 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 -4- 裕。必须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 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必须 使人民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 也是必须遵守 的行为规范,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使法律为人民 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 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 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 或义务, 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 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必须以规范和 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 督、 违法必追究, 坚决纠正有法不依、 执法不严、 违法不究行为。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 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 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 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 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 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 益彰。 -5- ——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 系、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 出发,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相适应,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 法治的成功经验,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 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 理支撑。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但决 不照搬外国法治理念和模式。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 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 泛而深刻的革命,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全党同志必须更加自 觉地坚持依法治国、更加扎实地推进依法治国,努力实现国家各 项工作法治化,向着建设法治中国不断前进。

二、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 宪法实施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法治体系, 必须坚持立法先行, 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 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 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 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 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6- (一)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 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 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全国各族人 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 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 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和纠正。

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 健全宪法解释程序 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 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禁止地方 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

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 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 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二)完善立法体制。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 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

凡立法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 调整的,必须报党中央讨论决定。党中央向全国人大提出宪法修 改建议,依照宪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宪法修改。法律制定和修改的 重大问题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党中央报告。

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 发挥人大及 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建立由全国人大相关专门委 员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参与起草综 -7- 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等重要法律草案制度。增加有法治实践经 验的专职常委比例。依法建立健全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立法 专家顾问制度。

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法规、规章制定程 序,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重要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由政府 法制机构组织起草。

明确立法权力边界, 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门 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 项, 由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 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协调决定, 不能久拖不决。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及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和适 用法律依据。明确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 立法权。

(三)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人大对立法工作的 组织协调,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健全向下级 人大征询立法意见机制,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推进立法精 细化。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制度,增加人大 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人数, 更多发挥人大代表参与起草和修 改法律作用。

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

健全立法机关主导、 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

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 法规草案。

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开展立法协商,充分发 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 -8- 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探索建立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专家学者等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

拓宽公 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 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 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完善法律草案表决程序,对重要条款可以单独表决。

(四)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加快完善体现 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 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 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实现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增 强全社会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健全公民权利救济渠道和方式。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

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 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必须以保护产权、 维护契约、 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完善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

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 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清理有 违公平的法律法规条款。

创新适应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的产权保 护制度,加强对国有、集体资产所有权、经营权和各类企业法人 财产权的保护。国家保护企业以法人财产权依法自主经营、自负 盈亏,企业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法律依据的要求。加强企 业社会责任立法。完善激励创新的产权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编纂 民法典,制定和完善发展规划、投资管理、土地管理、能源和矿 -9- 产资源、农业、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商品和要 素自由流动、公平交易、平等使用。依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 市场监管, 反对垄断, 促进合理竞争, 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加强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法治保障。

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

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为核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 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民族区域 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治 化。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 度化发展,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完善和发 展基层民主制度, 依法推进基层民主和行业自律, 实行自我管理、 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完善国家机构组织法,完善选 举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和预防 腐败体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决遏制 和预防腐败现象。完善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法律制度,把贿赂犯罪 对象由财物扩大为财物和其他财产性利益。

建立健全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 遵循文化发展规 律、有利于激发文化创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文化法 律制度。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 化、均等化。制定文化产业促进法,把行之有效的文化经济政策 法定化,健全促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的制度规范。制 定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表彰有突出贡献的杰出人士。加 - 10 - 强互联网领域立法,完善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网络社 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网络行为。

加快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法律制度建 设。依法加强和规范公共服务,完善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 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扶贫、慈善、社会救助和妇女儿 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社会 组织立法, 规范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制定社区矫正法。

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快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抓紧出 台反恐怖等一批急需法律,推进公共安全法治化,构建国家安全 法律制度体系。

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加快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 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 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建立健 全自然资源产权法律制度, 完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方面的法律制 度,制定完善生态补偿和土壤、水、大气污染防治及海洋生态环 境保护等法律法规,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 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要及 时上升为法律。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要按照法 定程序作出授权。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要及时修改和 废止。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 11 -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各级政府 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 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 创新执法体制, 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 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 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 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行政机关要 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 坚决纠正不作为、 乱作为, 坚决克服懒政、 怠政, 坚决惩处失职、 渎职。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 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推 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完善不同层级政府特别 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权法律制度,强化中央政府宏观管理、制度 设定职责和必要的执法权, 强化省级政府统筹推进区域内基本公 共服务均等化职责,强化市县政府执行职责。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 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建立行政机关 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 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 的,不得提交讨论。 - 12 - 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 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 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对决策严 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 恶 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 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 能,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 力量。

推进综合执法,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重点 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 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等领域内 推行综合执法,有条件的领域可以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

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理 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 法机构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未经执法 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严格执 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严禁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 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 13 - 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 序,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 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 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 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执法程序,建 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明确具体操作流程, 重点规范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 为。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 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 享,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 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坚决排除对 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惩治执法腐 败现象。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 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 论监督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 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是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的重 点。

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 国有资产监管、 政府投资、 政府采购、 - 14 - 公共资源转让、 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 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 止权力滥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改进上级机关 对下级机关的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完善纠错问责机制, 健全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罢免等问 责方式和程序。

完善审计制度, 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对公共资金、 国有资产、 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 盖。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探索省以下地方 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 开。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 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 事项。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 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 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 进政务公开信息化, 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 务平台建设。

四、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 15 -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

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 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必须完善司法管理 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 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各 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支持法院、 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 权。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 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任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不得让司法机关 做违反法定职责、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任何司法机关都不得执 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要求。

对干预司法机 关办案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 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

完善惩戒妨碍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 权、拒不执行生效裁判和决定、藐视法庭权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 法律规定。

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非因法定事由, 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法官、检察官调离、辞退或者作出免职、 降级等处分。

(二)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 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 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 - 16 - 完善司法体制, 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 试点。完善刑罚执行制度,统一刑罚执行体制。改革司法机关人 财物管理体制,探索实行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审 判权、检察权相分离。

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 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 商事案件。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办理 跨地区案件。完善行政诉讼体制机制,合理调整行政诉讼案件管 辖制度, 切实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 审理难、 执行难等突出问题。

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 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 事人诉权。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行为的惩治力 度。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完善审级制度,一审重在解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二审重 在解决事实法律争议、实现二审终审,再审重在解决依法纠错、 维护裁判权威。完善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 实行司法监督制度。

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 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应该督促其纠正。探索建立检察 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明确司法机关内部各层级权限,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司 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违反规定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 建 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完善 - 17 - 主审法官、合议庭、主任检察官、主办侦查员办案责任制,落实 谁办案谁负责。

加强职务犯罪线索管理,健全受理、分流、查办、信息反馈 制度,明确纪检监察和刑事司法办案标准和程序衔接,依法严格 查办职务犯罪案件。

(三)推进严格司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健 全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 合程序公正的法律制度。加强和规范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统一 法律适用标准。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 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格 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完善证人、鉴定人出 庭制度,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 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明确各类司法人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实行办 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 法律和历史检验。

(四)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依靠人 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在司法调解、司 法听证、涉诉信访等司法活动中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完善人民陪 审员制度,保障公民陪审权利,扩大参审范围,完善随机抽选方 - 18 - 式,提高人民陪审制度公信度。逐步实行人民陪审员不再审理法 律适用问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

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推进审判公 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司法依 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杜绝暗箱操作。加强法 律文书释法说理,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

(五)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强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 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申请权、申诉权的制度 保障。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 的法律制度。

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 督,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健全冤假错案有效 防范、及时纠正机制。

切实解决执行难, 制定强制执行法, 规范查封、 扣押、 冻结、 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加快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 慑和惩戒法律制度。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落实终审和诉讼终结制度,实行诉访分离,保障当事人依法 行使申诉权利。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决定的申诉,逐步实 行由律师代理制度。

对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 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六)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 律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完 善人民监督员制度,重点监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立案、羁 - 19 - 押、扣押冻结财物、起诉等环节的执法活动。司法机关要及时回 应社会关切。规范媒体对案件的报道,防止舆论影响司法公正。

依法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 的接触、交往行为。严禁司法人员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泄露 或者为其打探案情、接受吃请或者收受其财物、为律师介绍代理 和辩护业务等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惩治司法掮客行为,防止利益 输送。

对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的司法人员、 吊销执业证书的律师 和公证员,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

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绝不允许法外开恩,绝不允许办关系 案、人情案、金钱案。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衙门作风、霸 道作风,坚决反对和惩治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行为。对司法领域 的腐败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五、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人民权益要靠 法律保障, 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

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 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 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一)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 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 - 20 - 自觉守法、 遇事找法、 解决问题靠法。

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 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 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 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 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把法治教育纳入国 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

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普法工作 的领导,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要在普法教育中发挥 职能作用。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法 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普法讲 师团、 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

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强新媒体 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提高普法实效。

牢固树立有权力就有责任、有权利就有义务观念。加强社会 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 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 和自觉行动。

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 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发挥法 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 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 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二)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坚持系统治理、 依法治理、 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入开展多层 - 21 - 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 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 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建 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 帮教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的机制和制度化渠道。支持行业协 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

发挥社会组织 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加强在华境外 非政府组织管理,引导和监督其依法开展活动。

高举民族大团结旗帜,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 的社会问题,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

(三)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 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完善法律援助制度, 扩大援助范围,健全司法救助体系,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 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

发展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业,统筹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 源,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

(四)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 益、 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 引导和支持人们理性表达诉求、 依法维护权益,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构建对维护群众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体系, 建立健全社 会矛盾预警机制、 利益表达机制、 协商沟通机制、 救济救助机制, - 22 - 畅通群众利益协调、 权益保障法律渠道。

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 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 果。

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 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 制。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人民调解、行 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 力。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强化行政机关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 相关的民事纠纷功能。

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完善立 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影响社会安定的问 题,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 涉黑犯罪、 邪教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绝不允许其形成气候。依法强化 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安全生产、损害生态环境、破坏网络安 全等重点问题治理。

六、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 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 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 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一)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 - 23 - 治理念教育,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加强立 法队伍、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建设。抓住立法、执法、司法 机关各级领导班子建设这个关键,突出政治标准,把善于运用法 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畅通立 法、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具备条 件的干部和人才交流渠道。

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素养 和专业水平。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 格考试制度,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建立从符合 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 畅通具备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进入法治专门队伍的通道, 健全从 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加强边疆地区、民 族地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

加快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法治工作人 员管理制度,完善职业保障体系,建立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 专业职务序列及工资制度。

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初任法官、检察官由高级 人民法院、省级人民检察院统一招录,一律在基层法院、检察院 任职。上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一般从下一级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优秀法官、检察官中遴选。

(二)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 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从业的基本 要求, 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 - 24 - 定性。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 理的律师队伍。提高律师队伍业务素质,完善执业保障机制。加 强律师事务所管理, 发挥律师协会自律作用, 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监督律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强化准入、退出管理, 严格执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扩大 党的工作覆盖面,切实发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 企业可设立公 司律师,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 律风险。明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地位及权利义务,理顺公 职律师、公司律师管理体制机制。

发展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队伍。推动 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

建立激励法律服务人才跨区域流动机 制, 逐步解决基层和欠发达地区法律服务资源不足和高端人才匮 乏问题。

(三)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 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全方位占领高校、 科研机构法学教 育和法学研究阵地,加强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形成完善的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组织编写和全 面采用国家统一的法律类专业核心教材,纳入司法考试必考范 围。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导向,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 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 - 25 - 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建设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 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

健全政法部门和法学院校、法学研究机构人员双向交流机 制,实施高校和法治工作部门人员互聘计划,重点打造一支政治 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深厚、熟悉中国国情的高水平法学家和专家 团队,建设高素质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专兼职教师队伍。

七、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 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

(一)坚持依法执政。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各级党 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到, 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 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 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 意志的尊严, 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 现。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 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 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 完善保证党确定依 法治国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和程序。

加强对全面推进 依法治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 制,发挥政策和法律的各自优势,促进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互联 互动。党委要定期听取政法机关工作汇报,做促进公正司法、维 - 26 - 护法律权威的表率。

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 任人职责。各级党委要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 体和社会组织在依法治国中积极发挥作用。

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党组织和党员干 部要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委决策部署。各 级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党组织要领导和监 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 为。

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组织形式,必须长期坚 持。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把握政治方向、协 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 造公正司法环境上, 带头依法办事, 保障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政法机关党组织要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

加强政法 机关党的建设, 在法治建设中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保障作用和党 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 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党章是最根本 的党内法规,全党必须一体严格遵行。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 制,加大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和解释力度,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 规制度体系。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提高党内 法规执行力,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 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 27 - 党的纪律是党内规矩。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 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 而且要按照党规党 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坚 决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对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必须严肃处 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必须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 纪走向违法。

依纪依法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 之风,形成严密的长效机制。完善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政治、工 作、生活待遇方面各项制度规定,着力整治各种特权行为。深入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 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对任何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必须依纪 依法予以坚决惩处,决不手软。

(三)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党员干部是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自觉提高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 稳定能力,高级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把法治建设成 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 纳入政 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 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 力强的干部。

对特权思想严重、 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 不改正的要调离领导岗位。 - 28 - (四)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 层,工作重点在基层。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 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的意识,提高 依法办事能力。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强化基层法治队伍,建 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改善基层基础设施和装 备条件,推进法治干部下基层活动。

(五)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是依 法治军的核心和根本要求。紧紧围绕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 着眼全面加强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 创新发展依法治军 理论和实践,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提高国防和军 队建设法治化水平。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积极稳妥推进国防和军队改革, 深化军队 领导指挥体制、力量结构、政策制度等方面改革,加快完善和发 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

健全适应现代军队建设和作战要求的军事法规制度体系, 严 格规范军事法规制度的制定权限和程序, 将所有军事规范性文件 纳入审查范围,完善审查制度,增强军事法规制度科学性、针对 性、适用性。

坚持从严治军铁律, 加大军事法规执行力度, 明确执法责任, 完善执法制度,健全执法监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推动依法治 军落到实处。 - 29 - 健全军事法制工作体制,建立完善领导机关法制工作机构。

改革军事司法体制机制,完善统一领导的军事审判、检察制度, 维护国防利益,保障军人合法权益,防范打击违法犯罪。建立军 事法律顾问制度,在各级领导机关设立军事法律顾问,完善重大 决策和军事行动法律咨询保障制度。改革军队纪检监察体制。

强化官兵法治理念和法治素养, 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军队院 校教育体系、干部理论学习和部队教育训练体系,列为军队院校 学员必修课和部队官兵必学必训内容。

完善军事法律人才培养机 制。加强军事法治理论研究。

(六)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和推进祖国统一。坚持宪法 的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 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 办事, 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 依法行使中央权力, 依法保障高度自治,支持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 保障内地与香港、澳门经贸关系发展和各领域交流合作,防范和 反对外部势力干预港澳事务,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

运用法治方式巩固和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完善涉台法律 法规,依法规范和保障两岸人民关系、推进两岸交流合作。运用 法律手段捍卫一个中国原则、反对“台独”,增进维护一个中国框 架的共同认知,推进祖国和平统一。

依法保护港澳同胞、 台湾同胞权益。

加强内地同香港和澳门、 大陆同台湾的执法司法协作,共同打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 - 30 - (七)加强涉外法律工作。适应对外开放不断深化,完善涉 外法律法规体系,促进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积极参与国际规 则制定,推动依法处理涉外经济、社会事务,增强我国在国际法 律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我国主权、 安全、 发展利益。强化涉外法律服务,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及外 国公民、法人在我国的正当权益,依法维护海外侨胞权益。深化 司法领域国际合作,完善我国司法协助体制,扩大国际司法协助 覆盖面。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加大海外追赃追逃、遣返引渡力 度。积极参与执法安全国际合作,共同打击暴力恐怖势力、民族 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贩毒走私、跨国有组织犯罪。

各级党委要全面准确贯彻本决定精神, 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和 各方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责任落实机制,制定实施方案,确保 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全党同志和全国各族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 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积极投身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建设法治 中国而奋斗!(完) -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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