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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0-31 来源: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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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信托?鑫晨新能源供热项目贷款 资金信托 可行性研究报告 2012年1月 目 录 第一章 信托业务概要 ................................................................................................. 3 第一节 信托产品要素 .......................................................................................... 3 第二节 信托资金退出方式暨贷款还本付息方式 .............................................. 3 第三节 信用增级措施 .......................................................................................... 3 第四节 资金监管措施 ....................................................................................................... 3 第二章 交易对手基本情况 ....................................................................................... 5 第一节 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 5 第二节 集团产业介绍及担保能力分析 ............................................................ 10 第三节 项目公司供热收费权确认 .................................................................... 14 第四节 信托资金使用 ........................................................................................ 15 第三章 还款能力分析 16 第一节 还款来源................................................................................................. 16 第二节 还款能力分析 ........................................................................................ 19 第三节 现金流平衡计划表 ................................................................................ 21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风险分析及对策 尽职调查 信托经理 结论 25 27 27 22 第一章 信托业务概要 新华信托拟与锡林浩特市鑫晨新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晨新能 源 ” 或 “ 项目公司 ” )合作设立 “ 新华信托 ? 鑫晨新能源供热项目贷款资金信 托”,信托贷款用于鑫晨新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内蒙古锡林浩特市新建供热管 网及换热站建设以获取收益。

第一节、信托基本要素:

一、项目名称:新华信托?鑫晨新能源供热项目贷款资金信托。

二、项目公司:锡林浩特市鑫晨新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三、信托规模:6000 万。

四、信托期限:24个月,项目公司满18个月可提前还款。

五、信托报酬及相关费用:信托报酬为信托规模的 % /年,信托计划生效 后按年向项目公司收取。银行保管费:按《保管协议》的约定,直接从信托财产 专户中支取0.2%作为保管费用支出。代理收付费:由项目公司直接向第三方支付。

其它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评估费用、印刷费用等费用除项目公司另行 支付外,由信托报酬承担。

六、投资者预期收益:11%/年,信托计划生效后按年向项目公司收取并分配 给受益人。

七、信托资金运用方式:受托人单一信托资金用于向鑫晨新能源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在内蒙古锡林浩特市经营城市供热项目进行项目贷款。

信托贷款用于鑫晨 新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内蒙古锡林浩特市新建供热管网、 换热站建设, 以获取 收益。

第二节、信托资金退出方式暨贷款还本付息方式 一、项目公司按年支付贷款利息,并于每个信托年度开始的5个工作日内,支 付部分贷款利息用于支付信托费用。

二、 信托生效满12个月对应日前10个工作日, 借款人支付第一年的贷款利息以 及归还20%的贷款本金; 满18个月对应日前10个工作日, 借款人归还30%的贷款本金 及对应的6个月的利息; 满24个月对应日前10个工作日, 借款人归还50%的贷款本金 及对应的第二年的利息。以上相关内容以上报的信托文本内容为准。 第三节、信用增级措施 ? 土地抵押: 鑫茂集团提供名下房产进行第二顺位的抵押。该房产位于塘沽区新港路 1111 号,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 “2046-08-28”;房屋产别为其他房产,钢混结构,主体二十二层,位于第一至二十 一层, 建筑面积共计17337.99平方米, 设计用途为非居住, 现用途为商业及写字楼。

根据天津杰诺德房地产价格评估咨询有限公司2011年9月28日预评估报告,总价值 28594.8万元。

2008年鑫茂集团与第一顺位人天津市农村商业银行办理了经营性物业贷款, 贷 款金额1.2亿,期限8年。

抵押物 名称 土地 抵押人 位置 塘沽区新港路 1111号 面积 (平方米) 17337.99 估价(万元) 抵押率 鑫茂集团 28594.8 30% 详见附件《塘沽区新港路1111号房地产初评结果报告》。待公司通过后,在规 定的时间内出具正式的评估报告提供给公司。

我部会同项目公司及第一顺位抵押权人天津市农村商业银行就第二顺位抵押 进行沟通并取得一致意见, 天津市农村商业银行同意我司进行第二顺位抵押并将签 署相关协议文件。

对于债权文书及抵押合同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由公证机关依法赋予所有合同 强制执行效力,保证协议及合同的履行。具体协议及抵押合同以文本为准。 二、保证担保。

鑫茂集团为项目公司按期偿付本信托项下信托贷款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

三、个人还款承诺。鑫茂集团董事局主席,杜克荣为信托贷款提供无限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

第四节、监管措施 一、设置监管账户 项目公司设信托监管账户。

受托人通过对信托监管账户的全程控制和对资金的 预算管理等方式,确保信托资金按照要求进行使用,保证资金安全,控制信托计划 运营风险。

二、设置收费监管账户用于对资金归集进度的保障 受托人同监管银行、项目公司签署三方监管协议,设置收费监管账户,用于对 资金归集进度的保障。

项目公司承诺将每月采暖费归集到收费监管账户, 我业务部 设专人对监管账户流水进行监督, 并要求项目公司于每个还款日到期前20个工作日 将对应还款金额到帐。

若收费监管账户在每个还款日到期前20个工作日未能达到对 应还款金额要求,则鑫茂集团在10个工作日内履行资金补足义务,无论任何原因, 鑫茂集团都应不迟于每个还款日到期前5日将对应还款金额划至监管账户,否则受 托人有权提前处置抵押物。 三、设置处置期条款。

本信托计划预设6个月处置期,即信托计划期内或信托计划期满,如发生处置 抵押物、追索保证人责任的情况,受托人需要一定的处置时间,原定向受益人分配 信托本金的时间相应后延。处置期内投资人收益在原基础上增加20%,信托报酬不 变。 ? 交易对手基本情况 第一节 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锡林浩特市鑫晨新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18日,注册资本人 民币1.7亿元,法人代表杜克玉。鑫晨新能源投资公司是由锡林浩特市鑫茂市政建 设有限责任公司和锡林浩特市政府下辖的晨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共 同出资组建, 其中鑫茂市政公司持有公司注册资本的76.15%, 晨辉城投公司持有公 司注册资本的23.85%, 是锡林浩特市第一家由市政府和民营企业共同组建的集供热 工程施工、集中供热、高科技产业投资为一体的综合性企业。截止2011年10月31 日,公司总资产3.43亿元,净资产2.38亿元。公司现有员工131人,其中具有大专 及以上学历的62人,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28人,是一支勇于开拓、管理经 验丰富、专业化程度高、技术能力强的工作团队。

一、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锡林浩特市鑫晨新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克玉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统建锡市振兴小区 注册资本:17,000万元;实收资本:17,000万元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52502000006586 税务登记证号码:152502686547667 经营范围:供热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市集中供热,风能发电、风场开 发、矿业开发等新能源投资,建材装饰城及工业园的建设、出租、销售、运营。

二、市场经营分析:

项目公司是由鑫茂科技投资集团下属锡林浩特市鑫茂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和 锡林浩特市政府下辖的晨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截至 2010年末,项目公司共投资供热管网项目建设2.5亿元。已建成34个换热站,现拥 有设计能力580万平方米供热管网,热源由锡林热电厂提供。目前入网面积达 330 万平方米,未来两年(2012年、2013年)预计新增入网面积200万平方米。

项目公司以预先按市政总体规划铺设的管网向热用户输送热力, 以预收款方式 和热用户结算,定期与热源厂按实际用热量结算热源费,不会有产品积压;由于供 热管网是按市政总体规划设计的,因此供热经营在其管网辐射范围内具有垄断性, 周边的供热需求将没有选择的被纳入辐射范围内。

项目公司凭借对供热区域的垄断 经营,供热面积逐年增大。按照市政总体规划铺设的供热管网,包围了竞争对手原 有的供热区域,限制了其扩大供热面积。本采暖季供热面积约330万平方米,占当 地供热市场40%份额。 三、项目公司财务情况 ? 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锡林浩特市鑫晨新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资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短期投资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减: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净额 预付账款 应收补贴款 其他应收款 存货 待摊费用 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长期投资:

长期投资 21 42,892,465.00 65,052,077.35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20 83,525,894.62 93,633,691.52 48,370,464.45 3,132,585.91 7,931,678.48 2,980,793.12 44,635,678.00 32,022,844.26 38,085,541.92 产 行 次 年初数 期末数 2011年12月31日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账款 其他应付款 应付工资 应付福利费 未交税金 未付利润 其他未交款 预提费用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减: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净值 固定资产清理 在建工程 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固定资产合计 无形及递延资产:

无形资产 递延资产 递延及无形资产合计 其他资产:

其他长期资产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借项 资产总计 42 45 355,185,973.69 373,095,950.36 41 36 37 40 110,000.00 110,000.00 110,000.00 110,000.00 24 25 26 27 28 29 35 228,657,614.07 214,300,181.49 113,550,000.00 45,000.00 126,278,251.98 11,170,637.91 115,107,614.07 247,616,393.65 33,361,212.16 214,255,181.49 长期应付款 递延收益 其中:住房周转金 长期负债合计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贷项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其中:公益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 2、简要财务分析:

(1)、资产分析:项目公司资产负债表显示存货2,980,793.12万元,主要是供 热管网用电机、循环泵、保温钢管、阀门管件等。预付账款:44,635,678.00万元, 主要为预付2011年、 2010年管网维修工程款及预付材料款。

其他应收款:

7,931,678.48 万元,主要为集团内部企业内部往来款。

(2)、负债分析:项目公司资产负债表显示应付票据:40,000,000.00万元,为 包商银行承兑汇票,2012年6月到期。考虑到期限与信托到期期限距离较长且规模 较小(其中包括敞口50%的2000万保证金)因此不会对信托还款产生影响。应付账 款:31,774,492.33万元,为应付锡林热电厂热源费。预收账款:32,732,778.40万元, 为预收本采暖季供热费。

其他应付款:

13,774,198.09万元, 其中400万元为财政借款, 其余为集团内部企业往来款。 第二节 集团产业介绍及担保能力分析 一、公司简介 1、公司概况 天津鑫茂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茂集团”)创建于2000年5月17 日,注册地位于天津市南开区西湖道95号,注册资本人民币22,300万元,股东由杜 克荣和杜娟两位自然人组成,其中杜克荣出资2020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90.58%,杜 娟出资210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9.42%。法定代表人:杜克荣。

2、公司历史沿革 鑫茂集团前身是1992年由杜克荣董事长创建的天津鑫茂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 司。

后于1995年发展到天津鑫茂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开始涉足工业科技园开 发、建设。

鑫茂集团2000年发展成为天津市首家以开发建设民营科技园为主业的民营科 技投资集团。至今,已投资兴建了总占地面积1136亩,总建设面积138万平方米的 南开园、华苑园、军民两用技术产业基地、国家IT软件出口及培训基地、光纤研发 生产基地、 绿色能源产业基地、 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基地等8个鑫茂民营科技连锁园, 聚集了涉及光机电一体化、航空航天、IT软件、医疗器械、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 的近1000家中小科技企业, 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打造了聚集高科技产业集群的创新 源,提供就业岗位和就业机会的创业源,为政府涵养税收的创税源。先后被全国工 商联评为 “ 全国最大民营科技园 ” ;被中国民营促进会评为 “全国十佳民营科技园 区”、“全国先进科技产业园”、“中国天津鑫茂民营科技示范园”;2005年被天津市 政府命名为“天津市都市工业鑫茂示范小区”; 2006年被国家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级高 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国家级孵化器),实现了鑫茂科技园建设的历史性跨越。

2005年底, 新茂集团成功收购天津大学在天大天财的全部股份, 2006年拥有在 深圳股票交易所主板上市的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836)。至此, 鑫茂集团成为拥有参控股公司62家,总资产达50多亿元的民营企业集团。

3、公司所处行业、经营范围、主要产品及提供的劳务 所处行业:

房地产开发建设、医药、商品流通、制造业、能源、服务业 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转让、服务(新型建筑材料、结构体系、施工技术及 设备的技术及产品) ; 用自有资金对科技企业投资; 文化艺术交流服务 (演出除外) ; 房地产开发及销售;商品房销售代理、房地产信息咨询;自有房屋租赁(以上范围 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主要产品及提供的劳务:涉及房产开发、工程建设、科技园运营管理服务、光 通信、风电制造、工程配套、新能源、新材料、IT软件、军工、电子、电池、智能 仪表、热交换器、塑料制品、注塑和线塑、原料药制造、生物科技、中医药、原材 料制造、酒店、商贸、餐饮娱乐、汽车维修、股票、融资担保、工业物业管理、孵 化服务等20类59项产业,产品上千个品种。

4、鑫茂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概况 持股比例 公司名称 注册地点 注册资本 实际投资金 额 直接 间接 经营范围 是 否 合 并 天津鑫茂科天津华苑 技 股 份 有 限 产 业 区 榕 29249万元 公司 苑路1号 8807万元 30.11 % 计算机软件、硬件、 信息系统集成、信息 处理与服务;光机电 一体化;化工填料和 工业结晶设备;珍稀 动物养殖技术的产 品的研制、开发、生 产、 销售; 仪器仪表、 计算机外围设备、文 化办公用机械;家用 电器、家用电子产 品;计算机修理;安 是 全技术防范工程设 计、施工、维修、培 训;自有房屋出租业 务;保安监控、防盗 器材生产与销售;无 线通信终端设备经 销、计算机知识培 训;经营本企业自产 产品及技术的出口 业务(国家限定公司 经营和国家禁止进 出口的商品除外); 天津金汇药西青区杨 业 集 团 有 限 柳 青 柳 霞 2000万元 公司 路98号 2000万元 经营进料加工和 “ 三 来一补 ” 业务;纸张 批发与零售;机械、 电器及制冷设备的 安装、施工、智能建 筑(系统集成其中消 防系统除外)、有线 电视系统设计安装; 商品房销售代理,房 地产信息咨询;自营 和代理各类商品的 技术的进出口(国家 限定公司经营和禁 止进出口的商品和 技术除外);房地产 开发及销售(以上经 营范围内国家有专 营专项规定的按规 定办理)。

生产经营:焦磷酰 氯、巴豆酸、精碘、 巴豆酸酐、醋酸可的 松(有效期至2011年 02月04日);经营本 企业自产产品的出 口业务和本企业所 需的机械设备、零配 件、原辅材料的进口 业务(国家限定公司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 50.50 49.50 的 商 品 及 技 术 除 是 % % 外);分子工程技术 的开发、咨询服务、 技术转让及中试产 品的制造(危险品及 易制毒品除外);零 售化工原料(危险品 及易制毒品除外)、 化工设备;原料药、 药用辅料制造(在药 品生产许可证范围 内生产,有效期至 2012年01月24日); 丹 东 菊 花 电 振兴区桃 器 (集团) 有 源街424 6200万元 限公司 号 6000万元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国家法律法规禁 止进出口的除外)。

(国家有专项专营 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涉及行业许可证的 凭许可证或批准文 件经营) 制造:电视机,电子 信息产品 , 电力载波 产品,电子产品.计 算机显示器及相关 技术的咨询开发 ;

包 装物加工 ;

经营本企 业自产产品及相关 技术的出口业务 ;

经 77.77% 19% 营本企业生产、科研 是 所需的原辅材料、机 械设备、仪器仪表、 零配件及相关技术 的进口业务 ;

经营本 企业的进料加工和 三来一补业务 ;

销售 电子产品。

供热工程,市政基础 设施建设,城市集中 供热,风能发电、风 场开发、太阳能发 电、矿业开发等新能 源投资,化工、机械 电子等高科技产品 76.15% 是 投资,建材装饰城的 建设、出租、销售、 运营,工业园的建 设、出租、销售、运 营。(国家法律法规 规定须经审批的除 外) 市政基础建设。(法 律、行政法规、国务 100% 是 院决定规定应经许 可的,未获许可不得 锡林浩特市 南统建锡 鑫晨新能源 市 振 兴 小 10700万元 投资有限公 区 司 10700万元 锡林浩特市 锡林浩特 鑫茂市政建 市 政 府 3 100万元 设有限责任 号楼409 公司 100 锡林浩特市 锡林浩特 鑫晨房地产 市 南 统 建 2600万元 开发有限责 振兴小区 任公司 锡林浩特市锡林浩特 鑫晨哈那乌市南统建 1000万元 拉置业有限振兴小区 责任公司 1号楼 苏尼特左旗 苏尼特左 鑫茂供热有 100万元 旗粮库南 限公司 苏尼特左旗 满都拉图 鑫茂矿业科 镇恩格尔 技有限责任 1000万元 大街(粮 公司 库南) 300万元 集宁区恩 乌兰察布市 和 路 47 号 鑫刚置业有 500万元 财政局办 限公司 公楼 150万元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乌 鑫 刚 科 技 发 兰 大 街 原 600万元 展有限公司 军 分 区 院 180万元 生产经营) 许可经营项目:房地 产开发、经营。一般 经营项目:无。(法 76.15% 律、行政法规、国务 是 院决定规定应经许 可的,未获许可不得 生产经营) 许可经营项目:房地 产开发经营。一般经 营项目:房屋租赁, 草原生态治理,草牧 场综合开发,建筑材 料、装饰装潢材料、 62.69% 灯 具 灯 饰 、 五 金 机 是 电、化工产品(不含 剧毒物)销售。(法 律、行政法规、国务 院决定规定应经许 可的,未获许可不得 生产经营) 集中供热。(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 100% 定规定应经许可的, 是 未获许可不得生产 经营) 矿产品研发、矿产品 深加工、销售,建材 生产、 销售。

(法律、 12% 18%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 是 定规定应经许可的, 未获许可不得生产 经营) 商品房销售、代理; 房地产信息咨询;自 有房屋租赁。

(法律、 0 21%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 是 定规定应经许可的, 未获许可不得生产 经营) 风电开发、机电设备 9% 21% 研发、金属材料、建 是 筑材料、技术咨询、 内 企业管理咨询。(法 律、行政法规、国务 院决定规定应经许 可的,未获许可不得 生产经营) 注:1、根据苏尼特左旗鑫茂矿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规定,鑫茂集团直 接持股比例为40%,间接持股比例为30%,实际控股比例为70%。

2、根据乌兰察布市鑫刚置业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鑫茂集团间接持股比例为 70%,实际控股比例为70%。

3、根据乌兰察布市鑫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鑫茂集团直接持股比 例为30%,间接持股比例为70%,实际控股比例为100%。 二、鑫茂集团财务状况:

1、鑫茂集团最新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合并) 编制单位:鑫茂集团 资产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短期投资 应收票据 期末余额 会企 01 表 单位:元 2011 年 9月 30日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 权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期末余额 167,373,251.38 361,098,389.73 - 150,550.00 122,419,162.28 应收账款 295,758,060.98 应付账款 254,786,211.18 预付款项 259,552,162.18 - 预收款项 151,129,251.05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应交税费/其他未交款 5,250,998.29 -3,320,333.87 其他应收款 594,732,889.76 应付利息 516,608.16 存货 待摊费用 677,871,022.09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315,689.62 9,261,484.83 长期待摊费用 536,934,131.17 123,938,386.0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资产 10,573.00 31,434,840.00 流动资产合计 2,128,648,380.29 其他流动负债(预提费用) 5,067,815.86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 流动负债合计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1,465,632,763.47 340,407,584.00 - 469,834,985.40 投资性房地产 - 6,847,569.12 - 固定资产 773,742,662.33 预计负债 减:累计折旧 189,481,763.97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固定资产净值 584,260,898.36 其他非流动负债 150,55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347,405,703.12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343,383,609.43 - 负债合计 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 :

实收资本(或股本) 1,813,038,466.59 625,501,457.82 无形资产 研发费用支出 商誉/递延资产 长期待摊费用/其他 长期资产 51,615,843.17 -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173,446,235.15 - 2,135,875.96 115,138,135.50 6,651,034.97 未分配利润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509,681,134.3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9,711,831.44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1,423,766,962.77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359,437,029.67 1,467,594,078.74 1,783,203,992.44 资产总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 3,596,242,459.03 权益)总计 3,596,242,459.03 2、简要财务分析 ? ? 资产负债情况(2011年9月) 资产情况 根据审计报告附注显示, 公司2011年9月账面货币资金余额为1.67亿元人民币。

公司应收票据约15万元(为银行承兑汇票),应收账款2.96亿元,占收入的比重不 高,且其分布较为分散,收回风险不大。

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约5.95亿元,多为下属项目公司的往来借款,且账龄在1 年以内为主,风险不大。

公司存货账面余额约6.7亿元,与2010年底6.6亿元持平。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值约4.7亿元。

公司固定资产净值为5.8亿元,其中绝大部分是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

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余额约3.4亿元。 2、负债情况 公司短期借款余额约3.6亿元, 比年初的4.3亿元有所下降; 从担保形式上来看, 主要为抵押借款。

公司应付账款余额为2.5亿元,较年初的4.8亿元有大幅下降。

公司预收账款余额为1.5亿元。

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约5.36亿元,比年初的6.5亿元略有下降。

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约3143万元。

公司长期借款余额约3.4亿元。主要是来自农商行的经营性物业贷款和股票质 押贷款。

3、综合评价资产负债情况 公司总资产约36亿元,净资产约18亿元,资产负债率50%,处在一个正常的水 平。

公司流动比率为1.45,速动比率为0.98,短期偿债能力处于正常水平。 总体来看,公司总资产规模适中,主要资产分别为应收账款(2.9亿元)、其 他应收款(5.9亿元)、存货(6.8亿元)、固定资产(5.8亿元)、长期股权投资 (4.7亿元)、货币资金(1.7亿元),资产质量较好。公司有息负债合计7亿元占 总资产比例19%,偿债压力不大。 (二)利润情况(2011年9月) 单位:元 项目 一、营业收入 二、营业成本 三、营业利润 四、利润总额 五、净利润 本期金额 1,318,829,761.17 1,060,279,185.04 143,769,449.05 147,234,178.64 104,318,244.93 上期金额 2,617,094,734.65 1,962,275,701.59 511,502,938.81 521,878,770.62 436,322,414.47 公司截至2011年9月营业收入约13.2亿元,净利润1.04亿元,预计到年末财务 数据与上年持平。

公司截至2011年9月财务费用约4609万元,预计到年末财务数据与上年持平。

(三)现金流量情况(2011年9月) 单位:元 项 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现金流入小计 现金流出小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现金流入小计 现金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现金流入小计 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773,654.29 46,090,489.44 -24,316,835.15 116,508,261.32 59,874,145.07 56,634,116.25 77,399,712.92 50,088,267.18 27,311,445.74 312,986,500.34 444,606,469.28 -131,619,968.94 1,705,878,706.05 1,652,244,934.71 53,633,771.34 2,888,915,930.58 2,792,472,147.56 96,443,783.02 从2011年9月财报整体分析来看,公司资产负债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盈利能 力,现金流顺畅。

4、对外担保 公司截止到2011年12月无对外担保。

5、本项目担保方式 鑫茂集团为项目公司按期偿付本信托项下信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鑫茂集团担保能力总体评价 1、鑫茂集团始建于1992年,历经十几年的创业积累,现已投资参、控股企业 60余家,拥有在深交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鑫茂科技(股票代码:000836), 成为总资产近40亿元的民营企业集团。

2、鑫茂集团秉承“国家提倡的、政府支持的、市场需求的”投资理念,坚持适 多元化发展战略,现已构成“一主两翼”即以科技园开发为基础,高科技产业、工程 服务业为两翼的产业格局。产业涉及工业地产、光通信、风电、军工、IT等22个行 业,形成以科技园开发为特征的高科技产业集团。

3、鑫茂集团主营收入主要来源于科技园开发。目前鑫茂集团拥有八大连锁产 业园,总占地1136亩,总建筑面积188万平米。吸引1200余家中小科技型企业入驻, 截止2009年底科技园年产值已突破200亿元。鑫茂也因此成为领军天津乃至中国工 业地产发展趋势的企业之一,集团盈利空间较大。

4、从集团财务情况来看,集团资产规模较大,负债率适中,短期偿债风险不 大。从集团经营业绩来看,集团收入和利润均较为可观且比09年增长迅速,具有一 定的盈利能力,现金流顺畅。

5、总体来说,集团自身实力很强,集团资产结构和业务结构同当地经济发展、 市政建设关联度很高,故其以自身实力为本项目担保的能力较强。

第三节 项目公司供热收费权确认及热源分析 根据锡市政发{2009}106号《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锡市鑫晨新能源 投资公司接续员集中供热中心业务的通知》、下发的收费证以及锡林浩特市政府 2011年下发的关于鑫晨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供热收费年限的证明, 可以确认锡林浩 特市鑫晨新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供热收费权合法有效,可以实施项目贷款。

根据项目公司与热源提供方内蒙古国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锡林热电厂 (简称国 电能源)2011年签署的《供购热力合同》,在本采暖季 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4 月30日国电能源可提供最大用热面积275万平方米。根据我部尽职调查,由于国电 能 源 于 2011 年 底 新 投 入 使 用 一 个 热 源 厂 提 升 了 其 供 热 能 力 , 实 际 项 目 公 司 2011-2012供热面积达到330万平方米, 预计信托期限内即未来两个采暖季国电能源 热源供应能力充足,能够满足项目公司供热需求。

第四节 信托资金使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游牧民定居兴牧工程的发展思路, 结合锡林浩特城市建 设发展规划,未来三年锡林浩特要新建500万m2安居保障房。项目公司计划融资1亿 元用于扩建供热工程,其中自筹资金3500万元用于铺设供热管网、换热站建设, 拟信托融资6000万元用于支付新建项目工程款、材料款。

扩建计划完成之后,可新增供热面积300万m2。根据锡林浩特市有关文件规定, 每m2接口费50元,可一次性收回接口费1.5亿,按每m2供热收费盈余6元计,每年在 现有效益的基础上可增加盈利1800万元。 ? ? 还款能力分析 还款来源 项目公司在锡林浩特市开发建设供热工程供热经营收入作为还款源。 第二节 还款来源分析 该公司现拥有设计能力580万平方米供热管网、34个换热站。截至2010年末, 供热管网项目建设总投资 2.5亿元。热源由锡林热电厂提供。目前入网面积达 330 万平方米,未来两年(2012年、2013年)预计新增入网面积200万平方米,每平方 米入网费50元,应收入网费1亿元。

目前实际供热面积330万平方米,预计每年实际新增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未 来两年采暖季将达到 430万平方米。每采暖季商用房屋(企事业单位)按 29.4元/ 平方米收费,福利性单位(医院学校等)按28元/平方米收费,居民住宅按23.8元/ 平方米收费,按加权平均单价25.71元计算,收费率按95%计算,预计未来两年采暖 费收入2亿元。 未来两年营业收入合计约3亿元。作为还款源,该公司还款能力有保障。

鑫晨公司既往供热能力与入网面积、供热面积、现金流比照表 年份 2009 2010 2011 设计供热能力(万平方米) 580 580 580 入网面积(万平方米) 250 300 340 供热面积(万平方米) 210 270 330 现金流入(万元) 5975 8808 10650 2012 780 400 370 12600 第三节 现金流量平衡计划表 2012年一季度--2014年一季度现金流量测算 现金收、支项目 一、期初现金余额 二、现金流入 其中:热费收入 入网费收入 股东借款 银行借款 信托融资 三、现金流出 1.固定资产投资支出 其中:设备采购支出 管网工程支出 2.流动资金支出 其中:生产成本 营业费用 销售税金及附加 管理费用 增值税 所得税 3.筹资支出 其中:归还银行借款 13,126.00 5,000.00 6,000.00 35,940.00 9,500.00 3,500.00 6,000.00 13,314.00 10,900.00 330.00 76.00 1,710.00 298.00 20.00 4,020.00 4,000.00 20.00 1,020.00 1,000.00 计算 合计 2012年1季 度 2012年2季 度 6,023.50 2,400.00 1,800.00 600.00 2012年3季 度 2,053.50 5,800.00 5,000.00 800.00 2012年4季 度 5,205.50 3,200.00 2,200.00 1,000.00 3,808.50 35,100.00 22,100.00 7,000.00 - 3,808.50 7,200.00 700.00 500.00 6,000.00 4,985.00 3,500.00 1,500.00 2,000.00 1,465.00 1,200.00 30.00 10.00 180.00 45.00 6,370.00 1,500.00 500.00 1,000.00 850.00 600.00 30.00 5.00 190.00 25.00 2,648.00 1,500.00 500.00 1,000.00 1,128.00 900.00 40.00 3.00 180.00 5.00 1,000.00 1,070.00 800.00 35.00 10.00 190.00 35.00 3,090.00 1,000.00 归还信托借款 支付借款利息 四、当年现金结余 五、累计现金结余 6,000.00 2,126.00 -840.00 2,968.50 20.00 2,215.00 6,023.50 20.00 -1,755.00 2,053.50 20.00 1,397.00 5,205.50 20.00 1,507.00 5,315.50 第四章 风险分析及对策 一、政策风险 由于受欧洲债务危机影响, 全球经济呈疲软态势, 次贷危机导致全球货币超发, 通货膨胀加剧。我国目前也处于加息上升通道中,通货膨胀保持高水平运行,未来 一段时间经济政策可能偏向紧缩,加息预期偏高。

对策:根据市场预测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分析,我国通货膨胀水平在未来一段 时间有望回落,国务院加大政策力度保持国内商品价格稳定和经济平稳增长。

二、市场风险 鑫晨新能源的市场风险主要集中在当地产市场同行业竞争方面。

对策:

鑫晨新能源是由鑫茂集团下属锡林浩特市鑫茂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和 锡林浩特市政府下辖的晨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公司以 预先按市政总体规划铺设的管网向热用户输送热力,以预收款方式和热用户结算, 定期与热源厂按实际用热量结算热源费, 不会有产品积压; 由于供热管网是按市政 总体规划设计的, 因此供热经营在其管网辐射范围内具有垄断性, 周边的供热需求 将没有选择的被纳入辐射范围内。

公司凭借对供热区域的垄断经营, 供热面积逐年 增大。按照市政总体规划铺设的供热管网,包围了竞争对手原有的供热区域,限制 了其扩大供热面积。本采暖季供热面积约330万平方米,占当地供热市场40%份额, 预计未来两年市场份额将增至60%。 三、信用风险 交易对手的经营状况及偿债能力将直接影响本信托的收益。

若因其信用出现风 险,将可能产生不能到期收回信托资金和信托收益的风险。

对策:受托人将发挥其专业优势,严格执行责任制与审批分离制,坚持前期 尽职调查、 放款时审查和后续管理检查制度, 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和防范机制; 同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将市场风险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并及时、充分、完整、 准确地披露信息,尽职履行管理义务 为了保证信托资金的安全性和信托贷款本息按期回收,受托人对交易对手提 供的用款计划进行监督,保证用款计划的真实性、准确性。同时增加了相应的增级 措施,将有效地控制因信托财产未能按期收回而导致的信用风险。

四、管理风险 在信托资金的管理运用过程中,可能发生受托人因其知识、管理水平有缺陷、 获取的信息不完全或存在误差及对经济形势、 政策走势等判断有误, 影响信托资金 运作的收益水平和收益兑付。

对策:受托人将以安全性为首要管理原则,严格限制信托资金按照规定的募集 资金用途使用,在建立专人管理、定职定责管理基础上,将信托资金与其自有资产 分别管理、 分别核算, 充分做到专款专用。

定期公告借款人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情况, 加强与保管银行的联系与合作,从而有效控制与化解管理风险。 ? 尽职调查 我部从2011年9月与鑫晨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及鑫茂集团接触, 为其拟定初 步信托计划方案, 经过对该公司的尽职调查及业务往来沟通, 我部对调查内容进行 了审定,尽职调查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按照“一法两规”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我公司内部管理、控制制度的要求, 对与本次信托业务相关的所有情况进行了解、记录、核实和初步分析,确保不存在 重大遗漏;核对基本资料原件与复印件的一致性。

2、与鑫晨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及鑫茂集团的高管人员多次交流沟通,考察 其业务素质与管理能力。

3、对鑫晨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及鑫茂集团进行上门调查,全面实时地掌握 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动态。就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信情况、法律关系、 行业状况等与有关人员进行沟通了解, 并观察企业的业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内部风险控制议事规则的执行情况和企业效率。

4、与鑫晨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及鑫茂集团高层就发行资金信托计划进行多 次洽谈和商讨,逐步形成了信托计划方案设计。

通过尽职调查,我们认为:

1、鑫茂集团是一家知名的集团公司,旗下产业涉及科技园区、风电、光通信、 贸易、地产开发等,子公司鑫茂科技(0836)是国内上市公司,集团有一个高效 的管理团队和技术队伍,集团公司实力有目共睹; 2、鑫晨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是与锡林浩特市政府下属城投公司合作供热项目 公司,在当地具有一定垄断性,公司经营现状良好,现金流稳定,企业资信良好; 3、本信托计划所涉及信托资金投放领域、规模、期限均符合监管部门监管政 策,资金使用合理,信用增级措施采取多重保障,最大限度的控制风险,保护了信 托资金的安全,维护了投资者的利益。 ? 信托经理 詹春光, 男, 汉族, 籍贯天津,现年32岁,南开大学金融系风险管理专业毕业。 现任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业务总部信托经理。

具有八年金融从业经验, 在银 行、保险等行业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 结论 通过对该项目的全面评估,我部认为“新华信托?鑫晨新能源供热项目贷款资 金信托”合法、合规、可行、收益高、风险可控,建议公司实施。

公司成立于1979年,是新中国最早的信托公司之一,也是一家管理理念先进、经营风格稳健、资产质量优良和市场化程度高的全新金融服务机构。

想搅动信托这池子春水不是这么容易的. 人们口耳相传的来钱快的行业当信托行业莫属,只要能入行,每年绝对有的赚,于是大家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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