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12计划生育条例,2012年计划生育题目,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总结,(2012)会行执字第128号罗兴跃、伍红叶违反计划生育行政裁定书

发布时间:2012-04-21 来源: 2012年计划生育政策

湖南省望城县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申请执行人望城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住所地望城县... 000元的6倍对周某征收社会抚养费90 000,合计征收社会抚养费128 766元.该决定于...

(2012)会行执字第 128 号罗兴跃、伍红叶违反计划生育 行政裁定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2)会行执字第 128 号 行政裁定书 申请执行人会同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法定代表人林安建,局长。

被执行人罗兴跃,男。

被执行人伍红叶,女。

会同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以罗兴跃、伍红叶违反计划生育为由,申请对罗兴跃、伍红 叶强制执行征收社会抚养费 19 241 元。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申请执行的会计 生(团)征字(2012 年)第 07 号决定书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查。

本院认为,该决定书符合法律规定,且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未自动履行,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准许执行会计生(团)征字(2012 年)第 07 号决定书; 二、 限被执行人罗兴跃、 伍红叶在 2012 年 9 月 14 日前履行会计生 (团) 征字 (2012 年)第 07 号决定书所确定的义务。

案件执行费 180 元,由罗兴跃、伍红叶负担。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审 判 员 粟 谦 杨 秋 惠 审 判 员 何 许 清 二 O 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书 记 员 黄 明 涛

(2011)会行执字第128号梁建波、林翠芬违反计划生育行政裁定书 (2011)会行执字第128号梁建波、林翠芬违反计划生育行政裁定书 暂无评价 | 0人阅读 | 0次下载 | 举报文档 您的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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