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金平的照片,旬邑张金平,张金平摄影,张玉诉安阳市房产管理局、张金平、张银庆、张合庆、张家庆房屋登记一案 QQ空间素材网 > 诉房产登记中心案 > 张金平的照片,旬邑张金平,张金平摄影,张玉诉安阳市房产管理局、张金平、张银庆、张合 正文

张金平的照片,旬邑张金平,张金平摄影,张玉诉安阳市房产管理局、张金平、张银庆、张合庆、张家庆房屋登记一案

发布时间:2013-09-03 来源: 诉房产登记中心案

委托代理人刘德朝,男,该局工作人员. 委托代理人杨海军,男,该局工作人员. 上诉人张文杰因张景华、孙喜良诉安阳市房产管理局房屋登记一案,不服文峰区人民法院(2013...

张玉诉安阳市房产管理局、张金平、张银庆、张合庆、张家 庆房屋登记一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09)安行终字第 105 号 行 政 裁 定 书 上诉人(一审原告)张玉,女。

委托代理人原宾、王珂,安阳市文峰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安阳市房产管理局。地址:安阳市彰德路 39 号。

法定代表人耿清江,职务局长。

委托代理人张冰,安阳市房产管理局工作人员。

委托代理人董琳霏,安阳市房产管理局工作人员。

被上诉人(一审第三人)张金平,女。

委托代理人张合庆,男。

被上诉人(一审第三人)张银庆,又名张小庆,男。

被上诉人(一审第三人)张合庆,男。

被上诉人(一审第三人)张家庆,男。

上诉人张玉因房屋登记一案,不服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于二 00 九年七月六 日作出的(2009)文行初字第 16 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在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 人张玉同意原审判决为由,主动向本院提出撤回上诉的申请。本院经审查认为,张玉的申请 符合法律的规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 解释》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十)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上诉人张玉撤回上诉。 二审案件受理费 50 元,由上诉人张玉负担 25 元。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 审 审 二○○九年九月十四日 代书记员 安法网 1306 号 庞俊英 判 长 判 员 判 员 崔永清 崔晓梅 高秀清

==声明: 本站收录的二十万件裁判文书均来自法院官方网站公开信息, 本站裁判文书栏目不会接受任何个人或企业提供的裁判文书. 如您认为内容涉及个人或企业隐私,要求修改...

摘要: 耿清江、张冰、董琳霏、张金平、张合庆、张银庆、张家庆、 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2009)安行终字第105号 上诉人(一审原告)张玉,女. 委托代理...

可售房屋套数: 3300 套 本次确认申购家庭: 159590 户 初步审核通过: 152962 户 其中... 郭姣杨 8500000267911 985 程雨华 4539000378673 986 陈辉 6679000044550 987 张玉...

张金平的照片,旬邑张金平,张金平摄影,张玉诉安阳市房产管理局、张金平、张银庆、张合庆、张家庆房屋登记一案》出自:QQ空间素材网
链接地址:http://www.qzoneai.com/sucai/VS1BZYPzrN6ROtIp.html

相关文章阅读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免责声明 | 在线留言 | 友情链接 | RSS 订阅 | 热门搜索
版权所有 QQ空间素材网 www.qzoneai.com

张金平的照片,旬邑张金平,张金平摄影,张玉诉安阳市房产管理局、张金平、张银庆、张合庆、张家庆房屋登记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