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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事项申请单,涉税事项前移,涉税事项申请单下载,办理涉税事项操作规范一

发布时间:2014-03-15 来源: 涉税事项操作规程

对增加或保留的相关办税业务及涉税资料,各地 要按照《办理纳税人涉税事项操作指南》... 各级地税机关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有关简 并、规范纳税人涉税资料的原则和优化流...

目 录 1. 税务登记.................................................................. 5 1.1 企事业单位办理税务登记 ............................................... 5 1.2 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 ............................................... 8 1.3 临时税务登记 ........................................................ 11 1.4 扣缴义务人登记 ...................................................... 14 1.5 自然人登记 .......................................................... 16 1.6 零散税收纳税人登记 .................................................. 18 1.7 变更登记 ............................................................ 20 1.7.1 涉及工商变更登记 .............................................. 20 1.7.2 不涉及工商变更登记 ............................................ 22 1.8 个体工商户停业登记 .................................................. 24 1.9 个体工商户复业(提前复业)登记 ...................................... 25 1.10 企事业单位纳税人注销登记 ........................................... 27 1.11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 29 1.12 临时税务登记、零散税收纳税人登记的注销 ............................. 31 1.13 外来经营报验登记 ................................................... 33 1.14 外来经营报验登记注销 ............................................... 35 1.15 税务登记证换证 ..................................................... 37 1.16 税务登记证遗失补办 ................................................. 38 1.17 非正常户解除 ....................................................... 40 1.18 纳税人银行账号报备 ................................................. 41 1.19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报备 ......................................... 42 1.20 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备 ......................................... 44 2 项目管理.................................................................. 46 2.1 项目建设方登记 ...................................................... 46 2.1.1 房地产项目建设方登记 .......................................... 46 2.1.2 建筑业项目建设方信息登记 ...................................... 48 2.1.2.1 初始登记 ................................................ 48 2.1.2.2 补充登记 ................................................ 50 2.2 项目设立登记 ........................................................ 51 2.2.1 房地产项目登记 ................................................ 51 2.2.1.1 初始登记 ................................................ 51 2.2.1.2 补充登记 ................................................ 53 2.2.2 建筑业项目登记(一般登记) .................................... 55 2.2.3 零星项目登记(简易登记) ...................................... 58 2.3 项目登记变更 ........................................................ 59 2.3.1 房地产项目登记变更 ............................................ 59 2.3.2 建筑业项目登记变更 ............................................ 61 2.4 项目清算 ............................................................ 62 2.4.1 房地产项目营业税清算 .......................................... 62 2.4.2 建筑业项目清算 ................................................ 64 2.5 项目注销登记 ........................................................ 67 2.5.1 房地产项目注销登记 ............................................ 67 2.5.1.1 纳税人申请注销 .......................................... 67 2.5.1.2 税源局申请注销 .......................................... 68 2.5.2 建筑项目登记注销 .................................................. 70 2.5.2.1 纳税人申请注销 .......................................... 70 2.5.2.2 税源局申请注销 .......................................... 71 3. 申报征收................................................................. 73 3.1 上门申报 ............................................................ 73 3.1.1 综合税款申报征收 .............................................. 73 3.1.2 企业所得税申报征收 ............................................ 75 3.1.3 个人所得税申报征收 ............................................ 79 3.1.4 股权变更申报征收 .............................................. 82 3.1.5 个人转让限售股清算 ............................................ 86 3.1.6 土地增值税预缴(核定征收户)申报征收 .......................... 89 3.1.7 土地增值税申报清算 ............................................ 91 3.1.8 工会经费申报征收 .............................................. 94 3.1.9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征收 ...................................... 96 3.2 网上申报 ............................................................ 99 3.3 未形成欠税申报管理 ................................................. 101 3.4 申报未完税(欠税)税款征收入库 ..................................... 102 3.5 延期申报 ........................................................... 105 3.6 延期缴纳税款 ....................................................... 107 3.7 退税办理 ........................................................... 109 3.7.1 涉及退库退税的办理 ........................................... 109 3.7.2 退税抵扣欠税的办理 ........................................... 113 3.8 纳税保证金退还办理 ................................................. 115 3.9 领取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办理 ................................. 117 4. 发票管理................................................................ 119 4.1 发票领购........................................................... 119 4.1.1 初次领购发票(核发发票领购簿) ............................... 119 4.1.2 后续领购..................................................... 122 4.1.3 领购事项变更 ................................................. 124 4.1.4 申请领购经营地发票审批 (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经营活动 的单位或者个人)....................................................... 126 4.1.5 申请领购经营地发票审批 (临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内跨市、县从事 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 ................................................. 128 4.2 申请印制有本单位名称(或套印发票专用章)的发票 ..................... 130 4.3 发票缴销........................................................... 132 4.4 发票丢失、被盗、损毁、流失报告 ..................................... 134 4.5 对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薄销毁的审批 ......................... 136 4.7 发票信息查询(发票真伪鉴别) ....................................... 138 4.8 发票代开........................................................... 140 4.8.1 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 ......................................... 140 4.8.2 税务机关代开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 ............................... 143 4.8.3 税务机关代开建筑业统一发票 ................................... 145 1 4.8.3.1 纳入建筑业项目管理的 ................................... 145 4.8.3.2 不需进行建筑业项目登记的 ............................... 147 4.8.4 税务机关代开涉农免税劳务统一发票 ............................. 149 5 证明管理................................................................. 151 5.1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 ............................................... 151 5.1.1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出具 ............................... 151 5.1.2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缴销 ............................... 153 5.2 税收完税证明 ....................................................... 155 5.2.1 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出具 ....................................... 155 5.2.1.1 简易情况 ............................................... 155 5.2.1.2 一般情况 ............................................... 157 5.3 资源税管理证明出具 ................................................. 159 5.4 纳税情况证明出具(暂搁) ........................................... 161 6 认定管理 ................................................................. 163 6.1 征收方式认定 ....................................................... 163 6.1.1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 ....................................... 163 6.2 印花税缴纳方式认定 ................................................. 165 6.3 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 167 6.4 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 ............. 169 6.5 偏远地区简并征期认定 ............................................... 171 6.6 印花税票委托代售 ................................................... 172 7.行政处罚................................................................. 174 7.1 不予行政处罚 ....................................................... 174 7.1.1 不予行政处罚概述 ............................................. 174 7.1.2 税务登记类 ................................................... 175 7.1.2.1 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事项 ................................................................ 175 7.1.2.2 未办理扣缴登记 .................................................................................... 176 7.1.3 纳税申报类 ................................................... 176 7.1.3.1 未按规定申报 ................................................................................................ 176 7.2 简易处罚 ........................................................... 177 7.2.1 简易处罚概述 ................................................. 177 7.2.2 税务登记类 ................................................... 178 7.2.2.1 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事项 ................................................................ 178 7.2.2.2 未办理扣缴登记 .................................................................................... 179 7.2.3 纳税申报类 ................................................... 179 7.2.3.1 未按规定申报 ........................................................................................ 179 7.3 一般处罚 ........................................................... 180 7.3.1 一般处罚概述 ................................................. 180 7.3.2 听证程序 ..................................................... 182 7.3.3 税务登记类 ........................................................................................................ 185 7.3.3.1 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事项 ................................................................ 185 7.3.3.2 骗取税务登记证 .................................................................................... 185 7.3.3.3 未办理扣缴登记 .................................................................................... 186 7.3.3.4 未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 ................................................................... 186 2 7.3.3.5 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没按规定登录税务登记证号 ........................... 187 7.3.4 纳税申报类 ........................................................................................................ 188 7.3.4.1 未按规定申报 ........................................................................................ 188 7.3.4.2 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 ................................ 189 7.3.4.3 扣缴义务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 .... 189 7.3.4.4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 ............................ 190 7.3.5 税款征收类 ........................................................................................................ 191 7.3.5.1 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非法提供银行账户、发票、证明 ................ 191 7.3.5.2 编造虚假计税依据(印花税除外) .................................................... 191 7.3.5.3 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税款 ................................................................ 192 7.3.5.4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 ........................................................ 192 7.3.5.5 逾期未缴税款或纳税人拒绝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 ................ 193 7.3.5.6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 ............................................ 194 7.3.5.7 税务代理人违反法律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 ........................ 194 7.3.6 发票管理类 ........................................................................................................ 195 7.3.6.1 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 ........................................................................ 195 7.3.6.2 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 .................................... 196 7.3.6.3 未按期向税务机关报送税控装臵开具发票的数据 ............................ 196 7.3.6.4 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报备或未按照规定保存开具发票数据 ............ 197 7.3.6.5 拆本使用发票 ........................................................................................ 197 7.3.6.6 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 198 7.3.6.7 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 ................................................................ 199 7.3.6.8 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的 ........................................................................ 199 7.3.6.9 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 ........................................................................ 200 7.3.6.10 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 .............................................................. 201 7.3.6.11 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 .......... 201 7.3.6.12 丢失发票 .............................................................................................. 202 7.3.6.13 擅自损毁发票 ...................................................................................... 203 7.3.6.14 虚开发票 .............................................................................................. 203 7.3.6.15 非法代开发票 ...................................................................................... 204 7.3.6.16 非法印制发票的、私自印制发票 ...................................................... 205 7.3.6.17 伪造变造发票、发票监制章,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 .............. 206 7.3.6.18 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 207 7.3.6.19 明知是非法取得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 208 7.3.6.20 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 款................................................................................................................................... 209 8 综合服务................................................................. 209 8.1 预约服务管理 ....................................................... 209 8.2 纳税咨询管理 ....................................................... 211 8.3 纳税辅导管理 ....................................................... 213 8.4 税收宣传管理 ....................................................... 214 8.5 涉税提醒管理 ....................................................... 215 8.6 政务(办税)公开 ................................................... 215 8.7 服务投诉管理 ....................................................... 217 3 8.8 涉税检举管理 ....................................................... 9 发票管理(税务机关部分) ................................................. 9.1 发票调拨入库 ....................................................... 9.2 发票保管 ........................................................... 9.3 发票盘点 ........................................................... 9.4 发票退库 ........................................................... 9.5 发票换版、停用 ..................................................... 9.6 发票丢失(税务机关) ............................................... 9.7 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存根联的核查 ....................................... 10 票证管理................................................................ 10.1 票证计划 .......................................................... 10.2 票证领发 .......................................................... 10.3 票证保管.......................................................... 10.4 结报缴销.......................................................... 10.5 票证盘点 .......................................................... 10.6 票证损失核销...................................................... 10.7 票证停用销毁申请 .................................................. 11 委托代征管理 ............................................................ 11.1 办理委托代征手续 .................................................. 11.2 票证管理和税款解缴 ................................................ 11.3 终止委托代征协议 .................................................. 219 220 221 221 221 222 222 222 223 223 223 224 224 225 226 227 227 228 228 229 230 4 1. 税务登记 1.1 企事业单位办理税务登记 1.涉税事项描述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从事生产、经 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 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 执照之日起 30 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机关核发 ?税务登记证? (正、 副本) ;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 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 30 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 ?税务登记证? (正、副本) ; (3)对非正常户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申报办理新的税务登记的, 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 (正、副本) ,限量供应发票。税务机关发现纳 税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在异地为非正常户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的, 应通知 其回原税务机关办理相关的涉税事宜。

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在原税务机 关办结相关的涉税事宜后,方可申报转办正式的税务登记。

(4)本涉税事项适用于单位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办理税 务登记。

2.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资料 (1)?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 (2)?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没有工商营 业执照的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收费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单 位开具的证明; 属社会力量办学性质的单位须提供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原件及复 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收费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5)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 5 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分别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臵上; (7)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 的?税务登记证? (国、地税)副本复印件; (8)注册地址及生产地址、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 复印件; 如为自有房产, 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 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 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分别提供相应 证明; (9)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

3. 涉及的税务文书 (1)纳税人填写的文书:?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房屋、 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

(2)税务机关出具的文书:?税务登记证? (正、副本)。

4.系统操作 ?广西地税信息系统?—户籍管理—税务登记管理—办证户开业登记管理。

5.办理流程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 设立登记—企事业单位办理税务登记 档案 中心 电子文档 审核岗 (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归集) 征收 服务 局 税源 纳税人 受理 办结 综合受理岗 (即时办结) 核 实 反 馈 纸质文档 档案管理岗 (即时办结) 基础管理岗 管理 局 (5 日) 6 6. 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7. 操作要点 (1)属于扣缴义务人的同步办理扣缴义务人登记; (2)经税源管理局税源管理岗核实后发现有差错的处理:属于纳税人申报 错误的通知纳税人更正申报;属于税务机关录入采集错误的,税管员填写?信息 补正通知单?传递征收服务局进行修改。

(3)同时录入“补充资料”和“税种核定” 。

8. 办税服务要求 (1)综合受理岗审核纳税人提交的资料,资料不全或填写不完整的应一次 性告知纳税人所需补充的资料和事项,出具?办理涉税事项需要提供资料清单? ; (2)向纳税人发放?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委托划转税(费)协议书? (全 国) ,与纳税人签订协议书录入相关签约信息; 发放?纳税人存款账户报告表? 、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 等表单,提醒纳税人做好报备事项。

(3)属于新办的房地产企业,告知其在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30 天内到税务机关办理房地产项目建设方信息登记; (4)提醒纳税人办理印花税缴纳方式认定、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认定; (5)提醒纳税人确定申报方式后报告税务机关; (6)发放?发票领购申请登记表? ,提醒需要领购发票的纳税人提前刻制好 发票专用章; (7)告知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的使用规定:

①税务登记证件应当在经营场所或办公场所悬挂; ②在开设银行账户、办理停业、领购发票、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申请 减税、免税、退税、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证明等事项中使用; ③税务登记证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变更之日起 30 日内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 记;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先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7 ④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应在工 商部门或其他批准机关办理注销前,办理税务登记注销; ⑤税务登记证不得涂改、损毁、转借、伪造、买卖。

9. 档案管理 (1)归集资料:纳税人递交的全部资料(详见以上第 2 点) ; (2)档案流程:详见以上第 5 点“办理流程” 。

10.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9 号) 、 ?中 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国务院令?2002?362 号 ) 、 ?税务登 记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7 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简并纳税人报 送涉税资料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7?1077 号 )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 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1 年第 21 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的通知? (税总发 ?2014?6 号) 。 1.2 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 1.涉税事项描述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 照之日起 30 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 (正、副本) ; (2) 从事生产、 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 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 30 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 务登记证? (正、副本) ; (3)对非正常户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申报办理新的税务登记的,税 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 (正、副本) ,限量供应发票。税务机关发现纳税 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在异地为非正常户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的, 应通知其 回原税务机关办理相关的涉税事宜。

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在原税务机关 办结相关的涉税事宜后,方可申报转办正式的税务登记; 8 (4)本涉税事项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企业。

2.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资料 (1)个体登记提供以下资料:

①?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 ? ; ②?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 ; ③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④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⑤房产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 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 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2)个人合伙企业提供以下资料:

①?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 ? ; ②?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 ; ③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④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⑤房产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 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 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⑥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3.涉及的税务文书 (1)纳税人填写的文书:

?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 ? ( “免填单”纳税 人除外) 、 ?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 (2)税务机关出具的文书:?税务登记证? (正、副本)。

4.系统操作 ?广西地税信息系统? ——户籍管理——税务登记管理——办证户开业登记 管理。 9 5.办理流程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 设立登记—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 档案 中心 征收 服务 纳税人 受理 办结 核 反 馈 实 审核岗 (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归集) 电子文档 综合受理岗 (即时办结) 纸质文档 档案管理岗 (即时办结) 局 税源 管理 局 基础管理岗 (5 日) 6. 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7. 操作要点 (1)经税源管理局税源管理岗核实后发现有差错的处理:属于纳税人申报 错误造成的通知纳税人更正申报; 属于税务机关录入采集错误的, 税管员填写 ?信 息补正通知单?传递征收服务局进行修改。

8. 办税服务要求 (1)综合受理岗审核纳税人提交的资料,资料不全或填写不完整的应一次 性告知纳税人所需补充的资料和事项,出具?办理涉税事项需要提供资料清单? ; (2)发放?发票领购申请登记表? ,提醒需要领购发票的纳税人提前刻制好 发票专用章; (3)告知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的使用规定:

①税务登记证件应当在经营场所或办公场所悬挂; ②在开设银行账户、办理停业、领购发票、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申请 10 减税、免税、退税、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证明等事项中使用; ③税务登记证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变更之日起 30 日内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 记;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先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④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应在工 商部门或其他批准机关办理注销前,办理税务登记注销; ⑤税务登记证不得涂改、损毁、转借、伪造、买卖。

9. 档案管理 (1)归集资料:纳税人递交的全部资料(详见以上第 2 点) ; (2)档案流程:详见以上第 5 点“办理流程” 。

10.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9 号) 、 ?中 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国务院令?2002?362 号 ) 、 ?税务登 记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7 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 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1 年第 21 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简并纳税 人报送涉税资料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7?1077 号 ) 、 ?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的通知? (税总发 ?2014?6 号) 。 1.3 临时税务登记 1.涉税事项描述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临时 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 30 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 证? (正、副本) ; (2)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办而未办工商营业执照,或不需办理工 商营业执照而需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简称无照户纳税 人) , 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对无照户 纳税人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 (正、副本) ,并限量供应发票; 11 (3)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 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向 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 记证? (正、副本) ; (4)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 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 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 (正、副本) 。

(5)对非正常户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申报办理新的税务登记的, 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 (正、副本) ,限量供应发票。

2.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资料 (1) ?税务登记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 ? ; (2) ?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 ; (3)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 件原件及复印件; (5)注册地址及生产地址、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 复印件; 如为自有房产, 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 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 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分别提供相应 证明; (6)项目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境外企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 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办理税务登记时提供) 。

3.涉及的税务文书 (1)纳税人填写的文书:

?税务登记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 ? 、 ?房屋、 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 (2)税务机关出具的文书:?临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4.系统操作 12 ?广西地税信息系统? ——户籍管理——税务登记管理——办证户开业登记 管理。

5.办理流程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 设立登记— 临时税务登记 档案 中心 电子文档 审核岗 (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归集) 征收 服务 局 纳税人 受理 办结 综合受理岗 (即时办结) 纸质文档 档案管理岗 (即时办结) 6. 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7. 操作要点 临时税务登记证件的有效期限:

(1)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为临时工商营业执照标注的有效期限; (2)无照户纳税人有效期限为 180 天; (3)承包承租纳税人有效期限为承包承租合同约定的期限; (4)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的,为项目合同或协议约定 的期限; (5)非正常户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临时税 务登记证件有效期限为 180 天。

8. 办税服务要求 (1)综合受理岗审核纳税人提交的资料,资料不全或填写不完整的应一次 性告知纳税人所需补充的资料和事项,出具?办理涉税事项需要提供资料清单? ; (2)向纳税人发放?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委托划转税(费)协议书? (全 13 国) 、 ?纳税人存款账户报告表? 、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 ; (3)发放?发票领购申请登记表? ,提醒需要领购发票的纳税人提前刻制好 发票专用章。

(4)告知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的使用规定:

①税务登记证件应当在经营场所或办公场所悬挂; ②在开设银行账户、办理停业、领购发票、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申请 减税、免税、退税、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证明等事项中使用; ③税务登记证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变更之日起 30 日内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 记;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先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④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应在工 商部门或其他批准机关办理注销前,办理税务登记注销; ⑤税务登记证不得涂改、损毁、转借、伪造、买卖。

9. 档案管理 (1)归集资料:纳税人递交的全部资料(详见以上第 2 点) ; (2)档案流程:详见以上第 5 点“办理流程” 。

10.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9 号) 、 ?中 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国务院令?2002?362 号 ) 、 ?税务登 记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7 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 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1 年第 21 号) 。 1.4 扣缴义务人登记 1.涉税事项描述 负有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 30 日 内, 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领取个人所得税扣缴税款登 记证。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不发扣缴税款登记证,由税务机关在其 ?税务登记证?副本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对临时发生扣缴义务的扣缴义务人, 14 不发扣缴税款登记证。

2.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资料 (1)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①?税务登记证? (副本)原件; ②?扣缴义务人登记表? 。

(2)未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

①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扣缴义务人登记表? 。

3.涉及的税务文书 (1)纳税人填写的文书:

?扣缴义务人登记表? (2)税务机关出具的文书:?扣缴税款登记证? 4.系统操作 ?广西地税信息系统?—户籍管理—税务登记管理—扣缴义务人登记。

5.办理流程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 设立登记— 扣缴义务人登记 审核岗 档案 中心 (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归集) 电子文档 征收 纳税人 受理 办结 综合受理岗 (即时办结) 纸质文档 档案管理岗 (即时办结) 服务 局 6. 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7. 操作要点 无。

8. 办税服务要求 (1)综合受理岗审核纳税人提交的资料,资料不全或填写不完整的应一次 15 性告知纳税人所需补充的资料和事项,出具?办理涉税事项需要提供资料清单? ; (2)告知纳税人领取扣缴税款手续费的程序。

9. 档案管理 (1)归集资料:

?扣缴义务人登记表? (详见以上第 2 点) ; (2)档案流程:详见以上第 5 点“办理流程” 。

10.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国务院令?2002?362 号 )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7 号) 。 1.5 自然人登记 1.涉税事项描述 需要登记的自然人登记:

(1)个体工商户业主; (2)个人独资企业、合伙投 资企业投资人; (3)承包承租经营个人所得者; (4)年所得 12 万元以上的,不 包括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 1 年的个人; (5)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6)从中国境外取得 所得的且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或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满 1 年的个人; (7)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8)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 形。

其他个人纳税人应当在居住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2. 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资料 (1) ?自然人基本信息登记表? ; (2)身份证件复印件或军官证、士官证、护照复印件、台胞回乡证、港澳 通行证复印件; (3)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满 1 年的个人 应提供的资料: 总公司(总机构)出具的派遣书、任职证明文件或与任职、受雇企业签订的 任职、受雇协议; 16 总公司(总机构)或任职、受雇企业支付和出具的工资、薪金证明。

3. 涉及的税务文书 (1)纳税人填写的文书:

?自然人基本信息登记表? ; (2)税务机关出具的文书:?自然人基本信息登记表?。

4.系统操作 系统待开发。

5.办理流程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 设立登记— 自然人登记 档案 中心 电子文档 审核岗 (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归集) 征收 服务 局 纳税人 受理 办结 综合受理岗 (即时办结) 纸质文档 档案管理岗 (即时办结) 6.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7. 操作要点 无。

8. 办税服务要求 综合受理岗审核纳税人提交的资料, 资料不全或填写不完整的应一次性告知 纳税人所需补充的资料和事项,出具?办理涉税事项需要提供资料清单? 。

9. 档案管理 (1)归集资料:纳税人递交的全部资料(详见以上第 2 点) ; (2)档案流程:详见以上第 5 点“办理流程” 。 17 10.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1980 年 9 月 10 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 1993 年 10 月 31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一次修 正、 根据 1999 年 8 月 30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关 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 2005 年 10 月 27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 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 2007 年 6 月 29 日第十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 得税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 2007 年 12 月 29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 定? 第五次修正、 根据 2011 年 6 月 30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六次修 正)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正案) ? (征求意见稿) 1.6 零散税收纳税人登记 1.涉税事项描述 零散税收纳税人登记是指依据税收法律法规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纳 税人,临时发生经营行为,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据此进行税 款征收、代开发票以及稽查、违章处理。

2.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资料 (1) ?税务登记表(适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 ? ; (2)经办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有效证件)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原件及其复印件。

3.涉及的税务文书 (1)纳税人填写的文书:

?税务登记表(适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 ? ; (2)税务机关出具的文书:?税务登记表(适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 ? ; 18 4.系统操作 ?广西地税信息系统?——户籍管理——税务登记管理——不需办证登记 5.办理流程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 设立登记— 零散税收纳税人登记 档案 中心 电子文档 审核岗 (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归集) 征收 服务 局 纳税人 受理 办结 综合受理岗 (即时办结) 纸质文档 档案管理岗 (即时办结) 6. 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7. 操作要点 无。

8. 办税服务要求 综合受理岗审核纳税人提交的资料, 资料不全或填写不完整的应一次性告知 纳税人所需补充的资料和事项,出具?办理涉税事项需要提供资料清单? 。

9. 档案管理 (1)归集资料:

?税务登记表(适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 ? ;经办人(或负 责人)居民身份证(有效证件)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档案流程:详见以上第 5 点“办理流程” 。

10. 政策依据 无。 19 1.7 变更登记 1.7.1 涉及工商变更登记 1.涉税事项描述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 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 更登记之日起 30 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股东转让股权申请股权变更登记,应先办理纳税申报。

2. 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资料 (1) ?变更税务登记表? ; (2)工商变更登记表及复印件; (3)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资料; ①变更企业法人应当提供:法人任免书(或董事会决议) 、变更后的组织机 构代码证复印件、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变更企业名称应当提供:

企业变更名称通知书、变更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复印件; ③变更经营地址应当提供:

新住所或经营场所证明及复印件、变更后组织机 构代码证复印件; ④变更股权股东应当提供:股东会议决议书、章程修正案、自然人股东变更 登记表、新增股东。

(4)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资料( ?税务登记证? (正、副本) ) ;如属 于国地税联合办证,且国税局为主办方的,只需要提供复印件。

3. 涉及的税务文书 (1)纳税人填写的文书:

?变更税务登记表? (2)税务机关出具的文书:?税务登记证? (正、副本) 4.系统操作 ?广西地税信息系统? ——户籍管理——税务户籍管理——税务登记变更管 理。 20 5.办理流程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 变更登记— 涉及工商变更登记 档案 中心 电子文档 纸 质 文 档 档案管理岗 (即时办结) 审核岗 (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归集) 征收 受理 综合受理岗 纳税人 办结 (①不涉及股权变更的即时办结;②涉及 股权变更的要求纳税人进行股权变更纳税 申报,同时推送基础管理岗) 推 反 馈 服务 局 税源 管理 局 送 基础管理岗 (20 日内出具《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纳税审核表》 ) 6. 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7. 操作要点 (1)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先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

(2)涉及股权转让的应要求纳税人先进行股权变更纳税申报。

8. 办税服务要求 综合受理岗审核纳税人提交的资料, 资料不全或填写不完整的应一次性告知 纳税人所需补充的资料和事项,出具?办理涉税事项需要提供资料清单? 。

9.档案管理 (1)归集资料:纳税人递交的全部资料(详见以上第 2 点) ; (2)档案流程:详见以上第 5 点“办理流程” 。

10.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9 号) 、 ?中 21 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国务院令?2002?362 号 ) 、 ?税务登 记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7 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 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的通知? (税总发?2014?6 号) 、 ?广西 壮族自治区税收保障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95 号) 、 ?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 (国税函 ?2009? 285 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 (国家 税务总局公告 2010 年第 27 号) 、 ?广西壮族自治区税收保障办法? (广西壮族自 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95 号) 1.7.2 不涉及工商变更登记 1.涉税事项描述 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或者其变更登记 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 30 日 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 30 日内,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 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2. 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资料:

(1) ?变更税务登记表? ; (2)主管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 (正、副本)原件,如属于国地 税联合办证,且国税局为主办方的,只需要提供复印件。

3. 涉及的税务文书 (1)纳税人填写的文书:

?变更税务登记表? (2)税务机关出具的文书:?税务登记证? (正、副本) 4.系统操作 ?广西地税信息系统?—户籍管理—税务户籍管理—税务登记变更管理。 22 5.办理流程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 变更登记— 不涉及工商变更登记 档案 中心 审核岗 (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归集) 电子文档 征收 服务 局 受理 纳税人 办结 综合受理岗 (即时办结) 纸质文档 档案管理岗 (即时办结) 6. 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7.操作要点 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先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

8. 办税服务要求 综合受理岗审核纳税人提交的资料, 资料不全或填写不完整的应一次性告知 纳税人所需补充的资料和事项,出具?办理涉税事项需要提供资料清单? 。

9.档案管理 (1) 归集资料:

?变更税务登记表? 、 主管税务机关发放的原 ?税务登记证? (正、副本)原件,如属于国地税联合办证,且国税局为主办方的,只需要提供 复印件。

(详见以上第 2 点) (2)档案流程:详见以上第 5 点“办理流程” 。

10.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9 号) 、 ?中 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国务院令?2002?362 号 ) 、 ?税务登 记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7 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 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的通知? (税总发?2014?6 号) 。 23 1.8 个体工商户停业登记 1.涉税事项描述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 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 办理停业登记。

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 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报告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

2.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资料 (1) ?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 ; (2)主管税务机关发放的?税务登记证? (正、副本) ; (3) ?发票领购簿? ; (4)未使用完的地税发票; 3.涉及的税务文书 (1)纳税人填写的文书:

?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 (2)税务机关出具的文书:?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 4.系统操作 ?广西地税信息系统?——户籍管理——停业注销处理——停业申请。

5. 办理流程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 停(复)业登记 — 个体工商业户停业登记 档案 中心 征收 受理 审核岗 (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归集) 电子文档 综合受理岗 (即时办结) 办结 纸质文档 档案管理岗 (即时办结) 服务 局 税源 管理 局 纳税人 基础管理岗 (跟踪管理) 24 6. 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7. 操作要点 纳税人申请停业时需说明停业理由、停业期限、停业前的纳税情况和发票领 用存情况,并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及罚款。税务机关应收存其?税务登记证? (正、副本) 、 ?发票领购簿? 、未使用完的地税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8. 办税服务要求 综合受理岗审核纳税人提交的资料, 资料不全或填写不完整的应一次性告知 纳税人所需补充的资料和事项,出具?办理涉税事项需要提供资料清单? 。

9. 档案管理 (1)归集资料:

?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 (详见以上第 2 点) ; (2)档案流程:详见以上第 5 点“办理流程” 。

10. 政策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7 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 实<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的通知? (税总发?2013? 9 号) 。 1.9 个体工商户复业(提前复业)登记 1.涉税事项描述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复业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2.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资料 (1) ?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 ; 3.涉及的税务文书 (1)纳税人填写的文书:

?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 (2)税务机关出具的文书:?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 、 ?税务登记 证? (正、副本) 、 ?发票领购簿? 25 4.系统操作 ?广西地税信息系统?——户籍管理——停业注销处理——复业申请。

5.办理流程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 停(复)业登记 — 个体工商业户复业(提前复业)登记 档案 中心 征收 受理 审核岗 (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归集) 电子文档 档案管理岗 (即时办结) 纸质文档 服务 局 税源 管理 局 纳税人 办结 综合受理岗 (即时办结) 基础管理岗 (跟踪管理) 6. 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7. 操作要点 税务机关发还:主管税务机关发放的?税务登记证? (正、副本) ; ?发票领 购簿? ;未使用完的地税发票。

8. 办税服务要求 (1) 告知纳税人启用封存的税务登记证件后,应当在办公场所或生产经营场 所悬挂,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2)纳税人启用停业时交回发票后,应按发票受理要求,使用、开具、保管、 缴销发票。

9. 档案管理 (1)归集资料:

?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 (详见以上第 2 点) ; 26 (2)档案流程:详见以上第 5 点“办理流程” 。

10. 政策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7 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 落实 <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

的通知? (税总发 ?2013?9 号) 。 1.10 企事业单位纳税人注销登记 1.涉税事项描述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应在工商 部门或其他批准机关办理注销前,办理税务登记注销。

2.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资料 (1) ?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 (2)主管部门批文或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其 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机关发放的吊销决定原件及其复印 件; (4) ?税务登记证? (正、副本) ; (5)领购地税发票的,还需提供?发票领购簿? 、发票专用章、未使用完的 发票; (6) 属破产的纳税人,应持有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民事裁定书等证件、 资料; (7)如已在国税申请注销或者办理注销的,提供国税部门的注销通知书; (8)税务、会计中介机构为纳税人出具注销税务登记的税收清算报告,可 一并附报。

3. 涉及的税务文书 (1)纳税人填写的文书:

?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27 (2)税务机关出具的文书:?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注 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4.系统操作 ?广西地税信息系统?——户籍管理——停业注销处理——注销申请。

5. 办理流程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 注销登记 — 企事业单位纳税人注销登记 档案 中心 征收 受理 审核岗 (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归集) 电子文档 纸质文档 服务 局 税源 管理 局 纳税人 办结 综合受理岗 (20 个工作日,不含稽查时间) 档案管理岗 (即时办结) 基础管理岗 (跟踪管理) 稽查 部门 高风险推送 稽查部门 6. 办结时限 限时办结(20 个工作日,不含稽查时间) 。

7. 操作要点 无。

8. 办税服务要求 综合受理岗审核纳税人提交的资料, 资料不全或填写不完整的应一次性告知 纳税人所需补充的资料和事项,出具?办理涉税事项需要提供资料清单? 。 28 9. 档案管理 (1)归集资料:纳税人递交的全部资料(详见以上第 2 点) ; (2)档案流程:详见以上第 5 点“办理流程” 。

10.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9 号) 、 ?中 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国务院令?2002?362 号 ) 、 ?税务登 记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7 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 等相关工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4 年第 10 号) 。 1.11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1.涉税事项描述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应在工商 部门或其他批准机关办理注销前,办理税务登记注销。

2.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资料 (1) ?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 (2) ?税务登记证? (正、副本) ; (3)工商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机关发放的吊销决定原件及其复印 件; (4)领购地税发票的,还需提供?发票领购簿? 、发票专用章、未使用完的 发票。

3 .涉及的税务文书 (1)纳税人填写的文书:

?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2)税务机关出具的文书:?税务事项通知书(税务登记注销)?(即办 时出具)、 ?税务文书送达回证?; ?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 ?注 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限办时出具) 4.系统操作 ?广西地税信息系统?——户籍管理——停业注销处理——注销申请。 29 5. 办理流程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 注销登记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档案 中心 征收 受理 审核岗 (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归集) 电子文档 综合受理岗 (定期定额户已缴清税款和发票的可即 时办结) 纸质文档 服务 局 税源 管理 局 档案管理岗 (即时办结) 纳税人 办结 查账征收户或 异常户 反馈 基础管理岗 (出具处理决定书) 6. 办结时限 限时办结(20 个工作日) ,实行定期定期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已缴清税款 和发票的可即时办结。

7. 操作要点 (1)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的,需要推送税源管理局出具处理决定书,限时 20 个工作日办结; (2)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已缴清税款和发票的可即时办结; (3)存在其他异常情况的,推送需要推送税源管理局出具处理决定书,限 时 20 个工作日办结。

8. 办税服务要求 综合受理岗审核纳税人提交的资料, 资料不全或填写不完整的应一次性告知 纳税人所需补充的资料和事项,出具?办理涉税事项需要提供资料清单? 。

9. 档案管理 (1)归集资料:纳税人递交的全部资料(详见以上第 2 点) ; 30 (2)档案流程:详见以上第 5 点“办理流程” 。

10.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9 号) 、 ?中 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国务院令?2002?362 号 ) 、 ?税务登 记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7 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 等相关工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4 年第 10 号) 。 1.12 临时税务登记、零散税收纳税人登记的注销 1.涉税事项描述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应在工商 部门或其他批准机关办理注销前,办理税务登记注销。

2. 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资料 (1) ?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 (2) ?临时税务登记证? (正、副本) ; (3)被吊销工商营业执照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吊销工商执照 的决定书; (4)如已在国税申请注销或者办理注销的,提供国税部门的相关文书; (5)领购地税发票的,还需提供?发票领购簿? 、发票专用章、未使用完的 发票。

3. 涉及的税务文书 (1)纳税人填写的文书:

?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2)税务机关出具的文书:?税务事项通知书(税务登记注销)?(即办 时出具); ?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 ?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限办时出具) 4.系统操作 ?广西地税信息系统?——户籍管理——停业注销处理——注销申请。 31 5. 办理流程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 注销登记 — 临时税务登记、零散税收纳税人登记的注销 档案 中心 征收 受理 审核岗 (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归集) 电子文档 综合受理岗 (定期定额户已缴清税款和发票的可即 纸质文档 时办结) 服务 局 税源 管理 局 档案管理岗 (即时办结) 纳税人 办结 查账征收户或 异常户 反馈 基础管理岗 (出具处理决定书) 6. 办结时限 限时办结(20 个工作日) ,实行定期定期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已缴清税款和发 票的可即时办结。

7. 操作要点 (1)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的,需要推送税源管理局出具处理决定书,限时 20 个工作日办结; (2)实行定期定期征收方式的,已缴清税款和发票的可即时办结; (3)存在其他异常情况的,推送需要推送税源管理局出具处理决定书,限 时 20 个工作日办结。

8. 办税服务要求 综合受理岗审核纳税人提交的资料, 资料不全或填写不完整的应一次性告知 纳税人所需补充的资料和事项,出具?办理涉税事项需要提供资料清单? 。

9. 档案管理 (1)归集资料:纳税人递交的全部资料(详见以上第 2 点) ; 32 (2)档案流程:详见以上第 5 点“办理流程” 。

10.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9 号) 、 ?中 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国务院令?2002?362 号 ) 、 ?税务登 记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7 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 等相关工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4 年第 10 号) 。 1.13 外来经营报验登记 1.涉税事项描述 纳税人应当于外出经营地开始前,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外出 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自?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签发之日起 30 日 内未办理报验登记的,所持证明作废,纳税人需要向税务机关重新申请开具。属 于建筑项目的进行项目登记。

2.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资料 (1)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 (2) ?税务登记证? (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有关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建筑安装企业还应提交以下资料:

(4)中标通知书; (5)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 (6)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账号。

3. 涉及的税务文书 (1)纳税人填写的文书:无 (2)税务机关出具的文书:?外来经营报验登记事项通知书? 4.系统操作 ?广西地税信息系统? ——户籍管理——税务登记管理——外来报验纳税人 登记。 33 5.办理流程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 报验登记 — 外来经营报验登记 档案 中心 征收 服务 局 税源 管理 局 纳税人 办结 审 核 反 馈 审核岗 (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归集) 电子文档 受理 综合受理岗 纸质文档 档案管理岗 (即时办结) 税源管理岗 (核实。5 日) 6. 办结时限 限时办结(5 个工作日;若需函证,3 个工作日内发函,收到复函结果 2 日 内告知纳税人) 。

7. 操作要点 (1)如逾期报验,外出经营管理证明作废,毋须登记; (2)属于建筑项目的,同步进行项目登记; (3)外管证收取两至三联(需退回原税务机关联留征收服务局,由档案管 理岗代为保管,并拍照后建档,属于项目的,用企业名称+XM 代码加后缀作为外 管证档案编号,非项目的,用企业名称+外管证编号作为外管证档案编号;经营 地税务机关联留税源管理局) 。

(4)不能当场查验,推送税源管理局进行后续查验,如有问题反馈征收服 务局。

8. 办税服务要求 (1)综合受理岗审核纳税人提交的资料,资料不全或填写不完整的应一次 性告知纳税人所需补充的资料和事项,出具?办理涉税事项需要提供资料清单? ; 34 (2)提醒每次申请开具建筑业发票时需要提供?外来经营报验登记事项通 知书? ; (3)在外管证有效期到期前 10 天提醒纳税人办理缴销。

9. 档案管理 (1)归集资料:纳税人递交的全部资料(详见以上第 2 点) ; (2)档案流程:详见以上第 5 点“办理流程” 。

10. 政策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7 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 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国务院令?2002?362 号 ) 1.14 外来经营报验登记注销 1.涉税事项描述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 ?税务登记证? (副本) 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 向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 接受税务管理。在经营活动结束后向经营地税务机 关申报核销。

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 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 申报表? ,并结清税款、缴销发票。

2.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资料 (1)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 (2) ?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 。

3.涉及的税务文书 (1)纳税人提供的文书:

?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 、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 管理证明? (2)税务机关出具的文书:签署实际经营情况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 证明? 4.系统操作 系统待开发。 35 5.办理流程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 注销登记 —外来经营报验登记注销 档案 中心 征收 受理 审核岗 (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归集) 电子文档 综合受理岗 纸质文档 服务 局 税源 管理 局 档案管理岗 (即时办结) 纳税人 办结 审核 反馈 基础管理岗 (出具处理决定书) 6.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7. 操作要点 注销时, 退回由征收服务局档案管理岗代保管的签署实际经营情况的?外出 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

8. 办税服务要求 综合受理岗审核纳税人提交的资料, 资料不全或填写不完整的应一次性告知 纳税人所需补充的资料和事项,出具?办理涉税事项需要提供资料清单? 。

9. 档案管理 (1) 归集资料: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 ?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 (详见以上第 2 点) ; (2)档案流程:详见以上第 5 点“办理流程” 。

10. 政策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7 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 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国务院令?2002?362 号 ) 36 1.15 税务登记证换证 1.涉税事项描述 税务登记证式样改变,需统一换发税务登记证的,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2.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资料 (1) ?税务登记表? ; (2) ?税务登记证? (正、副本) ;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证照副本及工商登记表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它证明身份 的合法证件复印件; (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 (6)年检报告书复印件(特指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

3 、涉及的税务文书 (1)纳税人填写的文书:

?税务登记表? (2)税务机关出具的文书:?税务登记证? (正、副本) 4.系统操作 ?广西地税信息系统? ——户籍管理——税务登记管理——办证户开业登记 管理。

5.办理流程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 证照管理—税务登记证换证 档案 中心 电子文档 审核岗 (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归集) 征收 服务 局 纳税人 受理 办结 综合受理岗 (即时办结) 纸质文档 档案管理岗 (即时办结) 37 6、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7、操作要点 无 8、办税服务要求 综合受理岗审核纳税人提交的资料, 资料不全或填写不完整的应一次性告知 纳税人所需补充的资料和事项,出具?办理涉税事项需要提供资料清单? 。

9、档案管理 (1)归集资料:纳税人递交的全部资料(详见以上第 2 点) ; (2)档案流程:详见以上第 5 点“办理流程” 。

10、 政策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7 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 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的通知? (税总发?2014?6 号) 。 1.16 税务登记证遗失补办 1.涉税事项描述 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 15 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 ,并将 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 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 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 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2.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资料 (1)自遗失之日起,15 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填写?税务证件挂 失报告表? ; (2)登遗失声明的报纸、杂志的报头或者刊头,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 (遗失声明中应包括纳税人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 登记证发证日期和发证机关名称。遗失声明应在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发行的 非娱乐性报刊、杂志,或者税务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的媒体上发布) ; 38 (3)证件被盗的,公安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出具的立案处理证明。

3.涉及的税务文书 (1)纳税人填写的文书:

?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 (2)税务机关出具的文书:?税务登记证? (正、副本) 4.系统操作 ?广西地税信息系统? ——户籍管理——税务登记管理——办证户开业登记 管理。

5.办理流程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 证照管理—税务登记证遗失补办 档案 中心 电子文档 审核岗 (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归集) 征收 服务 局 纳税人 受理 办结 综合受理岗 (即时办结) 纸质文档 档案管理岗 (即时办结) 6.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7. 操作要点 无。

8. 办税服务要求 综合受理岗审核纳税人提交的资料, 资料不全或填写不完整的应一次性告知 纳税人所需补充的资料和事项,出具?办理涉税事项需要提供资料清单? 。

9. 档案管理 (1)归集资料:纳税人递交的全部资料(详见以上第 2 点) ; (2)档案流程:详见以上第 5 点“办理流程” 。

10. 政策依据 39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国务院令?2002?362 号 )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7 号) 。 1.17 非正常户解除 1.涉税事项描述 对被列入非正常户后又前来履行纳税义务或被税务机关在工作中追查到的 纳税人,告知纳税人办理解除非正常户所需资料和程序; 2.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资料 税源管理局出具的?涉税事项处理决定书?、 ?由非正常户转为正常户认定 书?。

3.涉及的税务文书 (1)纳税人填写的文书:无 (2)税务机关出具的文书:无 4.系统操作 ?广西地税信息系统?——户籍管理——非正常恢复。

5. 办理流程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 非正常户处理 — 非正常户解除 档案 中心 审核岗 (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归集) 电子文档 征收 非正常 ① 办结 服务 局 综合受理岗 (纳税人接受处理后即时办结) 纸质文档 档案管理岗 (即时办结) 纳税人 ①推送 ②税源管理中发现 的,告知处理决定。 税源 管理 局 告知处 理决定 基础管理岗 (10 日内做出处理决定书) 40 6. 办结时限 纳税人接受处理后即时办结。

7. 操作要点 无。

8. 办税服务要求 对被列入非正常户后又前来履行纳税义务或被税务机关在工作中追查到的 纳税人,告知纳税人办理解除非正常户所需资料和程序。

9. 档案管理 (1)归集资料:税源管理局出具的?涉税事项处理决定书? 、 ?由非正常户 转为正常户认定书? 。

(2)档案流程:详见以上第 5 点“办理流程” 。

10. 政策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7 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 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1 年第 21 号) 。 1.18 纳税人银行账号报备 1.涉税事项描述 纳税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后 15 日 内向税务机关书面报告;纳税人银行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 15 日 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2.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资料 (1)?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 (2)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涉及的税务文书 (1)纳税人填写的文书:?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 (2)税务机关出具的文书:?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 4.系统操作 41 ?广西地税信息系统?——户籍管理——补充资料管理。

5.办理流程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 报备事项—纳税人银行账号报备 档案 中心 电子文档 审核岗 (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归集) 征收 服务 局 纳税人 受理 办结 综合受理岗 (即时办结) 纸质文档 档案管理岗 (即时办结) 6. 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7.操作要点 无。

8. 办税服务要求 无。

9. 档案管理 (1)归集资料:

?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档案流程:详见以上第 5 点“办理流程” 。

10.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9 号) 、 ?中 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国务院令?2002?362 号 ) 。 1.19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报备 1.涉税事项描述 从事生产、 经营的纳税人应当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 42 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 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 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 机关备案。

2.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资料 (1)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核算办法 ; (2)财务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使用计算机记账的纳税人); (3)?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

3.涉及的税务文书 (1)纳税人填写的文书:?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 (2)税务机关出具的文书:?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 4.系统操作 ?广西地税信息系统?——户籍管理——补充资料管理。

5.办理流程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 报备事项—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报备 档案 中心 电子文档 审核岗 (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归集) 征收 服务 局 纳税人 受理 办结 综合受理岗 (即时办结) 纸质文档 档案管理岗 (即时办结) 6. 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7.操作要点 无。 43 8. 办税服务要求 无。

9. 档案管理 (1) 归集资料:

财务、 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核算办法、 财务会计核算软件、 使用说明书(使用计算机记账的纳税人)和?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书? ; (2)档案流程:详见以上第 5 点“办理流程” 。

归集资料 10.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9 号) 、 ?中 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国务院令?2002?362 号 ) 。 1.20 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备 1.涉税事项描述 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并依法缴清税款。纳税 人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 应当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纳 税人分立时未缴清税款的, 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应当承担连带责 任。

2.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资料 (1)?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书?; (2)合并(分立)的批准文件或企业决议复印件。

3.涉及的税务文书 (1)纳税人填写的文书:?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书? (2)税务机关出具的文书:?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书? 4.系统操作 ?广西地税信息系统?——户籍管理——补充资料管理。 44 5.办理流程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 报备事项—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备 档案 中心 电子文档 审核岗 (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归集) 征收 服务 局 纳税人 受理 办结 综合受理岗 (即时办结) 纸质文档 档案管理岗(即时 办结) 6. 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7.操作要点 无。

8. 办税服务要求 无。

9. 档案管理 (1)归集资料:

?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书? 、合并(分立)的批准 文件或企业决议复印件; (2)档案流程:详见以上第 5 点“办理流程” 。

10.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9 号) 、 ?中 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国务院令?2002?362 号 ) 。 45 2 项目管理 2.1 项目建设方登记 2.1.1 房地产项目建设方登记 1.涉税事项描述 房地产企业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30 日内办理房地产项目 建设方信息登记。

2.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资料 (1) ?房地产项目建设方信息登记表? ; (2)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3)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建设用地界限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审批单、建设用地规划定点通知单)复印件; (4) ?地名登记证书?复印件; (5)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及附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单、 总平面图) 复印件; (6)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3.涉及的税务文书 (1)纳税人填写的文书:

?房地产项目建设方信息登记表?;

(2)税务机关出具的文书:无 4.系统操作 ?建筑业房地产业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管理 46 5.办理流程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 房地产项目建设方登记 档案 中心 审核岗 (电子档案、纸质档案归集) 电 子 文 档 征收 服务 局 受理 纳税人 办结 综合受理岗 (即时办结) 纸质文档 档案管理岗 税源 管理 局 审 核 反 馈 税源局管理岗 (审核) 6.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7.操作要点 (1)依据纳税人申请,准确进行建设方项目登记,并传递税源管理局管理; (2) 纳税人不及时办理登记的,市局通过综合治税平台按月从住建局等单位 采集已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信息,由数据中心在 5 个工作日内对采 集信息进行筛选,甄别是否已登记后推送至税源管理局,由税管员在 15 个工作 日内通知纳税人到办税大厅进行房地产项目建设方信息登记; (3)建设方项目名称为市地名办核发的?地名登记证书?上登记的建设项目 名称; (4)建设方项目类型:重大项目;项目层级:县(区) ;项目主管税务机关:

选择房地产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 (5)税源管理局对征收服务局录入?建筑业房地产业项目管理系统?的项目 信息进行审核,有错误或漏填信息的,税管员填写?信息补正通知单?传递征收 47 服务局进行修改。

8.办税服务要求 审核纳税人提交的资料, 资料不全或填写不完整的应一次性告知纳税人所需 补充的资料和事项,出具?办理涉税事项需要提供资料清单?。

9.档案管理 (1)归集资料:纳税人递交的全部资料(详见上述第 2 点)。

(2)档案流程:详见上述第 5 点“办理流程”。

10.政策依据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建筑业房地产业 项目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 (桂地税发?2010?136 号) 2.1.2 建筑业项目建设方信息登记 2.1.2.1 初始登记 1.涉税事项描述 该初始登记是内部管理,不涉及纳税人申请,是市局从市政府、市发改委、 市规划局等第三方获取的建设项目信息, 由数据中心在 5 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筛 选整理后,发送征收服务局进行建设方项目信息初始登记。

2.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资料 无 3.涉及的税务文书 (1)纳税人填写的文书:无;

(2)税务机关出具的文书:无。

4.系统操作 ?建筑业房地产业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管理 48 5.办理流程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 建筑业项目建设方信息初始登记 档案 中心 审核岗 (电子档案、纸质档案归集) 电 子 文 档 征收 服务 局 数据中心 业务管理股的 业务管理岗 (10个工作日办结) 税源 管理 局 审 核 反 馈 税源局管理岗 (调查核实) 6.办结时限 限时办结(10 个工作日) 7. 操作要点 (1)征收服务局业务管理股的业务管理岗将市政府下发的“四定表”中所 列项目作为市级重大项目,采集录入?建筑业房地产业项目管理系统?后分配主 管局、税管员;市级重大项目建设方项目类型选择:重大项目;项目层级:市; 项目主管税务机关:选择北海市地方税务局; (2)市局通过综合治税平台,按月从规划局获取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的项目信息,由数据中心在 5 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筛选整理后,发送征 收服务局, 由业务管理股的业务管理岗进行采集录入?建筑业房地产业项目管理 系统? ,分配主管局、税收管理员。建设方项目类型选择:非重大项目;项目层 级:县(区) ;项目主管税务机关:选择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8. 办税服务要求 及时做好初始登记。

9.档案管理 (1)归集资料:市政府“四定表” 、综合治税信息。 49 (2)档案流程:详见上述第 5 点“办理流程” 。

10.政策依据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建筑业房地产业 项目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 (桂地税发?2010?136 号 ) 2.1.2.2 补充登记 1.涉税事项描述 对区地税局采集录入,已做初始登记的区级重大项目,根据项目所在地,分 配分管税务机关、税收管理员;对其他已登记的建设方项目,根据管理员调查核 实后反馈的需补充或修改的项目信息进行补充录入。

2.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资料 无 3.涉及的税务文书 (1)纳税人填写的文书:无;

(2)税务机关出具的文书:无。

4.系统操作 ?建筑业房地产业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管理 5.办理流程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 建筑业项目建设方信息补充登记 档案 中心 审核岗 (电子档案、纸质档案归集) 电 子 文 档 征收 服务 局 业务管理股的 业务管理岗 (7个工作日办结) 税源 管理 局 反 馈 税源局管理岗 50 6.办结时限 限时办结(7 个工作日) 7. 操作要点 (1)将区局下发的区级重大项目,按照项目所在地,划分分管税务机关和 税收管理员; (2)税源管理局采集核实区、市两级重大项目的相关信息(如耕地占用税 缴纳情况、项目土地证等建设方项目的其它基本信息) ,填写?信息补正通知单? 传递给征收服务局,由征收服务局修改维护; (3)税源管理局按季(季后 30 日内)采集建设方项目的投资信息(实际完 成投资额) ,填写?信息补正通知单?传递给征收服务局,由征收服务局补充录 入。

8. 办税服务要求 及时做好补充登记。

9.档案管理 无 10.政策依据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建筑业房地产业 项目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 (桂地税发?2010?136 号 ) 2.2 项目设立登记 2.2.1 房地产项目登记 2.2.1.1 初始登记 1.涉税事项描述 房地产企业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0 日内,在做完建设方项目登 记后,办理房地产项目初始登记 2.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资料 ?房地产项目设立登记表? 51 3.涉及的税务文书 (1)纳税人填写的文书:

?房地产项目设立登记表? (2)税务机关出具的文书:无 4.系统操作 ?建筑业房地产业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管理 5.办理流程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 房地产项目初始登记 档案 中心 审核岗 (电子档案、纸质档案归集) 征收 服务 局 受理 纳税人 综合受理岗 电 子 文 档 (即时办结) 纸质文档 档案管理岗 办结 审 核 反 馈 税源 管理 局 税源局管理岗 6.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7. 操作要点 (1)依据纳税人申请,准确进行房地产项目登记,并传递税源管理局管理; (2) 纳税人不及时办理登记的,市局通过综合治税平台按月从住建局等单位 采集已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地产项目信息,由数据中心在 5 个工作日 内对采集信息进行筛选,甄别是否已登记后推送至税源管理局,由税管员在 15 个工作日内通知纳税人到办税大厅进行房地产项目登记; (3) 实际操作与房地产项目建设方信息登记同步完成,并做好房地产项目与 建设方项目的关联操作; 52 (4)房地产项目登记的销售项目名称,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名 称填录。

(项目分多期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严格按“一施工许可证 一房地产项目”标准分别录入销售项目名称) ; (5)对系统相关指标(销售总面积、拟售均价、土地面积)按照“一证一项 目”的原则由纳税人暂估,提供录入,待取得预售证后进行调整。

(6)税源管理局对征收服务局录入?建筑业房地产业项目管理系统?的项目 信息进行审核,有错误或漏填信息,税管员填写?信息补正通知单?传递征收服 务局进行修改。

8. 办税服务要求 审核纳税人提交的资料, 资料不全或填写不完整的应一次性告知纳税人所需 补充的资料和事项,出具?办理涉税事项需要提供资料清单?。

9. 档案管理 (1)归集资料:?房地产项目设立登记表?(详见上述第 2 点)。

(2)档案流程:详见上述第 5 点“办理流程”。

10.政策依据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建筑业房地产业 项目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 (桂地税发?2010?136 号 ) 2.2.1.2 补充登记 1.涉税事项描述 房地产企业取得?北海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通过?建筑业房地产业项 目管理系统? 企业端或征收大厅自助端,对房地产项目初始登记暂估录入的相关 信息进行调整重新录入,及对可售的楼栋信息、房间信息的登记、录入。

2.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资料 (1) ?北海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可售房源分户明细表? (加盖公章) 3.涉及的税务文书 (1)纳税人填写的文书:无 53 (2)税务机关出具的文书:无 4.系统操作 ?建筑业房地产业项目管理系统?——企业端或征收大厅自助端 5.办理流程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 房地产项目补充登记(纳税人到大厅自助端办理补充登记) 档案 中心 审核岗 (电子档案、纸质档案归集) 征收 服务 局 受理 纳税人 电 子 文 档 综合受理岗 (即时办结) 纸质文档 档案管理岗 办结 税源 管理 局 税源局管理岗 (后续管理) 6.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7. 操作要点 (1)由纳税人在?建筑业房地产业项目管理系统?企业端,对初始登记时 暂估录入的系统相关指标进行调整(如:拟售均价,对应的销售总面积等)以及 对可售楼栋信息、房间信息的登记录入; (2)未购买?建筑业房地产业项目管理系统?企业端软件的纳税人,到征 收服务大厅, 由引导咨询岗人员对纳税人进行辅导,纳税人在大厅自助端自行对 可售楼栋信息、房间信息的登记录入。

8. 办税服务要求 辅导纳税人进行登记。

9. 档案管理 54 (1)归集资料:

?北海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可售房源分户明细表? (详见 上述第 2 点) 。

(2)档案流程:详见上述第 5 点“办理流程” 。

10.政策依据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建筑业房地产业 项目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 (桂地税发?2010?136 号 ) 2.2.2 建筑业项目登记(一般登记) 1.涉税事项描述 对达到建筑业项目登记标准的建筑项目, 纳税人应在建筑工程合同签定并领 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0 日内,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项目登记。

2.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资料 (1) ?建筑工程项目登记表? (2)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3)建筑工程承包、分包合同的复印件; (4)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纳税人为分包方时可不提供) ; (5)纳税人的开户银行、帐号及资料复印件; (6)中标通知书等建筑工程项目证书,对无项目证书的工程项目,纳税人 应提供书面材料, 材料内容包括工程施工地点、 工程总造价、 建设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等; (7)外来建安企业来我市提供建筑劳务的,需提供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 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 (8)工程监理合同等其他资料; (9)纳税人合同签订地的印花税完税凭证。

3.涉及的税务文书 (1)纳税人填写的文书:

?建筑工程项目登记表? ,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 览表? (纳税人为分包方时可不提供); 55 (2)税务机关出具的文书:无 4.系统操作 ?建筑业房地产业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管理 5.办理流程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 建筑业项目登记(一般登记) 档案 中心 审核岗 (电子档案、纸质档案归集) 电 子 文 档 征收 服务 局 受理 纳税人 办结 综合受理岗 (即时办结) 纸质文档 档案管理岗 审 核 反 馈 税源 管理 局 税源局管理岗 6.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7. 操作要点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为达到建筑项目登记标准:

①单位和个人承揽的建筑工程项目在本市范围内且单项合同金额达到 50 万元(含)以上; ②单位和个人承揽的本市范围内属于自治区、市两级重大项目、房地产项 目及其附属配套工程项目; ③单位和个人承揽的本市范围内涉及总分包的工程项目。

(2)做建筑项目登记时,必须采集录入“外出经营许可证号”信息,以便该 建筑项目与纳税人报验登记所持?外管证?相关联。

(3)做建筑项目登记前,先核实建筑工程合同印花税缴纳情况;对于建筑工 56 程合同印花税已在签订地地税局缴纳后,方可办理建筑项目登记;税源管理局及 时跟踪已登记建筑项目的甲方建筑合同印花税的征收缴纳情况; (4)对涉及两个以上主管局管辖的建筑项目,按照合理指标将工程额在各 管理局之间进行分配; (5)做好建筑项目与建设方项目的关联操作; (6)房地产建筑项目登记前必须先做房地产建设方项目登记,这是做好项 目关联的前提; (7)对于总分包项目登记,必须先做总包项目登记,再做分包项目登记; 对于 BT 项目,按总分包工程进行建筑项目登记; (8)税源管理局对征收服务局录入?建筑业房地产业项目管理系统?的项目 信息进行审核,有错误或漏填信息,税管员填写?信息补正通知单?传递征收服 务局进行修改。

8. 办税服务要求 (1)审核纳税人提交的资料,资料不全或填写不完整的应一次性告知纳税 人所需补充的资料和事项,出具?办理涉税事项需要提供资料清单?; (2)提醒纳税人办理项目注销的时间、地点。

9.档案管理 (1)归集资料:纳税人递交的全部资料(详见上述第 2 点)。

(2)档案流程:详见上述第 5 点“办理流程”。

10.政策依据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建筑业房地产业 项目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 (桂地税发?2010?136 号 ) 、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关于发布?建筑业营业税管理办法(试行) ?的公告? (2010 年第 8 号) 、 ?北海 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建筑业项目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北地税发?2013? 83 号) 57 2.2.3 零星项目登记(简易登记) 1.涉税事项描述 对承揽在本市范围内不属于 2.2.2 所列登记标准的其他工程项目, 在首次申 请代开发票时,办理零星项目登记。

2.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资料 (1) ?建筑工程项目登记表?;

(2)相关身份证明资料; (3)合同及相关开票证明资料。

3.涉及的税务文书 (1)纳税人填写的文书:

?建筑工程项目登记表?;

(2)税务机关出具的文书:无 4.系统操作 ?建筑业房地产业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管理 5.办理流程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 零星项目登记(简易登记) 档案 中心 审核岗 (电子档案、纸质档案归集) 电 子 文 档 征收 服务 局 受理 纳税人 办结 综合受理岗 (即时办结) 纸质文档 档案管理岗 6.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7. 操作要点 零星项目登记业务暂不开展,待条件成熟时再开展。 58 8. 办税服务要求 审核纳税人提交的资料, 资料不全或填写不完整的应一次性告知纳税人所需 补充的资料和事项,出具?办理涉税事项需要提供资料清单?。

9. 档案管理 (1)归集资料:纳税人递交的全部资料(详见上述第 2 点)。

(2)档案流程:详见上述第 5 点“办理流程”。

10.政策依据 无 2.3 项目登记变更 2.3.1 房地产项目登记变更 1.涉税事项描述 房地产项目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纳税人应在实际变更后 30 日内通过?建 筑业房地产业项目管理系统?企业端或到办税大厅办理项目登记信息的变更。

2.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资料 (1) ?项目变更登记表? ; (2)发生变更的相关证明材料。

3.涉及的税务文书 (1)纳税人填写的文书:

?项目变更登记表?;

(2)税务机关出具的文书:无。

4.系统操作 ?建筑业房地产业项目管理系统?——综合业务端——项目管理或 ?建筑业房地产业项目管理系统?——企业端或大厅自助端 59 5.办理流程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 房地产项目登记变更 档案 中心 审核岗 (电子档案、纸质档案归集) 电 子 文 档 征收 服务 局 受理 纳税人 办结 纸质文档 档案管理岗 综合受理岗 (即时办结) 6.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7. 操作要点 (1)对于购买?建筑业房地产业项目管理系统?企业端软件的,该业务由 纳税人自行变更后向征收服务局报送相关变更内容进行备案;对未购买?建筑业 房地产业项目管理系统?企业端软件的,该业务由纳税人到大厅申请办理变更。

(2)窗口受理人员应对纳税人的变更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并对相关资料留档备案。

8. 办税服务要求 审核纳税人提交的资料, 资料不全或填写不完整的应一次性告知纳税人所需 补充的资料和事项,出具?办理涉税事项需要提供资料清单?。

9.档案管理 (1)归集资料:

?项目变更登记表? 、发生变更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上述第 2 点) 。

(2)档案流程:详见上述第 5 点“办理流程” 。

10.政策依据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建筑业房地产业 项目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 (桂地税发?2010?136 号 ) 60 2.3.2 建筑业项目登记变更 1.涉税事项描述 建筑项目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纳税人应在实际变更后 30 日内到办税大厅 办理项目登记信息的变更。

2.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资料 (1) ?项目变更登记表? ; (2)发生变更的相关证明材料 3.涉及的税务文书 (1)纳税人填写的文书:

?项目变更登记表?;

(2)税务机关出具的文书:无 4.系统操作 ?建筑业房地产业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管理 5.办理流程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 建筑业项目登记变更 档案 中心 审核岗 (电子档案、纸质档案归集) 电 子 文 档 征收 服务 局 受理 开始 办结 综合受理岗 (即时办结) 纸质文档 档案管理岗 6.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7. 操作要点 (1)项目施工方(收款方)发生变更的,需以新施工方(收款方)进行项 目登记;同时根据变更前已完成工程量情况修改原建筑项目的合同金额。 61 (2)涉及变更合同金额的,先行追缴印花税。

8. 办税服务要求 审核纳税人提交的资料, 资料不全或填写不完整的应一次性告知纳税人所需 补充的资料和事项,出具?办理涉税事项需要提供资料清单?。

9.档案管理 (1)归集资料:?项目变更登记表?、发生变更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上述 第 2 点)。

(2)档案流程:详见上述第 5 点“办理流程”。

10.政策依据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建筑业房地产业 项目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 (桂地税发?2010?136 号 ) 2.4 项目清算 2.4.1 房地产项目营业税清算 1.涉税事项描述 对符合房地产项目营业税清算情形的,纳税人应在满足条件之日起 30 日内 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项目营业税清算, 税管员应核对清算项目使用销售不动产发 票情况及结清清算项目营业税税款。

2.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资料 (1) ?房地产(分期)项目营业税清算表? (2)房地产项目销售及开票、缴税情况明细表 3.涉及的税务文书 (1)纳税人填写的文书:

?房地产(分期)项目营业税清算表?;

(2)税务机关出具的文书:?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房 地产(分期)项目营业税清算表? 4.系统操作 系统待开发 62 5.办理流程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 房地产项目清算 档案 中心 审核岗 (电子档案、纸质档案归集) 电 子 文 档 征收 服务 局 受理 纳税人 办结 综合受理岗 纸质文档 档案管理岗 审 核 反 馈 税源 管理 局 税源局管理岗 (清算审核,28个工作日) 6.办结时限 限时办结(30 个工作日) 7. 操作要点 (1)综合受理岗审核纳税人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后进行受理,并在 1 日内将 资料推送税源管理局; (2)税源管理局接收到资料后在 28 个工作日内,做好清算审核工作,并将 清算审核结果交征收服务局送达纳税人。

(3)房地产项目营业税清算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 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即按?建筑工程施工 许可证?上注明的项目为一个清算单位) 。

(4)进行项目登记的房地产项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到地方 税务机关办理项目清算:

①清算项目已销售完毕且营业税纳税义务已完全发生; ②整体转让未销售完毕房地产开发项目; 63 ③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

(5)房地产项目营业税清算主要对房地产项目应缴纳、已缴、欠缴的营业 税及其附加开展清算,并出具清算意见。

8. 办税服务要求 审核纳税人提交的资料, 资料不全或填写不完整的应一次性告知纳税人所需 补充的资料和事项,出具?办理涉税事项需要提供资料清单?。

9.档案管理 (1)归集资料:?房地产(分期)项目营业税清算表?;房地产项目销售 及开票、缴税情况明细表(详见上述第 2 点)。

(2)档案流程:详见上述第 5 点“办理流程”。

10.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及发票使用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6?128 号 ) 、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 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建筑业房地产业项目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 (桂地税 发?2010?136 号 ) 2.4.2 建筑业项目清算 1.涉税事项描述 对符合建筑项目清算情形的工程项目,纳税人应在满足条件之日起 30 日内 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清算。

税管员应核对清算项目开具建筑业发票情况及结清清 算项目税款。

2.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资料 (1)工程竣工决算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未办理决算的,提供双方签字、盖 章的工程结算书面协议材料; (2) ?建设单位提供的设备材料清单? (装饰工程项目、包工包料的工程项 目以及纳税人分包方的可不提供该项清单) 64 (3) ?建筑工程项目清算表? 3.涉及的税务文书 (1)纳税人填写的文书:

?建筑工程项目清算表?;

(2)税务机关出具的文书:?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建 筑工程项目清算表? 4.系统操作 系统待开发 5.办理流程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 建筑业项目清算 档案 中心 审核岗 (电子档案、纸质档案归集) 电 子 文 档 征收 服务 局 受理 纳税人 办结 综合受理岗 纸质文档 档案管理岗 审 核 反 馈 税源 管理 局 税源局管理岗 (清算审核,28个工作日) 6.办结时限 限时办结(30 个工作日) 7. 操作要点 (1)综合受理岗审核纳税人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后进行受理,并在 1 日内将 资料推送税源管理局; (2)税源管理局接收到资料后在 28 个工作日内,做好清算审核工作,并将 清算审核结果交征收服务局送达纳税人。 65 (3)进行项目登记的建筑业项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向地方 税务机关办理项目清算:

①工程项目已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或已完成竣工决算报告; ②工程项目的纳税义务已完全发生的; ③工程合同终止或解除的; ④申请办理项目注销登记的。

(4)在办理项目清算时,税源管理局应对工程决算价款、历史开票、建设 单位提供的设备和材料、纳税记录等情况进行审查核实,出具?建筑工程项目清 算表? ; (5)建筑项目清算主要对建筑项目应缴纳、已缴、欠缴的营业税及附加、 所得税、印花税等税(费)种开展清算,并出具清算意见。

8. 办税服务要求 审核纳税人提交的资料, 资料不全或填写不完整的应一次性告知纳税人所需 补充的资料和事项,出具?办理涉税事项需要提供资料清单?。

9.档案管理 (1)归集资料:纳税人递交的全部资料(详见上述第 2 点)。

(2)档案流程:详见上述第 5 点“办理流程”。

10.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及发票使用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6?128 号 ) 、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 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建筑业房地产业项目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 (桂地税 发?2010?136 号 ) 、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建筑业项目税收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 (北地税发?2013?83 号) 66 2.5 项目注销登记 2.5.1 房地产项目注销登记 2.5.1.1 纳税人申请注销 1.涉税事项描述 已办理房地产项目营业税清算并全部缴清税款的纳税人,应在 10 日内向税 务机关提出注销登记申请。

2.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资料 (1) ?房地产(分期)项目营业税注销登记表? (2) ?房地产项目营业税清算表? 3.涉及的税务文书 (1)纳税人填写的文书:

?房地产(分期)项目营业税注销登记表?;

(2)税务机关出具的文书:?房地产(分期)项目营业税注销登记表? 4.系统操作 ?建筑业房地产业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管理 5.办理流程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 房地产项目注销登记(纳税人申请) 档案 中心 审核岗 (电子档案、纸质档案归集) 电 子 文 档 征收 服务 局 受理 纳税人 办结 纸质文档 档案管理岗 综合受理岗 (即时办结) 6.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7. 操作要点 67 (1)纳税人办理项目营业税清算并全部缴清税款方可办理注销登记。

(2)综合受理岗对已完成项目营业税清算并全部缴清税款的房地产项目, 在?建筑业房地产业项目管理系统?对房地产项目进行注销操作。

8. 办税服务要求 审核纳税人提交的资料, 资料不全或填写不完整的应一次性告知纳税人所需 补充的资料和事项,出具?办理涉税事项需要提供资料清单?。

9.档案管理 (1)归集资料:?房地产(分期)项目营业税注销登记表?、?房地产项目 营业税清算表?(详见上述第 2 点)。

(2)档案流程:详见上述第 5 点“办理流程”。

10.政策依据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建筑业房地产业 项目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 (桂地税发?2010?136 号 ) 2.5.1.2 税源局申请注销 1.涉税事项描述 税源管理局认为房地产项目符合注销登记条件, 向征收服务局出具注销意见 书,办理房地产项目注销。

2.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资料 无 3.涉及的税务文书 (1)纳税人填写的文书:无;

(2) 税务机关出具的文书:

税源管理局出具的房地产项目注销意见书、 ?房 地产(分期)项目营业税注销登记表?。

4.系统操作 ?建筑业房地产业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管理 68 5.办理流程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 房地产项目注销登记(税源管理局申请注销) 档案 中心 审核岗 (电子档案、纸质档案归集) 电 子 文 档 征收 服务 局 综合业务岗 (即时办结) 税源 管理 局 提 请 税源局管理岗 6.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7.操作要点 纳税人已办理项目清算并全部缴清税款方可办理注销登记。

8.办税服务要求 无 9.档案管理 (1)归集资料:税源管理局出具的房地产项目注销意见书、?房地产(分 期)项目营业税注销登记表?(详见上述第 3 点)。

(2)档案流程:详见上述第 5 点“办理流程”。

10.政策依据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建筑业房地产业 项目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 (桂地税发?2010?136 号 ) 69 2.5.2 建筑项目登记注销 2.5.2.1 纳税人申请注销 1.涉税事项描述 已办理建筑项目清算并全部缴清税款的纳税人,应在 10 日内向税务机关提 出注销登记申请。

2.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资料 (1) ?建筑工程项目注销登记表? ; (2) ?建筑工程项目清算表? (3)分包方确认授权书(如果由分包方授权总包方办理注销,需提供该项 资料) 3.涉及的税务文书 (1)纳税人填写的文书:

?建筑工程项目注销登记表?;

(2)税务机关出具的文书:?建筑工程项目注销登记表? 4.系统操作 ?建筑业房地产业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管理 5.办理流程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 建筑项目登记注销(纳税人申请) 档案 中心 征收 服务 局 纳税人 审核岗 (电子档案、纸质档案归集) 受理 办结 电 子 文 档 综合受理岗 (即时办结) 纸质文档 档案管理岗 6.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7.操作要点 70 (1)纳税人办理项目清算并全部缴清税款方可办理注销登记。

(2)总包项目注销必须在分包方完成注销后才能办理。

(3)综合受理岗对已完成清算并全部缴清税款的建筑项目,在?建筑业房 地产业项目管理系统?对建筑项目进行注销操作。

8.办税服务要求 审核纳税人提交的资料, 资料不全或填写不完整的应一次性告知纳税人所需 补充的资料和事项,出具?办理涉税事项需要提供资料清单?。

9.档案管理 (1)归集资料:?建筑工程项目注销登记表?;?建筑工程项目清算表?; 分包方确认授权书(如果由分包方授权总包方办理注销,需提供该项资料)(详 见上述第 2 点)。

(2)档案流程:详见上述第 5 点“办理流程”。

10.政策依据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建筑业房地产业 项目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 (桂地税发?2010?136 号 ) 2.5.2.2 税源局申请注销 1.涉税事项描述 税源管理局认为建筑项目符合注销登记条件,向征收服务局出具注销意见 书,办理建筑项目注销。

2.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资料 无 3.涉及的税务文书 (1)纳税人填写的文书:无;

(2)税务机关出具的文书:税源管理局出具的建筑项目注销意见书、?建 筑工程项目注销登记表?。

4.系统操作 ?建筑业房地产业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管理 71 5.办理流程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 建筑项目注销登记(税源管理局申请注销) 档案 中心 审核岗 (电子档案、纸质档案归集) 电 子 文 档 征收 服务 局 综合业务岗 (即时办结) 税源 管理 局 提 请 税源局管理岗 6.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7.操作要点 纳税人办理项目清算并全部缴清税款方可办理注销登记。

8.办税服务要求 无 9.档案管理 (1) 归集资料:

税源管理局出具的建筑项目注销意见书 (详见上述第 3 点) 。

(2)档案流程:详见上述第 5 点“办理流程”。

10.政策依据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建筑业房地产业 项目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 (桂地税发?2010?136 号 ) 72 3. 申报征收 3.1 上门申报 3.1.1 综合税款申报征收 1.涉税事项描述 (1)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 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 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2)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 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 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2.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资料 ?地方税(费)综合申报表? 3.涉及的税务文书 (1)纳税人填写的文书:

?地方税(费)综合申报表? (2)税务机关出具的文书:?地方税(费)综合申报表? 4.系统操作 ?广西地税信息系统?——申报征收——通用申报和开票征收。

5. 办理流程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 申报征收—上门申报— 综合税款申报 档案 中心 电子文档 审核岗 (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归集) 征收 服务 局 纳税人 受理 办结 综合受理岗 (即时办结) 纸质文档 档案管理岗 (即时办结) 73 6. 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7. 操作要点 (1)根据不同的缴税(费)方式开具税收票证:

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方式缴税 (费)的,需要提供已完成划款的申报表(右上角有“网报已划款”标识)并加 盖公章,税务部门在“ ?广西地税信息系统?——申报征收——财税库银联网管 理——倒扣补打票”菜单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 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通过银行经收方式缴税(费)的,税务 机关根据申报内容在“ ?广西地税信息系统?——申报征收——通用申报和开票 征收”菜单开具?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 ③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以现金、POS 机刷卡方式缴税(费)的, 税务机关在“ ?广西地税信息系统?——申报征收——通用申报和开票征收”菜 单开具?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

(2)开具税收票证时应当对开具内容与开具依据进行核对:

①核对内容包括税收票证种类、 税收票证号码、 登记注册类型、 缴款单位 (人) 识别号、缴款单位(人)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税务机关、收款国库、预算科 目编码、预算科目名称、预算级次、品目名称、税款限缴日期、实缴金额等。

②开具依据包括纳税申报表、代扣代收税款报告表、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 表、税务事项通知书、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行政复议决 定书、生效的法院判决书以及其他记载税款缴库凭证内容的纸质资料或电子信 息。

(3)纳税人申报未完税的,转未形成欠税申报管理(详见 3.3) 。

8. 办税服务要求 现场对申报税种完整性和填写内容完整性的提醒。

9. 档案管理 74 (1)归集资料:

?地方税(费)综合申报表? ; (2)档案流程:详见以上第 5 点“办理流程” 。

10.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1993 年 12 月 13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务院令第 136 号发布 2008 年 11 月 5 日国务院第 34 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中 、 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 52 号令) 、 ?中 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9 号) 、 ?中华人民共 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国务院令?2002?362 号 ) 、?税收票证管理办 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28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关于发布税收票 证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区地税局公告 2013 年第 8 号)、?税款缴库退库工 作规程?(国家税务总局令?2014?31 号) 3.1.2 企业所得税申报征收 1.涉税事项描述 (1)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 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 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2)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 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 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2.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资料 企业所得税各种申报表。

3.涉及的税务文书 (1)纳税人填写的文书: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 类)? (适用于 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 75 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 (季) 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 类) ? : (适 用于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月(季)度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 (适用于 在中国境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并实行“统 一计算、 分级管理、 就地预缴、 汇总清算、 财政调节” 汇总纳税办法的居民企业) ;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 类) ? (适用于实行查账 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 ; ⑤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据实申报企业) ; ⑥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据实申报企业) ; ⑦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核定征收企业) ; ⑧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核定征收企业) ; ⑨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2)税务机关出具的文书: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 类)? (适用于 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 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 (季) 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 类) ? : (适 用于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月(季)度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 (适用于 在中国境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并实行“统 一计算、 分级管理、 就地预缴、 汇总清算、 财政调节” 汇总纳税办法的居民企业) ;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 类) ? (适用于实行查账 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 ; ⑤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据实申报企业) ; ⑥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据实申报企业) ; ⑦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核定征收企业) ; ⑧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核定征收企业) ; ⑨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76 4.系统操作 ?广西地税信息系统?——申报征收——通用申报和开票征收。

5. 办理流程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 申报征收—上门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 档案 中心 电子文档 审核岗 (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归集) 征收 服务 局 纳税人 受理 办结 综合受理岗 (即时办结) 纸质文档 档案管理岗 (即时办结) 6. 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7. 操作要点 (1)根据不同的缴税(费)方式开具税收票证:

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方式缴税 (费)的,需要提供已完成划款的申报表(右上角有“网报已划款”标识)并加 盖公章,税务部门在“ ?广西地税信息系统?——申报征收——财税库银联网管 理——倒扣补打票”菜单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 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通过银行经收方式缴税(费)的,税务 机关根据申报内容在“ ?广西地税信息系统?——申报征收——通用申报和开票 征收”菜单开具?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 ③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以现金、POS 机刷卡方式缴税(费)的, 税务机关在“ ?广西地税信息系统?——申报征收——通用申报和开票征收”菜 单开具?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 77 (2)开具税收票证时应当对开具内容与开具依据进行核对:

①核对内容包括税收票证种类、 税收票证号码、 登记注册类型、 缴款单位 (人) 识别号、缴款单位(人)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税务机关、收款国库、预算科 目编码、预算科目名称、预算级次、品目名称、税款限缴日期、实缴金额等。

②开具依据包括纳税申报表、代扣代收税款报告表、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 表、税务事项通知书、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行政复议决 定书、生效的法院判决书以及其他记载税款缴库凭证内容的纸质资料或电子信 息。

(3)纳税人申报未完税的,转未形成欠税申报管理(详见 3.3) 。

8.办税服务要求 现场对填写内容完整性的提醒。

9. 档案管理 (1)归集资料:企业所得税各种申报; (2)档案流程:详见以上第 5 点“办理流程” 。

10.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 ; ?中华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12 号) ; ?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 >

等报表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 年第 64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8?101 号);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 (国税函?2008?801 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 国主席令第 49 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国务院令 ?2002?362 号 ) 、?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28 号)、?广西 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关于发布税收票证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区地税局公告 2013 年第 8 号)、?税款缴库退库工作规程?(国家税务总局令?2014?31 号) 78 3.1.3 个人所得税申报征收 1.涉税事项描述 (1)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 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2)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 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 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2.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资料 个人所得税的各种申报表。

3.涉及的税务文书 (1)纳税人填写的文书:

①?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 ; ②?特定行业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 ; ③?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适用于年所得 12 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 ; ④?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 (中英文对照版,适用于年所得 12 万元以上的纳 税人申报) ; ⑤?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A、B 表) ; ⑥?生产、经营所得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总申报表? ; ⑦?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 (A、B 表) 。

(2)税务机关出具的文书:

①?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 ; ②?特定行业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 ; ③?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适用于年所得 12 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 ; ④?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 (中英文对照版,适用于年所得 12 万元以上的纳 税人申报) ; ⑤?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A、B 表) ; 79 ⑥?生产、经营所得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总申报表? ; ⑦?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 (A、B 表) 。

4.系统操作 ?广西地税信息系统?——申报征收——通用申报和开票征收。

5.办理流程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 申报征收—上门申报—个人所得税申报 档案 中心 电子文档 审核岗 (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归集) 征收 服务 局 纳税人 受理 办结 综合受理岗 (即时办结) 纸质文档 档案管理岗 (即时办结) 6. 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7.操作要点 (1)根据不同的缴税(费)方式开具税收票证:

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方式缴税 (费)的,需要提供已完成划款的申报表(右上角有“网报已划款”标识)并加 盖公章,税务部门在“ ?广西地税信息系统?——申报征收——财税库银联网管 理——倒扣补打票”菜单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 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通过银行经收方式缴税(费)的,税务 机关根据申报内容在“ ?广西地税信息系统?——申报征收——通用申报和开票 征收”菜单开具?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 ③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以现金、POS 机刷卡方式缴税(费)的, 80 税务机关在“ ?广西地税信息系统?——申报征收——通用申报和开票征收”菜 单开具?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

(2)开具税收票证时应当对开具内容与开具依据进行核对:

①核对内容包括税收票证种类、 税收票证号码、 登记注册类型、 缴款单位 (人) 识别号、缴款单位(人)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税务机关、收款国库、预算科 目编码、预算科目名称、预算级次、品目名称、税款限缴日期、实缴金额等。

②开具依据包括纳税申报表、代扣代收税款报告表、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 表、税务事项通知书、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行政复议决 定书、生效的法院判决书以及其他记载税款缴库凭证内容的纸质资料或电子信 息。

(3)纳税人申报未完税的,转未形成欠税申报管理(详见 3.3) 。

8.办税服务要求 现场对填写内容完整性的提醒。

9. 档案管理 (1)归集资料:个人所得税的各种申报表; (2)档案流程:详见以上第 5 点“办理流程” 。

10.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1980 年 9 月 10 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 1993 年 10 月 31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一次修 正、 根据 1999 年 8 月 30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关 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 2005 年 10 月 27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 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 2007 年 6 月 29 日第十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 得税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 2007 年 12 月 29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81 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 定? 第五次修正、 根据 2011 年 6 月 30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六次修 正)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1994 年 1 月 28 日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 142 号发布 根据 2005 年 12 月 19 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 根据 2008 年 2 月 18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第二次 修订、根据 2011 年 7 月 19 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实施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 公告? (2013 年第 21 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 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9 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 则? (国务院令?2002?362 号 ) 、?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28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关于发布税收票证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 (区地税局公告 2013 年第 8 号)、?税款缴库退库工作规程?(国家税务总局 令?2014?31 号) 3.1.4 股权变更申报征收 1.涉税事项描述 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 权登记之前, 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 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

自然人股东转让企业股权的,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2.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资料 (1)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纳税审核表? ; (2)各类申报表; 82 (3)股权转让合同; (4)股东会决议; (5)公司章程; (6)财务报表; (7)如有土地、房产的,提供权属证明。

3.涉及的税务文书 (1)纳税人填写的文书: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纳税审核表? 、各类申报表 (2)税务机关出具的文书:各类申报表 4.系统操作 ?广西地税信息系统?——申报征收——通用申报和开票征收。

5.办理流程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 申报征收—上门申报—股权变更纳税申报 档案 中心 审核岗 (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归集) 电子文档 征收 服务 局 纳税人 ①自行申报 综合受理岗 (①推送基础管理 ②经税源管理局 清算后的申报 岗,限时办结;②即 时办结) ① 纸质文档 档案管理岗 (即时办结) 反馈清算结果 税源 管理 局 ① 审批 ① 基础管理岗 (审核,出具《股权转让 个人所得税纳税审核表》 ) 6.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经税源管理局清算后的申报);限时办结(自行申报) 。 83 7.操作要点 (1)根据不同的缴税(费)方式开具税收票证:

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方式缴税 (费)的,需要提供已完成划款的申报表(右上角有“网报已划款”标识)并加 盖公章,税务部门在“ ?广西地税信息系统?——申报征收——财税库银联网管 理——倒扣补打票”菜单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 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通过银行经收方式缴税(费)的,税务 机关根据申报内容在“ ?广西地税信息系统?——申报征收——通用申报和开票 征收”菜单开具?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 ③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以现金、POS 机刷卡方式缴税(费)的, 税务机关在“ ?广西地税信息系统?——申报征收——通用申报和开票征收”菜 单开具?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

(2)开具税收票证时应当对开具内容与开具依据进行核对:

①核对内容包括税收票证种类、 税收票证号码、 登记注册类型、 缴款单位 (人) 识别号、缴款单位(人)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税务机关、收款国库、预算科 目编码、预算科目名称、预算级次、品目名称、税款限缴日期、实缴金额等。

②开具依据包括纳税申报表、代扣代收税款报告表、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 表、税务事项通知书、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行政复议决 定书、生效的法院判决书以及其他记载税款缴库凭证内容的纸质资料或电子信 息。

8.办税服务要求 (1)综合受理岗审核纳税人提交的资料,资料不全或填写不完整的应一次 性告知纳税人所需补充的资料和事项,出具?办理涉税事项需要提供资料清单? 。

(2)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必须说明理由:

①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计税依据明显偏低:

A 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 84 款及相关税费的; B 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 C 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 股东股权转让价格的; D 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 价格的; E 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②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视为存在正当理由须提供相 关证明材料:

A 所投资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亏损; B 因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而低价转让股权; C 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 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9. 档案管理 (1)归集资料:纳税人递交的全部资料(详见以上第 2 点) ; (2)档案流程:详见以上第 5 点“办理流程” 。

10.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 (国税 函?2009?285 号)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令第 49 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国务院令 ?2002? 362 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0 年第 27 号) 、 ?广西壮族自治区税收保障办法? (广西 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95 号) 、?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28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关于发布税收票证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 (区地税局公告 2013 年第 8 号)、?税款缴库退库工作规程?(国家税务总局 令?2014?31 号) 85 3.1.5 个人转让限售股清算 1.涉税事项描述 个人按照限售股实际转让收入与实际成本计算出的应纳税额, 与证券机构预 扣预缴的税额有差异的,应自证券机构代扣并解缴税款的次月 1 日起 3 个月内, 个人向股东资金账户开户的证券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清算申报, 办理清 算事宜。

2.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资料 (1) ?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清算申报表? ; (2)个人有效身份证照原件; (3)附送加盖开户证券机构印章的限售股交易明细记录、相关完整真实的 财产原值凭证、缴纳税款凭证(?税务代保管资金专用收据?或?税收转账专用 完税证?); (4)个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的,代理人在申报时, 除提供上述资料外, 还应出示代理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照原件,并附送委托代理 申报的授权书。

3.涉及的税务文书 (1)纳税人填写的文书:

?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清算申报表? (2)税务机关出具的文书:?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清算申报表? 4.系统操作 系统待开发。 86 5. 办理流程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 申报征收—上门申报—个人转让限售股自行申报清算 档案 中心 审核岗 (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归集) 电子文档 征收 服务 局 纳税人 经税源管理局清 算后的申报 综合受理岗 (需要补税的即时办结; 档案管理岗 纸质文档 (即时办结) 涉及纳税保证金退还或 退税的按相应流程办 理。

) 反馈清算结果 税源 管理 局 审批 基础管理岗 (审核,出具《股权转让 个人所得税纳税审核表》 ) 6. 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7. 操作要点 (1)根据不同的缴税(费)方式开具税收票证:

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方式缴税 (费)的,需要提供已完成划款的申报表(右上角有“网报已划款”标识)并加 盖公章,税务部门在“ ?广西地税信息系统?——申报征收——财税库银联网管 理——倒扣补打票”菜单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 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通过银行经收方式缴税(费)的,税务 机关根据申报内容在“ ?广西地税信息系统?——申报征收——通用申报和开票 征收”菜单开具?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 87 ③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以现金、POS 机刷卡方式缴税(费)的, 税务机关在“ ?广西地税信息系统?——申报征收——通用申报和开票征收”菜 单开具?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

(2)开具税收票证时应当对开具内容与开具依据进行核对:

①核对内容包括税收票证种类、 税收票证号码、 登记注册类型、 缴款单位 (人) 识别号、缴款单位(人)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税务机关、收款国库、预算科 目编码、预算科目名称、预算级次、品目名称、税款限缴日期、实缴金额等。

②开具依据包括纳税申报表、代扣代收税款报告表、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 表、税务事项通知书、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行政复议决 定书、生效的法院判决书以及其他记载税款缴库凭证内容的纸质资料或电子信 息。

(3)涉及纳税保证金退还或退税的参照相关章节内容。

8.办税服务要求 (1)综合受理岗审核纳税人提交的资料,资料不全或填写不完整的应一次 性告知纳税人所需补充的资料和事项,出具?办理涉税事项需要提供资料清单? ; (2)对需退还税款的,及时提醒纳税人办理退税手续。

9.档案管理 (1)归集资料:纳税人递交的全部资料(详见以上第 2 点) ; (2)档案流程:详见以上第 5 点“办理流程” 。

10.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 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167 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限 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税发?2010?8 号) ; ?中华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9 号) 、 ?中华人民共和 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国务院令?2002?362 号 ) 、 ?税收票证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28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关于发布税收票证管 理实施办法的公告?(区地税局公告 2013 年第 8 号)、?税款缴库退库工作规 88 程?(国家税务总局令?2014?31 号) 3.1.6 土地增值税预缴(核定征收户)申报征收 1.涉税事项描述 (1)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 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2)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 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 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2.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资料 ?地方税(费)综合申报表? 3.涉及的税务文书 (1)纳税人填写的文书:

?地方税(费)综合申报表? (2)税务机关出具的文书:?地方税(费)综合申报表? 4.系统操作 ?广西地税信息系统?——申报征收——通用申报和开票征收。

5.办理流程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 申报征收—上门申报— 土地增值税预缴(核定征收户)申报 档案 中心 电子文档 审核岗(纸质档案、电子档案 归集) 征收 服务 局 纳税人 受理 办结 综合受理岗 (即时办结) 纸质文档 档案管理岗(即时 办结) 89 6.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7.操作要点 (1)根据不同的缴税(费)方式开具税收票证:

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方式缴税 (费)的,需要提供已完成划款的申报表(右上角有“网报已划款”标识)并加 盖公章,税务部门在“ ?广西地税信息系统?——申报征收——财税库银联网管 理——倒扣补打票”菜单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 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通过银行经收方式缴税(费)的,税务 机关根据申报内容在“ ?广西地税信息系统?——申报征收——通用申报和开票 征收”菜单开具?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 ③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以现金、POS 机刷卡方式缴税(费)的, 税务机关在“ ?广西地税信息系统?——申报征收——通用申报和开票征收”菜 单开具?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

(2)开具税收票证时应当对开具内容与开具依据进行核对:

①核对内容包括税收票证种类、 税收票证号码、 登记注册类型、 缴款单位 (人) 识别号、缴款单位(人)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税务机关、收款国库、预算科 目编码、预算科目名称、预算级次、品目名称、税款限缴日期、实缴金额等。

②开具依据包括纳税申报表、代扣代收税款报告表、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 表、税务事项通知书、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行政复议决 定书、生效的法院判决书以及其他记载税款缴库凭证内容的纸质资料或电子信 息。

(3)纳税人申报未完税的,转未形成欠税申报管理(详见 3.3) 。

8.办税服务要求 现场对填写内容完整性的提醒。

9. 档案管理 90 (1)归集资料:

?地方税(费)综合申报表? ; (2)档案流程:详见以上第 5 点“办理流程” 。

10.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第 138 号) 、 ?中华人民 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法字?1995?6 号) 、 ?中华人民共和 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9 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 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国务院令?2002?362 号 ) 、?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 税务总局令第 28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关于发布税收票证管理实施 办法的公告? (区地税局公告 2013 年第 8 号)、 ?税款缴库退库工作规程? (国 家税务总局令?2014?31 号) 3.1.7 土地增值税申报清算 1.涉税事项描述 土地增值税清算, 是指纳税人在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后, 依照税收法律、 法规及土地增值税有关政策规定,计算房地产开发项目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 额,并填写?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表? ,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办理土 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结清该房地产项目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税款的行为。

(1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①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 建筑面积的比例在 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 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 91 ④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清算的。

2.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资料 (1)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算说明,主要内容应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用 地、开发、销售、关联方交易、融资、税款缴纳等基本情况及主管税务机关需要 了解的其他情况; (2)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3)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建设用地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销 (预) 售许可证的复印件; (4)详细规划总平面图复印件; (5)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金额的凭证:土地出让金缴费证明、土地出让 金收据或发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6)支付搬迁补偿费的合同、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7)政府部门的土地批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8)商品房购销合同统计表、销售明细表; (9)银行贷款合同及银行贷款利息结算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0)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决算及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11) 无偿提供公共配套设施及无偿提供给有关部门、单位房产的证明材料 的原件及复印件; (12)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 (13) 纳税人委托税务中介机构审核鉴证的清算项目,还应报送中介机构出 具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报告? ; (1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涉及的税务文书 (1)纳税人填写的文书: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 ? 、 ?土地增值税纳 税申报表(二) ? 92 (2)税务机关出具的文书:?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土 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 ? 、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 ? 4.系统操作 ?广西地税信息系统?——申报征收——通用申报和开票征收。

5.办理流程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 申报征收—上门申报—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 档案 中心 电子文档 审核岗(纸质档案、电子档案 归集) 征收 受理 综合受理岗 纸质文档 服务 局 纳税人 办结 档案管理岗(即时 办结) ①不予受理 审核 税源 管理 局 审批 基础管理岗 (30 个工作日内组织实 施土地增值税清算) ②受理 基础管理岗 (10 个工作日内做出 是否受理的决定) 6.办结时限 限时办结。

(40 个工作日) 7.操作要点 纳税人应当在满足条件之日起 90 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手续。对于税务 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 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是否进行清 算;对于确定需要进行清算的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下达清算通知,纳税人应当 在收到清算通知之日起 90 日内办理清算手续。

8.办税服务要求 现场对填写内容完整性的提醒。 93 9. 档案管理 (1)归集资料:纳税人递交的全部资料(详见以上第 2 点) ; (2)档案流程:详见以上第 5 点“办理流程” 。

10.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第 138 号) 、 ?中华人民 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法字?1995?6 号) 、 ?中华人民共和 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9 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 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国务院令?2002?362 号 )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 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6?187 号) ?自治区 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 题的通知? (桂地税发?2007?88 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 算管理规程>的通知? (国税发?2009?91 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 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10?220 号) 3.1.8 工会经费申报征收 1.涉税事项描述 工会经费的申报。

2.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资料 ?地方税(费)综合申报表? 3.涉及的税务文书 (1)纳税人填写的文书:

?地方税(费)综合申报表? (2)税务机关出具的文书:?地方税(费)综合申报表? 4.系统操作 ?广西地税信息系统?——申报征收——通用申报和开票征收。 94 5. 办理流程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 申报征收—上门申报— 工会经费申报 档案 中心 电子文档 审核岗(纸质档案、电子档案 归集) 征收 服务 局 纳税人 受理 办结 综合受理岗 (即时办结) 纸质文档 档案管理岗(即时 办结) 6. 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7. 操作要点 (1)根据不同的缴税(费)方式开具税收票证:

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方式缴税 (费)的,需要提供已完成划款的申报表(右上角有“网报已划款”标识)并加 盖公章,税务部门在“ ?广西地税信息系统?——申报征收——财税库银联网管 理——倒扣补打票”菜单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 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通过银行经收方式缴税(费)的,税务 机关根据申报内容在“ ?广西地税信息系统?——申报征收——通用申报和开票 征收”菜单开具?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 ③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以现金、POS 机刷卡方式缴税(费)的, 税务机关在“ ?广西地税信息系统?——申报征收——通用申报和开票征收”菜 单开具?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

(2)开具税收票证时应当对开具内容与开具依据进行核对:

①核对内容包括税收票证种类、 税收票证号码、 登记注册类型、 缴款单位 (人) 识别号、缴款单位(人)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税务机关、收款国库、预算科 95 目编码、预算科目名称、预算级次、品目名称、税款限缴日期、实缴金额等。

②开具依据包括纳税申报表、代扣代收税款报告表、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 表、税务事项通知书、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行政复议决 定书、生效的法院判决书以及其他记载税款缴库凭证内容的纸质资料或电子信 息。

8.办税服务要求 现场对填写内容完整性的提醒。

9. 档案管理 (1)归集资料:

?地方税(费)综合申报表? ) ; (2)档案流程:详见以上第 5 点“办理流程” 。

10.政策依据 ?关于由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进一步加强我区工会经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桂工发?2005?66 号) 、?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28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关于发布税收票证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 (区地税局 公告 2013 年第 8 号)、?税款缴库退库工作规程?(国家税务总局令?2014? 31 号) 3.1.9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征收 1.涉税事项描述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申报。

2.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资料 (1)审核残疾人保障金时提供:

①?广西壮族自治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基本情况表? ②已安臵残疾职工单位所需资料:第二代?残疾人证? 、劳动合同、年度基 本养老保险个人对账单以及职工工资表(提供会计原始凭证) ,以上均需原件; 未安臵残疾职工单位所需资料:年度职工工资表(提供会计原始凭证) ,以上均 96 需原件。

(2)审结申报时提供:

?北海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款通知书? 3.涉及的税务文书 (1)纳税人填写的文书:无 (2)税务机关出具的文书:无 4.系统操作 ?广西地税信息系统?——申报征收——通用申报和开票征收。

5. 办理流程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 申报征收—上门申报— 残疾人保障金申报 档案 中心 电子文档 审核岗(纸质档案、电子档案 归集) 征收 服务 局 纳税人 受理 办结 综合受理岗 (即时办结) 纸质文档 档案管理岗(即时 办结) 6. 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7. 操作要点 (1)根据不同的缴税(费)方式开具税收票证:

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方式缴税 (费)的,需要提供已完成划款的申报表(右上角有“网报已划款”标识)并加 盖公章,税务部门在“ ?广西地税信息系统?——申报征收——财税库银联网管 理——倒扣补打票”菜单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 97 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通过银行经收方式缴税(费)的,税务 机关根据申报内容在“ ?广西地税信息系统?——申报征收——通用申报和开票 征收”菜单开具?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 ③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以现金、POS 机刷卡方式缴税(费)的, 税务机关在“ ?广西地税信息系统?——申报征收——通用申报和开票征收”菜 单开具?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

(2)开具税收票证时应当对开具内容与开具依据进行核对:

①核对内容包括税收票证种类、 税收票证号码、 登记注册类型、 缴款单位 (人) 识别号、缴款单位(人)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税务机关、收款国库、预算科 目编码、预算科目名称、预算级次、品目名称、税款限缴日期、实缴金额等。

②开具依据包括纳税申报表、代扣代收税款报告表、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 表、税务事项通知书、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行政复议决 定书、生效的法院判决书以及其他记载税款缴库凭证内容的纸质资料或电子信 息。

8.办税服务要求 现场对填写内容完整性的提醒。

9.档案管理 (1)归集资料:纳税人递交的全部资料和本环节产生的税务文书(详见以 上第 2、第 3 点) ; (2)档案流程:详见以上第 5 点“办理流程” 。

10. 政策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由地方税务机关代收残疾人就 业保障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5?138 号) 、?税收票证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28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关于发布税收票证管 理实施办法的公告?(区地税局公告 2013 年第 8 号)、?税款缴库退库工作规 程?(国家税务总局令?2014?31 号) 98 3.2 网上申报 1.涉税事项描述 目前广西地税网上税务局可以办理地方税(费)综合申报、企业所得税申 报、个人所得税申报、残保金申报、申报划款等。

2.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资料 (1)地方税(费)综合申报:

?地方税(费)综合申报表? (2)企业所得税申报: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 类)? (适用于 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 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 (季) 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 类) ? : (适 用于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月(季)度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 (3)个人所得税申报:

①?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 ; ②?特定行业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 ; ③?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适用于年所得 12 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 ; ④?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 (中英文对照版,适用于年所得 12 万元以上的纳 税人申报) ; ⑤?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A、B 表) ; ⑥?生产、经营所得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总申报表? ; ⑦?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 (A、B 表) 。

3.涉及的税务文书 (1)纳税人填写的文书:各类申报表 (2)税务机关出具的文书:无 4. 系统操作 广西地税网上税务局。 99 5. 办理流程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 申报征收—网上申报 档案 中心 电子文档 审核岗(纸质档案、电子档案 归集) 征收 服务 局 纳税人 受理 办结 综合受理岗 (即时办结) 纸质文档 档案管理岗(即时 办结) 6. 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7.操作要点 开通网上申报的流程:

(1) 纳税人提供 ?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委托划转税 (费) 协议书? (全国) 、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由税务机关出具?广西地税网上申报业务开通凭证? ; (2)录入相关信息的路径:

?广西地税数据大集中系统?——业务应用系统 ——广西地税网上税务局管理系统——注册用户管理。

8.办税服务要求 无 9. 档案管理 (1)归集资料:各类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 表) ? 、 ?地方税(费)综合申报表? (详见以上第 2 点) ; (2)档案流程:详见以上第 5 点“办理流程” 。

10. 政策依据 无。 100 3.3 未形成欠税申报管理 1.涉税事项描述 纳税人已进行纳税申报但未缴清税款。

2.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资料 各类申报表 3.涉及的税务文书 (1)纳税人填写的文书:各类申报表 (2)税务机关出具的文书:无 4.系统操作 ?广西地税信息系统?——申报征收——通用申报和开票征收。

5. 办理流程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 申报征收—未形成欠税申报管理 档案 中心 电子文档 审核岗 (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归集) 征收 受理 综合受理岗 (即时办结) 纸质文档 档案管理岗 (即时办结) 服务 局 税源 管理 局 纳税人 办结 推送 基础管理岗 (审核,及时进行结转欠税处理) 6. 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101 7. 操作要点 (1)如纳税人属于没有延期缴纳税款批文的非双定户,则进入?广西地税 信息系统?——申报征收——通用申报和开票征收菜单,税款来源选择“申报” , 税款类别选择“未到期应缴税款” ,录入相关税种、税目信息后,点击“保存申 报单”按钮。

(2)如纳税人属于有延期缴纳税款批文的非正常户,则进入?广西地税信 息系统?——申报征收——通用申报和开票征收菜单,税款来源选择“申报” , 税款类别选择“缓征税金” ,录入相关税种、税目信息后,进入申报补充——延 期缴纳进行操作,输入缓征税额和截止日期,确认返回后,点击“开票“按钮保 存。录入完毕后,进入征收管理——延期缴纳管理,录入批文号、审批日期等相 关信息后,点击“保存”按钮。

8. 办税服务要求 无。

9. 档案管理 (1)归集资料:各类申报表; (2)档案流程:详见以上第 5 点“办理流程” 。

10. 政策依据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欠税数据录入工作的通知? (桂地税字?2010? 121 号) 3.4 申报未完税(欠税)税款征收入库 1.涉税事项描述 对申报未完税(欠税)税款未到期或逾期已确认为欠税的税款征收入库。

2.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资料 各类申报表 3.涉及的税务文书 102 (1)纳税人填写的文书:各类申报表 (2)税务机关出具的文书:各类申报表 4.系统操作 ?广西地税信息系统?——申报征收——通用申报和开票征收。

5. 办理流程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 申报征收—申报未完税(欠税)征收入库 档案 中心 电子文档 审核岗 (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归集) 征收 服务 局 纳税人 受理 办结 综合受理岗 (即时办结) 纸质文档 档案管理岗 (即时办结) 6. 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7. 操作要点 (1)进入?广西地税信息系统?——申报征收——申报未完税处理进行征 收入库; (2)进入?广西地税信息系统?——申报征收——通用申报和开票征收菜 单,在录入税种前,系统会自动弹出该纳税人所有的申报未完税记录(含欠税记 录) ,双击任意一条申报未完税记录,可以进入“申报未完税处理”菜单对欠税 进行征收入库; (3)有多条未完税记录的,点击“上一条”或“下一条” ,找到与纳税人申 报对应的未完税记录进行开票入库; (4)根据不同的缴税(费)方式开具税收票证: 103 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方式缴税 (费)的,需要提供已完成划款的申报表(右上角有“网报已划款”标识)并加 盖公章,税务部门在“ ?广西地税信息系统?——申报征收——财税库银联网管 理——倒扣补打票”菜单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 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通过银行经收方式缴税(费)的,税务 机关根据申报内容在“ ?广西地税信息系统?——申报征收——通用申报和开票 征收”菜单开具?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 ③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以现金、POS 机刷卡方式缴税(费)的, 税务机关在“ ?广西地税信息系统?——申报征收——通用申报和开票征收”菜 单开具?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

(5)开具税收票证时应当对开具内容与开具依据进行核对:

①核对内容包括税收票证种类、 税收票证号码、 登记注册类型、 缴款单位 (人) 识别号、缴款单位(人)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税务机关、收款国库、预算科 目编码、预算科目名称、预算级次、品目名称、税款限缴日期、实缴金额等。

②开具依据包括纳税申报表、代扣代收税款报告表、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 表、税务事项通知书、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行政复议决 定书、生效的法院判决书以及其他记载税款缴库凭证内容的纸质资料或电子信 息。

8. 办税服务要求 无。

9. 档案管理 (1)归集资料:无; (2)档案流程:详见以上第 5 点“办理流程” 。

10. 政策依据 无。 104 3.5 延期申报 1.涉税事项描述 (1) 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 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 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 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 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 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3)经核准延期办理前款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 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 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 税款结算。

2.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资料 (1) ?税务登记证? (副本)查验; (2) ?延期申报申请核准表? ; (3)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

3.涉及的税务文书 (1)纳税人填写的文书:

?延期申报申请核准表? 、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2)税务机关出具的文书:?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或?税务行政许 可不予受理通知书? 、 ?补正税务行政许可材料告知书? (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齐 资料时用)※、 ?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 ?延期申报申请核准表?或?不予 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税务文书送达回证? 4.系统操作 ?广西地税信息系统?——申报征收——征收管理——延期申报管理。 105 5.办理流程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 申报征收—延期申报 档案 中心 征收 服务 纳税人 受理 办结 核 反 馈 实 审核岗(纸质档案、电子档案 归集) 电子文档 综合受理岗 (20 个工作日) 纸质文档 局 档案管理岗(即时 办结) 税源 管理 局 基础管理岗 (5 日核实,跟踪管理) 6. 办结时限 限时办结(20 个工作日) 。

7.操作要点 延期申报的条件, 主要是不可抗力和财务会计处理上的特殊情况,允许延期 申报的期限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视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困难程度批准其延长 的具体期限,但一般不得超过 3 个月。

8.办税服务要求 综合受理岗审核纳税人提交的资料, 资料不全或填写不完整的应一次性告知 纳税人所需补充的资料和事项,出具?补正税务行政许可材料告知书? 。

9. 档案管理 (1)归集资料:

?延期申报申请核准表? 、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详见以 上第 2 点) ; (2)档案流程:详见以上第 5 点“办理流程” 。

10. 政策依据 106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9 号) 、 ?中 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国务院令?2002?362 号 ) 3.6 延期缴纳税款 1.涉税事项描述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 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

2.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资料 (1)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 (2) ?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 (书面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纳税人基本 情况;延期缴纳的税种、税额、税款所属时间;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理由;申请 当日的货币资金余额情况说明;延期缴纳税款的期限。

) ; (3)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 (4)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 提供的支出预算; (5)纳税人提供的灾情报告、公安机关出具的事故证明、政策调整依据。

(6) ?税务登记证? (副本),查验。

3.涉及的税务文书 (1)纳税人填写的文书:

?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 、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 表? (2)税务机关出具的文书:?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或?税务行政许 可不予受理通知书? 、 ?补正税务行政许可材料告知书? (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齐 资料时用)※、 ?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 ?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或?不 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税务文书送达回证? 4.系统操作 ?广西地税信息系统?——申报征收——征收管理——延期缴纳管理。 107 5. 办理流程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 申报征收—延期缴纳税款 档案中 心 征收服 务局 纳税人 办 结 审核岗(纸质档案、电子档案 归集) 电子文档 受 理 综合受理岗 (待审批结束后出件) 纸质文档 档案管理岗 (即时办 结) 税源管 理局 基础管理岗 (核实,5 日) 基础管理岗 (复核,1 日) 市局 业务科室 (审核,1 日) 业务科室 (审查,1 日) 市局 (审核,3 日) 审核 区局 审批 6. 办结时限 限时办结(20 个工作日) 。

7.操作要点 无。

8.办税服务要求 综合受理岗审核纳税人提交的资料, 资料不全或填写不完整的应一次性告知 纳税人所需补充的资料和事项,出具?补正税务行政许可材料告知书? 。

9. 档案管理 108 (1)归集资料:纳税人递交的全部资料(详见以上第 2 点) ; (2)档案流程:详见以上第 5 点“办理流程” 。

10.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9 号) 、 ?中 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国务院令?2002?362 号 ) 3.7 退税办理 3.7.1 涉及退库退税的办理 1.涉税事项描述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 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 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 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2.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资料 (1)单位纳税人申请退税 ①企业签章的?退税申请审批表? ; ②企业纳税人退税申请报告; ③有企业盖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④应退还税款的税票原件; ⑤税款解缴入库证明:

(若需退还税款开具的是“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的,由 企业纳税人提供此笔税款的(由商业银行出具) “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

) ⑥退税依据的相关法律条文。

(2)个体户(个人)纳税人申请退税 ①?退税申请审批表? ; ②纳税人退税申请报告; ③纳税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个体工商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 109 ⑤接受退税的存折或信用卡的复印件(卡/折的户名必须与退税申请表的纳税人 名称一致) ; ⑥应退还税款的税票原件。

(3)纳税人涉及错开发票退税的,除了上述(1) 、 (2)项的资料外还应提供:

①错开的发票联(含记账联)原件。凡涉及错开发票的必须收回纳税人的发票联 原件,征收单位在接到退税申请时,第一时间将错票在发票系统内进行“作废” 处理,并在错票上加盖“作废”章,并应在调查报告中做出已经作废其发票原件 的声明,避免出现税款退还给纳税人而发票仍在使用的偷税情况出现; ②按正确内容开具的税票及发票复印件。

(4)房产交易退税 ①退房退税:

1. ?退税申请审核表? ; 2.纳税人书面申请; 3.申请退税的税票原件; 4.房地产交易审核表; 5.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证明(原件); 6.房地产公司的退房证明; 7.退房款的银行退款转账单; 8.纳税人身份证复印件; 9.纳税人存折或信用卡复印件; 10.购房合同复印件。

②多缴退税 1. ?退税申请审核表? ; 2.纳税人书面申请; 3. 申请退税的税票原件及复印件(完税证或缴款书,要将原件收回并注明该票已 办理退税) ; 110 4.两次核定的房地产交易审核表; 5.纳税人身份证复印件; 6.纳税人存折或信用卡复印件; 7.购房合同复印件。

③重复缴税 1. ?退税申请审批表? ; 2.纳税人书面申请; 3. 申请退税的税票原件及复印件(完税证或缴款书,要将原件收回并注明该票已 办理退税) ; 4.重复缴税的税票复印件; 5.房地产交易审核表; 6.纳税人身份证复印件; 7.纳税人存折或信用卡复印件; 8.购房合同复印件。

(5)委托他人代收退税的,需提供?公证书?原件,以及委托人、受托人的身 份证复印件。

(6)退库税款只能汇入纳税人本人账户(即须与税票上的纳税人一致) ,如需汇 入他人账户的,纳税人应提供公证书,在公证书中做出说明。

(7)纳税人遗失税票原件的,需先登报作遗失声明,再拿报纸到税务主管局申 报退税。

3.涉及的税务文书 (1)纳税人填写的文书:

?退税申请审批表? (2)税务机关出具的文书:?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退 税申请审批表? 4.系统操作 税收会计模块——票征缴销——退库管理 111 5. 办理流程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 申报征收—退税办理 档案 中心 审核岗(纸质档案、电子档案 归集) 电子文档 征收 服务 局 税源 管理 局 办结 纳税人 受理 综合受理岗 纸质文档 档案管理岗 (即时办 结) 100 万元以下 基础管理岗 (核实,5 日) 100 万元以上 审核 (1 日) 市局 业务科室 (审查,1 日) 审核 (1 日) 收入规划核算科 (审核,1 日) 审查 国库 6. 办结时限 限时办结(30 日内)不含国库办理时间。

7.操作要点 (1) 已退税的税收票证上必须加盖退税印章,部分退税的需要注明退税金 额。

(2)符合条件受理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决 定书?; 112 (3)退税时出具?税收收入退还书?、?税收收入电子退还书?。

8.办税服务要求 审核纳税人提交的资料, 资料不全或填写不完整的应一次性告知纳税人所需 补充的资料和事项,出具?办理涉税事项需要提供资料清单? 。

9. 档案管理 (1)归集资料:纳税人递交的全部资料及本环节产生的税务文书(详见以 上第 2、第 3 点) ; (2)档案流程:详见以上第 5 点“办理流程” 。

10.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9 号) ; ?中 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国务院令?2002?362 号 ) 。 3.7.2 退税抵扣欠税的办理 1.涉税事项描述 当纳税人既有应退税款又有欠缴税款时,可申请用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 若应退总额大于欠缴总额,按欠缴总额确定实际抵扣金额,余额办理退库手续; 若应退总额小于欠缴总额,按应退总额确定实际抵扣金额,余额由纳税人补缴。

2.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资料 (1)抵缴税款书面申请; (2)应退还税款的税票原件; (3)税款解缴入库证明(若需要退还税款开具的是?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 明? ,由企业纳税人提供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 ; (4)欠缴税款分户核查表。

3.涉及的税务文书 (1)纳税人填写的文书:无 (2)税务机关出具的文书:?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 113 4.系统操作 无。

5.办理流程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 申报征收—退税抵扣欠税的办理 档案 中心 审核岗 (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归集) 电子文档 征收 服务 局 税源 管理 局 办结 纳税人 受理 综合受理岗 纸质文档 档案管理岗 (即时办结) 100 万元以下 基础管理岗 (核实,5 日) 100 万元以上 审核 (1 日) 业务科室 审核 (1 日) 收入规划核算科 (审核,1 日) 市局 (审查,1 日) 6. 办结时限 限时办结(30 日内)不含国库办理时间。

7. 操作要点 (1)已抵扣的税收票证上必须加盖退税印章,部分退税的需要注明退税金 额。

(2)抵扣的应退税款和欠缴税款属于不同款、项级预算科目时,应视同退 税进行管理。 114 (3)抵扣欠缴税款时,应按欠缴税款的发生时间逐笔抵扣,先发生的先抵 扣。

(4)符合条件受理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决 定书?; (5)退税时出具?税收收入退还书?、?税收收入电子退还书?。

8. 办税服务要求 审核纳税人提交的资料, 资料不全或填写不完整的应一次性告知纳税人所需 补充的资料和事项,出具?办理涉税事项需要提供资料清单? 。

9. 档案管理 (1)归集资料:纳税人递交的全部资料及本环节产生的税务文书(详见以 上第 2、第 3 点) ; (2)档案流程:详见以上第 5 点“办理流程” 。

10.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9 号) ; ?中 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国务院令?2002?362 号 ) 、 ?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2?150 号 ) 、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多缴税款退库问题的通知? (桂地税发?2006? 104 号) 3.8 纳税保证金退还办理 1.涉税事项描述 税务机关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领购发票的, 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以及数量交 纳不超过 1 万元的保证金, 并限期缴销发票。纳税人缴销发票后申请退还已缴纳 的纳税保证金。

2.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资料 税务机关开具的?税务代保管资金专用收据? 115 3.涉及的税务文书 (1)纳税人提供的文书:税务机关开具的?税务代保管资金专用收据? (2)税务机关出具的文书:?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 4.系统操作 系统待开发。

5. 办理流程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 申报征收——纳税保证金退还办理 审核岗(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归集) 档案 中心 电子文档 受理 纳税人 综合受理岗 纸质文档 档案管理 岗(即时 办结) 征收 服务 局 办结 财务出纳岗 (审核,1 日) 分管财务领导岗 (审核,1 日) 财务审核岗 (审查,1 日) (管理股)审核岗 (审核,5 日) 分管业务领导岗 (审核,1 日) 6. 办结时限 限时办结(30 日内) 。

7. 操作要点 无。

8. 办税服务要求 及时为纳税人办理保证金支付手续。 116 9. 档案管理 (1)归集资料:税务机关开具的?税务代保管资金专用收据? ; (2)档案流程:详见以上第 5 点“办理流程” 。

10.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1993 年 12 月 23 日财政部令第 6 号发布 根据 2010 年 12 月 20 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 决定?修订)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 ?2004?73 号) 、 ?关于公布自治区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的通知? (桂法制发 ?2012?2 号) 、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税务代保管资 金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 ? (国税发?2005?181 号) 3.9 领取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办理 1.涉税事项描述 税收法律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受税务机关 依法委托代征税款的单位和个人,代税务机关收取并解缴税款后,可依法申请领 取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

2.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资料 (1) ?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申请审批表? ; (2) ?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收款收据? ; (3) ?代扣代收代征税款结报单? 。

3.涉及的税务文书 (1)纳税人填写的文书:

?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申请审批表? (2)税务机关出具的文书:?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代 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申请审批表? 4.系统操作 ?代征、代扣手续费管理系统? 。 117 5.办理流程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 申报征收—领取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办理 审核岗(纸质档案、电子档案 归集) 电子文档 受理 纳税人 档案 中心 综合受理岗 纸质文档 档案管理 岗(即时 办结) 征收 服务 局 办结 财务出纳岗 (审核,1 日) 分管财务领导岗 (审核,1 日) 财务审核岗 (审查,1 日) (管理股)审核岗 (审核,5 日) 分管业务领导岗 (审核,1 日) 6. 办结时限 限时办结(30 日内) 。

7. 操作要点 无。

8. 办税服务要求 无。

9. 档案管理 (1)归集资料:

?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申请审批表? 、 ?代扣代收代征税 款手续收款收据? 、 ?代扣代收代征税款结报单? ; (2)档案流程:详见以上第 5 点“办理流程” 。

10. 政策依据 118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系统代扣代收代征 税款手续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桂地税发?2011?82 号 ) 4. 发票管理 4.1 发票领购 4.1.1 初次领购发票(核发发票领购簿) 1.涉税事项描述 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 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 票领购手续。

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 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发给发票领购簿,并设臵开票限额。

2.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资料 (1) ?发票领购申请登记表? (需加盖纳税人公章及发票专用章印模) ; (2) ?税控收款机用户注册登记表? 、税控卡、用户卡(领购税控发票提供) ; (3)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涉及的税务文书 (1)纳税人填写的文书:?发票领购申请登记表?、?税控收款机用户注 册登记表?(领购税控发票需填写); (2)税务机关出具的文书:?发票领购簿? 、?发票领购申请登记表?。

4.系统操作 (1)发票核定及领购簿核发:

?发票税控管理信息系统?—发票管理—发票 发售管理—发票核定—发票领购簿核发 (2)发票发售:

?发票税控管理信息系统?—发票管理—发票发售管理—发 票发售 (3)网络发票行业及限额设臵:

?网络发票应用管理信息系统?—纳税人信 息 119 (4)税控发票限额设臵、初始化写卡:

?发票税控管理信息系统?—税控管 理—注册登记—初始化写卡 (5)销售不动产或建筑业自开发票设臵开票限额:

?建筑业房地产业项目管 理系统?综合业务端(税局端)—项目管理 5.办理流程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票管理—初次领购发票(核发发票领购簿) 档案 中心 审核岗 (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归集) 电 子 文 档 受理 纳税人 办结 发票管理岗 (即时办结) 审 核 反 馈 纸质文档 档案管理岗 征收 服务 局 税源 管理 局 一般核查岗 (后续核查,月后10个工作日) 6.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7.操作要点 (1)发票管理岗应于系统查询申请领购发票人的税务登记情况(注意看经 营范围) ,系统信息与?发票领购申请登记表?上填写的信息一致、符合规定的 方可领票,发票管理岗应根据纳税人申请,比照同地段、同行业、同规模纳税人 不超过 1 个月的使用量核定发票供应量,原则上以一个月的用量为标准; (2)对不能准确判断纳税人领用发票种类、数量的,应提请大厅领导审定; (3)未办证户应先按规定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后再领购发票,税务机关对办 理临时税务登记证的领票户限量供应发票; (4)建筑业自开票除市自来水公司、市供电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和市管道燃 120 气公司外原则上不发售; (5)如果纳税人申请领购网络发票时未办理电信 VPDN,发票岗可以先进行 发票核定及发售发票,发票管理岗发售网络发票后,应登录?网络发票应用管理 信息系统?为纳税人设臵行业及开票限额; (6)申请领购税控发票的,纳税人应在购买税控机后,持申报资料及用户 卡到发票管理岗办理领购手续,税控机维护电话:13977916162; 发票管理岗受理初次领购税控发票,审核资料齐全的,于?发票税控管理信 息系统?进行发票核定和开票最高限额的设定,写入用户卡、税控卡,当场核发 发票领购簿,并审核“机器编号”和“用户卡”的正确性,审核无误的则在?发 票税控管理信息系统? 中登记录入相关信息,通过对税控卡和用户卡的初始化信 息写卡, 完成对税控收款机的初始化操作, 完成初始化操作后, 可进行发票发售; (7)申请领购销售不动产/建筑业自开发票的,发票管理岗受理并发售发票 后,应在?建筑业房地产业项目管理系统?为纳税人设臵开票限额; (8)发票管理岗办理初次领购发票业务后,转税源管理局进行后续核查。

8.办税服务要求 (1)审核纳税人提交的资料,资料不全或填写不完整的应一次性告知纳税 人所需补充的资料和事项,出具?办理涉税事项需要提供资料清单? ; (2)告知领购网络发票纳税人领票后应及时到电信办理 VPDN,办理 VPDN 后方可使用网络发票, 同时告知纳税人网络发票客服电话和销售不动产或建筑业 自开发票开票软件销售及客服电话:0771-5502335; 9.档案管理 (1)归集资料:

?发票领购申请登记表? 、 ?税控收款机用户注册登记表? (税 控用户)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档案流程:详见第 5 点“办理流程” 。

10.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 则?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简并纳税人报送涉税资料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 121 函?2007?1077 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 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 年第 7 号)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税控收款机管理 系统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北地税发?2011?46 号)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 推广使用 ?税易通不动产、 建筑业企业申报和打票管理软件? 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 地税函[2009]168 号) 。 4.1.2 后续领购 1.涉税事项描述 已办理好初次领购发票手续的纳税人可按税务机关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 量以及领购方式申请领购发票。

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 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2.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资料 手工发票、建筑业、销售不动产自开发票、通用机打发票(非网络) :

(1) ?发票领购簿? ; (2)已用发票存根(初次购买除外,有作废发票、红冲发票的需携带发票 的全部联次) ; (3) ?年月发票领、用、存情况表? ; (按季报送) (4) ?发票使用情况表? ;(按月报送) 定额发票、税控发票、网络发票、批量供应发票:

(1) ?发票领购簿? ; (2) ?年月发票领、用、存情况表? ; (按季报送) (3) ?发票使用情况表? (按月报送,网络发票用户可在企税通企业端自动 生成此表) ; (4)税控卡、用户卡(适用税控机纳税人提供) ; (5)如有作废、红冲发票需提供发票全部联次; 3.涉及的税务文书 122 (1)纳税人填写的文书:无 (2)税务机关出具的文书:无 4.系统操作 (1)查验发票:

?发票税控管理信息系统?—发票管理—发票缴销管理—查 验管理 (2)查看网络发票开票额:

?网络发票应用管理系统?—发票查验 (3)发票发售:

?发票税控管理信息系统?—发票管理—发票发售管理—发 票发售 5.办理流程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票管理—后续领购 审核岗 (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归集) 电 子 文 档 受理 纳税人 办结 发票管理岗 (即时办结) 纸质文档 档案管理岗 档案 中心 征收 服务 局 6.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7.操作要点 (1)对需进行验旧的发票先进行查验,查验发票实物时只需核查发票数量; (2)按照发票票种核定种类和数量发售发票,发放发票时注意发票号码与 系统号码一致; (3)使用税控发票用户应在规定期限前应持用户卡(U 盘)报送数据; (4)发票用户应按月汇总开票情况,领票时报送上季?年月发票领、用、 存情况表?到发票管理岗,发票管理岗移交税源管理部门,用于票税比对; (5)发票用户应于查验发票时报送?发票使用情况表? ,用于查验发票; 123 8.办税服务要求 审核纳税人提交的资料,资料不全或填写不完整的应一次性告知纳税人所需 补充的资料和事项,出具?办理涉税事项需要提供资料清单? 。

9.档案管理 (1)归集资料:

?年月发票领、用、存情况表?(按季)、 ?发票使用情况表? (按月) ; (2)档案流程:详见第 5 点“办理流程” 。

10.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 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简并纳税人报送 涉税资料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7?1077 号) 。 4.1.3 领购事项变更 1.涉税事项描述 领购数量有改变、增减票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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