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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差旅费管理办法,2014年差旅费管理办法,2014年差旅费执行办法,黄山市差旅费办法2014

发布时间:2014-01-03 来源: 差旅费管理办法2014

2014年1月8日... 财政部昨天对外发布了重新修订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这个已于2014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规提出,将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

黄山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市直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 推进厉行 节约反对浪费,依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并参 照财政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和省财政厅《安徽 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费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直党政机关、 人大机关、 政协机关、 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市直机关)。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差旅费是指市直机关工作人员临时到 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 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本办法所指差旅费不包括市直机关审计、评审、办案、巡视 以及探亲、看病、转业、调动、挂职锻炼、支援工作、实(见) 习等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 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 市直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 严格差 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规模。出差必须按规定报本机关领导 审批,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 1 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 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五条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到 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 费用。

第六条 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出差人员 乘坐交通工具等级见下表: 火 车 (含高铁、动车、全列 软席列车) 火车软席 (软座、 软卧) , 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 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轮 船 (不含旅游船) 飞 机 其他交通工具 (不含出租小汽车) 市厅级及相 当职务人员 二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处级及以下 职务人员 火车硬席 (硬座、 硬卧) , 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 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三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2 市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 同等级交通工具。

第七条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 出差人员 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 通工具。

第八条 出差当天往返的,出差人员赴机场、火车站等发生 的大巴、地铁费用,可凭据报销。

第九条 报销。

第十条 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 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 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 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 住宿费 第十一条 住宿费是指出差人员因公临时出差期间入住宾 馆(包括饭店、招待所等,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 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出差, 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安 徽省财政厅制定的分地区住宿费限额标准。具体标准见附表。

第十三条 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出差目的地住 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3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四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在因公临时 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五条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出 差目的地标准包干使用。

第十六条 市直机关工作人员赴市外出差, 伙食补助费执行 安徽省财政厅制定的分地区补助标准(具体标准见附表)。市直 机关工作人员市内出差,在市主城区(屯溪区、市经济开发区) 范围外,确因工作需要发生误餐的,按每人每餐(不含早餐)50 元标准给予伙食费补助。

第十七条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

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 就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补助费。 第五章 市内交通费 第十八条 市内交通费是指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 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十九条 市直机关工作人员赴市外出差, 市内交通费按出 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 80 元包干使用。市直机关 4 工作人员市内出差,在市主城区(屯溪区、市经济开发区)范围 外,每人每天 50 元包干使用。

第二十条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 的,应当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第二十一条 出差人员因公临时出差由单位派车的, 单位不 另行补助市内交通费。 第六章 报销管理 第二十二条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 费用由 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第二十三条 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 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 报销。出差当天往返的机场大巴、地铁费用凭据报销。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 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 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

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第二十四条 出差人员差旅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 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船票、 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5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以公务卡结算。

第二十五条 市直机关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 费开支, 对未经批准, 以及超范围、 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包干使用的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打卡发放。

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 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 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出差当天往返的,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报销城市间交通费、 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七章 监督问责 第二十六条 市直机关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差旅活 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本单位出差审批制度、差旅费预算 及规模控制负责,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 把关。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 进行严肃处理。

一级预算单位要强化对所属预算单位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按各 自职责不定期开展差旅费专项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 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6 (一)单位无出差审批制度或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 (二)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三)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 (四)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五)转嫁差旅费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 正,违规资金应予追回,并视情况予以通报。对直接责任人和相 关责任人,报请其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涉嫌违法的, 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境内城市间 交通费、 住宿费、 伙食补助费、 市内交通费等按本办法规定报销。

因公出国 (境) 境外的食宿交通费, 按党政机关因公出国 (境) 经费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 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 规定统一开支;往返当天,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报销城市间交通 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7 第三十条 市直机关审计、评审、办案、巡视以及探亲、转 业、调动、挂职锻炼、支援工作、实(见)习等发生的城市间交 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用,由市直相关业务主 管部门会同市财政局参照本办法另行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条 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市财政局《黄山市 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 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黄财行〔2007〕369 号) 及《关于市直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实行定点管理的通知》 (黄财 行〔2013〕39 号)中有关出差方面的内容同时废止。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黄山市市直机关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 附件 2:《出差审批单》(参考格式) 8 附件 1 黄山市市直机关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 省份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大连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宁波 安徽 福建 厦门 江西 山东 青岛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深圳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住宿费标准(元/间﹒天) 市厅级 处级及以下人员 (单间或标准间) (单间或标准间) 500 350 450 320 450 310 480 310 460 320 480 330 490 340 450 310 450 310 500 350 490 340 490 340 450 330 460 310 480 330 490 340 470 320 480 330 490 340 480 330 480 320 450 330 490 340 500 350 470 330 500 350 480 330 470 320 470 320 480 330 500 350 460 320 470 330 500 350 470 330 480 340 伙食补助费标准 (元/人.天)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20 100 100 120 100 120 9 附件 2 **单位出差审批单(参考格式) 单据编号:

出差科室 出差人员 姓名、职务 出差事由 及目的地 出差起止日期 是否自带公务车辆 科室负责人意见 单位领导(分管 领导)意见 说明:

本表作为报销依据, 并附会议、 培训通知及其他公务活动相关文件。

出差总天数 年 月 日 10

(财行 [2014]97 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屯溪... 100 元标准发放,不分省内省外(黄山市内出差按规定标准的 50% 发放,不含屯溪区)...

2014年10月9日... 黄山新闻网10月9日讯(叶秋红)从徽州区财政局了解到,新的《区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自2014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就出差审批管理、差...

全区各校、园: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全区各校、幼儿园的差旅费管理,现将新修订了《黄山区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黄财行〔 2014 〕 92 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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