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打补丁”“已成市场”道风景】 成都大地风景

时间:2019-03-03 04:46:39 来源:QQ空间素材网 本文已影响 QQ空间素材网

  上市公司披露的年报,是投资者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的一个“窗口”。对于某些奉行价值投资理念的投资者而言,其重要性显然不言而喻。但从A股市场诞生以来披露的质量上看,明显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
  每年的4月30日前,是披露年报的“法定”时间。除非有特殊原因,上市公司一般都会按照先前约定的时间进行披露。尽管在年报正式披露前,监管部门为了防范信息泄漏等方面的考量要求上市公司提前预告业绩,但要想对上市公司有一个更加详细的认识,唯有年报才会给出答案。
  与往年一样,201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再现了“打补丁”的一幕。有统计数据显示,截至4月23日,沪深两市共有60多家上市公司在年报披露后再次发布修订或补充公告,涉及的项目也是五花八门、无奇不有,并且,其中竟然有相当一部分是“乌龙”问题,主要表现为数据上的录入错误或差错,或者是该披露的信息被遗漏。
  如贵州茅台高管去年的薪酬居然高达500亿元,而其年利润也不过50.512亿元,出错的原因在于本应是以“元”为单位的薪酬,年报中反映为“万元”。真可谓一字之差,失之千里。另外,贵州茅台近三年来年报出现错误竟然高达60多处。贵州茅台可是市场上酒类公司的一面旗帜,一直受到以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的追捧。就是这样一家公司,没想到在年报披露上树起了另一面“旗帜”。
  在笔者的印象中,2007年度上市公司年报“打补丁”的现象最为突出。沪深交易所年报事后审核结果显示,两市共有212家上市公司为年报“打补丁”。其中,上交所有关部门共发出340份事后审核意见函,要求上市公司就年报中的有关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共有165家公司刊登了补充或更正公告。深交所共发出各类问询函214份,并督促47家公司就年报中的重大遗漏或错误刊登了年报补充或更正公告共61份。而截止2007年末,在上交所挂牌的上市公司只有862家(九发股份在规定时间内未披露年报)。861家披露年报的公司中,居然有165家出现“打补丁”的情况,占比近20%,间接说明年报披露质量是何等的差。
  当然,随着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规范以及在制度上的进一步完善,这两年来年报“打补丁”的现象已大为改观。尽管如此,上市公司年报“打补丁”现象仍然是市场上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其实,无论是《证券法》还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证监会颁布的其它规章制度中,对于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就明确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但实际情况却是,没有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的上市公司大有人在,年报“打补丁”现象即是典型的代表。
  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后再“打补丁”,并不意味着“补”了之后就一了百了,其中牵涉到多方面的问题。其一,如果年报中出现差错或事后进行补充与更正,此前披露的年报就不是真实与准确的,那么是否可以认定其中存在虚假记载与遗漏。若此,投资者因受其影响导致投资出现损失,是否可以向上市公司进行索赔?其二,一家上市公司连一年一次的年报都会出差错,上市公司是如何对待其投资者的?这样的上市公司值得投资者信任与投资吗?俗话说,魔鬼藏在细节中。连年报披露工作都做不好的上市公司,又如何能够管理好本企业?另外,上市公司在其中该承担什么责任?监管部门是否应该强化对“打补丁”现象的监管?
  如同市场投机猖獗一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一直是市场的“老大难”问题。监管部门年年强调,但年年还是会发生违规甚至违法的事件。这也从侧面告诉我们,年报“打补丁”现象之所以成为“风景”,与某些上市公司的重视程度不够密切相关;另一方面,也与现行信息披露机制中监管的缺失与缺位有关。笔者以为,解决年报“打补充”现象,唯有通过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才能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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