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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印章管理办法,财务印章管理办法,银行印章管理办法,印章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3-04-05 来源: 公司印章管理办法

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

六盘水总商会青年商会印章管理办法 一、总则 年 1.1. 印章管理是指印章的刻制、启用、保管、使用、保养、废置 等一系列相互关联、 衔接有序的工作。

印章是商会权利、 诚信的象征, 具有凭信作用和法律效用。

为加强和规范商会印章的管理, 维护印章 的严肃性,确保印章安全使用和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商会 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2. 印章管理的原则 1.2.1. 安全性原则:印章由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的秘书保管,专人 专柜,防止被滥用或盗用,确保印章安全。

1.2.2. 严肃性原则:严格办事程序,杜绝违纪印、人情印。

1.2.3. 规范性原则:涉及印章管理每一个环节必须规范有序。

二、印章的刻制与启用 2.1. 印章统一由商会会长办公室秘书处根据国家规定制发,任何部 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秘书处应对刻制的各类印章进行压印登记。

三、印章的保管 3.1. 实行专人责任制。印章的保管、使用由专人负责,未经允许, 其它人不得代管,也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管。

3.2. 行政印章由秘书处办公室保管,财务印章由财务部门保管。

3.3. 印章应存放于保险柜或抽屉中,并上锁。使用时开锁取出,用 后及时归位上锁,不得将钥匙交给他人。

3.4. 用印一律在办公室内,不得将印章携带外出使用;用印时印章 管理人员不得离开;印章不得借出。

3.5. 制发、接收新印章,应办理移交登记手续。

3.6. 印章及时清洗、加印红,确保印痕清晰。 3.7. 一旦发现印章丢失、损坏,应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协助查 明原因。

四、印章使用 4.1.商会行政印章:用于商会印发的文件、证件、函件、报告、介绍 信、说明、证明、报表等。

4.2. 合同专用章:用于对外签订合同及其它契约类文书。

4.3. 财务专用章:用于商会资金往来结算。

1.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财务印章一般应由以下 人员保管:

(1)企业法人名章由指定出纳员保管。

(2)财务专用章由指定的会计人员保管。

(3)发票专用章、 现金收(付)银行收(付)章由财务部负责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 法人名章、 发票专用章应按规定用途和范围内用印, 不准交由非负责人用印, 不准在空白纸张上用印, 违反上述规定罚款 200 元/次。

3.印章一般不得携带出公司使用, 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出公司使用的, 必须经财务主管领导审批并登记,违者罚款 200 元/次并追究法律责 任。

4.启用、封存或销毁财务印章,应当填制财务印章启用、封存或销 毁表, 经商会会长审批后, 方可办理启用、 封存或销毁, 并做出记录。

5.财务印章应当随会计人员的交接办理交接手续, 并写出书面材料。

4.4. 商会领导名章(私章):用于法人签名、法人委托书、对相关 材料签署意见等。

五、用印基本程序 5.1. 有关人员、部门提出用印申请; 5.2. 常规印章由会长办公室秘书审批(涉及对外业务时《如介绍信 开出、业务洽谈、证明办理等》,由会长或其授权委托人审批); 5.3. 印章管理人员审阅核实用印内容及领导批示意见; 5.4. 登记:

5.5. 用印; 5.6. 整理、留存有关资料(领导批件,合同、协议副本等)。

六、用印基本要求 6.1. 用印前必须履行用印程序;申请使用的印章必须与文件或材料 落款名称相一致,不符者拒绝用印。

6.2. 办理完毕的商会公文,凭商会领导审批的原件可直接加盖商会 印章。

6.3. 对各类奖励和荣誉证书、兼职或名誉顾问的聘书,须凭会长或 会长的审批件,加盖商会印章。

6.4. 外出联系工作、办理公务所需的介绍信、证明等,经分管领导 批准后,到秘书处办理用印手续。

6.5. 对需上报的统计表,凭商会分管领导的签字,到秘书处办理用 印手续。

6.6. 人事任免、计划生育、婚姻状况等事宜一律不开具介绍信、证 明。

6.7. 商会公章一律不得盖发空白便函和空白介绍信、证明。

6.8. 加盖商会领导签字章,应先征得领导本人同意。

七、用印基本方法 7.1. 执印要正,印泥要匀,落印要稳,确保印痕字迹端正、图形清 晰,做到不倒、不斜、不偏、不糊、不错。

7.2. 用印位置。印痕要骑压年月,不压正文,不压领导签字。 八、商会内设部门印章的管理 8.1. 商会内设的各职能部门需刻制印章,经会长审批后,由秘书处 到公安机关指定刻字社刻制。

印章使用宋体字和国务院公布实行的简 化字,如字数过多不易刻印,可适当采用通用的简称。

8.2. 新刻制的印章在秘书处压印登记并发文公布后正式启用。

8.3. 如部门撤销或更名,原印章立即停止使用,并交秘书处封存处 理. 8.4. 未经审批擅自刻制的印章视为无效。同时,商会将收缴其印章 并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8.5. 职能部门的印章不得用于对外签订协议、合同。

8.6. 根据商会业务需要, 可由秘书处刻制带有编号的 “合同专用章” , 秘书处留印模。

8.7. 该业务第一负责人签署《印章领用责任书》后,可亲自保管和 使用该章; 也可由该业务第一负责人指定工作人员保管, 经该业务第 一负责人审批后即可司印;用章责任由该业务第一负责人承担。

九、附则 9.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9.2. 本《办法》由商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盘水市总商会青年商会 20134 月 27 日

所示. 印章管理职责明细表 部门 职责明细 1、负责授权印章的使用和管理部门(或人员) 总经理 2、负责审批印章的刻制、负责审批正式印章的使用 1、负责制定印章管理办法 2、...

为了加强印章社会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文章 来源莲山 课件www.5y K J.Co m 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章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印章包括“****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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