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案 判决,宁波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杨甲与上海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决定一案
发布时间:2013-07-06 来源: 政府信息公开第一案
委托代理人金某,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工作人员. 原告周甲因政府信息公开决定一案,... 据以答复不存在符合客观事实;因闸北区受理当事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是采用集中受理的...
杨甲与上海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决定一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09)沪二中行初字第 29 号 行政判决书 原告杨甲。委托代理人杨乙。
委托代理人唐某某。
被告上海市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韩某,上海市市长。
委托代理人刘某,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委托代理人周某某,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处长。
原告杨甲因政府信息公开决定一案,不服上海市人民政府于 2009 年 5 月 26 日作出 的编号为 sq20090125 的《告知书》 ,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依法受理后,向被告上海市人 民政府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 被告在法定期限内向本院提交了答辩状及作出具体 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法律依据。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 于 2010 年 1 月 5 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 案。原告杨甲的委托代理人杨乙、唐某某,被告上海市人民政府的委托代理人刘某、周某某 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被告上海市人民政府于 2009 年 5 月 26 日作出编号为 sq20090125 的《告知书》 , 告知原告杨甲,依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其申请获取 的沪府土[2003]1072 号文(以下简称 1072 号文),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并随该《告知 书》附上 1072 号文的复印件;该《告知书》另告知原告,如其需要查阅 1072 号文件的原 件,请凭该《告知书》及原告的有效身份证件至南泉北路某号 1309 室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 管理局档案馆查询。
被告向本院提交了下列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依据:
一、职权依据:
《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二条、第五条,证明被告具有受理政 府信息公开申请及作出答复的职权。
二、程序和事实依据:1、 《信息公开登记表》及邮寄凭证,证明原告于 2009 年 5 月 7 日向被告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 《告知书》(编号 sq20090125)及邮寄凭证,证明被 告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告知书》并送达原告;3、沪府土[2003]1072 号文复印件,证明被 告已向原告提供其所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被告作出告知书的事实清楚。
三、 法律依据:
《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第二十三条第(一)项、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原告诉称,2009 年 5 月 6 日,其通过信函方式向被告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 获取 1072 号文。2009 年 5 月 26 日,被告作出了编号为 sq20090125 的《告知书》 ,并提 供了 1072 号文复印件。但该 1072 号文的内容虚假,与崇明县城桥镇利民村征地撤队的实 际情况不符。故请求判令撤销被告作出的编号为 sq20090125 的《告知书》 ,并判令被告就 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重新出具办理结果。
原告为证明其主张,提供了以下证据材料:
1、编号为 sq20090125 的《告知书》及所附材料;2、行政复议申请书;3、沪府复 决字(2009)第 223 号 《行政复议决定书》 ; 4、 沪府土[2003]1072 号文; 5、 崇府土用[2004]5 号文;6、沪劳保关(2004)0230 号文;7、沪崇土司(2004)1 号文;8、上海市崇明县劳动 和社会保障局寄给杨乙的邮件信封;9、上海市崇明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寄给杨乙转杨伟收 的邮件信封。庭审中,原告认为,证据 1、2、3 证明被告作出了政府信息公开决定并经过 了行政复议程序; 证据 4-9 以及(2008)崇行初字第 36 号、 (2009)沪二中行终字第 105 号、 (2009)崇行初字第 23 号、(2009)沪二中行终字第 343 号 4 份行政判决书(该 4 份行政判决 书原告未提供),能够证明被告提供的 1072 号文与其他文件以及法院生效判决确认的事实 不一致。
被告辩称,其于 2009 年 5 月 7 日收到原告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根据《上海市政府 信息公开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原告申请公开的 1072 号文属于公开范围,被告 于 2009 年 5 月 26 日书面答复了原告,并将 1072 号文的复印件提供给原告,同时告知原 告查阅文件原件的方式和途径。
被告作出的答复, 认定事实清楚、 适用法律正确、 程序合法, 并无不当,故请求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经庭审质证,原告对被告具有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职权没有异议;对被告提供的 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没有异议,但认为被告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程序不具有合法性, 其提供给原告的 1072 号文件内容虚假, 与崇明县城桥镇利民村征地撤队的实际情况以及其 他政府文件所反映的内容不符。
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证据 1、2、3 没有异议,认为证据 4 与其向原告提供的 1072 号文 内容一致,而原告提供的其他证据与本案无关。
经审查,被告提供的证据以及原告提供的证据 1、2、3、4 真实、合法,且与本案具 有关联性,本院予以采信。原告提供的其他证据材料与本案不具有关联性,本院不予采纳。
被告称,由于 2003 年的文件已经归入档案馆,故其从便民出发,告知了原告查阅文件原件 的方式和途径。庭审中,被告出示了 1072 号文的原件,并经原告核对。经本院审查,被告 当庭出示的 1072 号文原件与其向原告提供的复印件内容一致。
本院根据以上有效证据及当事人的陈述确认如下事实:2009 年 5 月 6 日,原告杨甲 通过信函方式向被告上海市人民政府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获取 1072 号文。2009 年 5 月 26 日,被告作出编号为 sq20090125 的《告知书》 ,告知原告 1072 号文属于公开 范围,并提供了 1072 号文复印件;同时告知原告查阅 1072 号文原件的途径和方式。原告 不服, 向被告申请行政复议, 被告于 2009 年 7 月 30 日作出沪府复决字(2009)第 223 号 《行 政复议决定书》 , 维持被告作出《告知书》的具体行政行为。
原告仍不服,向本院提起诉讼。
本院认为,被告依法具有受理公民向其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作出相应处理答 复的法定职责。本案中,被告在 2009 年 5 月 7 日收到原告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在同月 26 日作出答复,并送达原告,其程序符合《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规定,执法程序合法。被告经审查,确认原告申请公开的 1072 号文属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 信息,向原告提供了 1072 号文的复印件,并告知其查阅 1072 号文原件的途径和方式,符 合《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该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认定事实 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关于原告认为被告提供的 1072 号文件内容虚假,与崇明县城桥镇利 民村征地撤队的实际情况不符的意见, 因本案审查的是被告所作政府信息公开具体行政行为 的合法性, 1072 号文的合法性不属于本案审查范围, 故本院对原告该意见不予采纳。
综上, 原告的起诉请求和理由缺乏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六条第 (四)项的规定, 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杨甲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50 元,由原告杨甲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 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审 审 判 长 判 员 陈亚娟 王朝晖 马浩方 胡嘉奇 代理审判员 书 记 员
杨甲与上海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决定一案 上海顺泰创强实业有限公司与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决定一案 周某... 丁某某与上海市黄浦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决定一案 杨甲与崇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一案 丁某某与...
上诉人杨甲因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一案,不服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筑中行初字第... 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
因政府信息公开决定一案,不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静安区政府)于2009年... N00000011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告知书》,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依法受理后,向被告...
《蔚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案 判决,宁波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杨甲与上海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决定一案》出自:QQ空间素材网
链接地址:http://www.qzoneai.com/sucai/aLr5ZkNIdihkxZHl.html
相关文章阅读
- 2011年设计公司总工先进事迹材料,项目总工先进事迹,优秀项目总工事迹材料,项目总工先进个人材料
- 农业银行借款合同范本,银行质押借款合同,银行借款担保合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质押担保借款合同
- 雪枫学校体育器材安全和用水安全,学校体育器材配备表,学校体育器材配备标准,学校体育器材申请报告
-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流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 毕业生自传模板,毕业生登记表自传模板,毕业生自传,大学毕业生自传
- 校企合作框架协议书,校企合作协议书范本,校企合作协议书模板,校企合作培训协议书
- 党员信息A采集表,党员信息采集表范本,党员信息采集表怎么填,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
- 自来桥镇认真开展谈话谈心,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群众路线实践谈心谈话,群众路线教育谈心谈话,群众路线谈心谈话活动
-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个人剖析材料,党的群众路线剖析材料,党的群众路线活动剖析,党群众路线教育剖析
- 太康县独塘邮政支局,河南省太康县独塘乡,太康县独塘乡书记,太康县独塘供销社申请执行孔美兰、宋传海房屋侵权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 WP版填字大师答案,填字大师,wp节奏大师,wp有节奏大师
- 现场评价申请表1,学生会申请表自我评价,加薪申请表自我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申请表
- 读后感焦裕禄,《焦裕禄》读后感,焦裕禄读后感1000,焦裕禄读后感350字
- 缓交诉讼费保全费申请书,缓交诉讼费申请书范文,缓交诉讼费申请书样本,减免缓交诉讼费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