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益物权纠纷,唐建新,平煤唐建新的联系,唐建新与郴州市苏仙区白鹿洞镇下白水村村民委员会用益物权纠纷 QQ空间素材网 > 用益物权确认纠纷 > 用益物权纠纷,唐建新,平煤唐建新的联系,唐建新与郴州市苏仙区白鹿洞镇下白水村村民委 正文

用益物权纠纷,唐建新,平煤唐建新的联系,唐建新与郴州市苏仙区白鹿洞镇下白水村村民委员会用益物权纠纷

发布时间:2013-09-22 来源: 用益物权确认纠纷

摘要: 张先桥、李玉清、高国雄、郴州市苏仙区白鹿洞镇上白水村民委员会、徐性高、李带生、 {委员会3} 第九村民小组与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政府行政裁决纠纷上诉案 行政判决书 ...

唐建新与郴州市苏仙区白鹿洞镇下白水村村民委员会用益 物权纠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1 苏民初字第 207 号 民事裁定书 原告唐建新,男。

委托代理人吴熙知,湖南楚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郴州市苏仙区白鹿洞镇下白水村村民委员会。

负责人朱芳淮,系该村民委员会主任。

原告唐建新与被告郴州市苏仙区白鹿洞镇下白水村村民委员会用益物权纠纷一案,本 院于 2011 年 3 月 23 日受理后,原告唐建新于 2011 年 7 月 6 日以诉讼主体问题为由向本 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唐建新自愿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唐建新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 10 935 元, 减半收取 5467.5 元, 保全费 4087 元, 合计 9554.5 元, 由原告唐建新承担。

此页无正文 审 审 审 判 长 判 员 判 员 文 华 易香香 周裕蓉 二 0 一一年七月六日 书 附本案适用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记 员 郭文晖 第一百三十一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 原告经传票传唤, 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可以缺席判决。

唐建新与郴州市苏仙区白鹿洞镇下白水村村民委员会用益物权纠纷 唐建新与郴州市苏仙区白鹿洞镇下白水村村民委员会用益物权纠纷 暂无评价 | 0人阅读 | 0次下载 | 举报文档 您的评...

住郴州市苏仙区白鹿洞镇下白水村第二村民小组. 委托代理人吴熙知,湖南楚瑞律师事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原告首四妹与被告郴州市苏仙区白鹿洞镇下白水村第二村 民小组侵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一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益物权纠纷,唐建新,平煤唐建新的联系,唐建新与郴州市苏仙区白鹿洞镇下白水村村民委员会用益物权纠纷》出自:QQ空间素材网
链接地址:http://www.qzoneai.com/sucai/ZrhumE8nHMc3NxP7.html

相关文章阅读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免责声明 | 在线留言 | 友情链接 | RSS 订阅 | 热门搜索
版权所有 QQ空间素材网 www.qzoneai.com

用益物权纠纷,唐建新,平煤唐建新的联系,唐建新与郴州市苏仙区白鹿洞镇下白水村村民委员会用益物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