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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处罚复议管辖,工商机关行政复议答复,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复议

发布时间:2013-02-18 来源: 新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1 新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结果 一、执法主体名称及其执法依据 单位名... 第十五条“申请开办私营企业,必 须持有关证件向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

新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复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09)豫法执复字第 00046 号 复议决定书 申请复议人新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住所地:河南省新密市开阳路 33 号。

法定代表人:付智敏,该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王宏斌,该局工作人员。

申请复议人新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新密市工商局)因不服郑州市中级人民 法院于 2009 年 9 月 18 日作出的 (2008) 郑法执字第 327 号罚款决定, 向本院申请复议。

在审查过程中,申请复议人新密市工商局于 2010 年 4 月 16 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复议 申请。

本院认为,申请复议人新密市工商局在本案审查期间提出撤回复议申请的请求符合法 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三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 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121 条的规定,决定如下:

准许新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撤回复议申请。

本决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新密市工商局 地址: 新密市开阳路33号452370 新郑市工商局 地址: 新郑市人民路130... 向本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提出申请的,应当填写《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 可以依法在收到书面答复的60日内向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认为各工...

新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许可(共4项) 一、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 法律依据: ... 第十五条“申请开办私营企业,必 须持有关证件向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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