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教学之重要性_2018版大学思修笔记

时间:2019-05-22 04:46:14 来源:QQ空间素材网 本文已影响 QQ空间素材网

  【摘 要】案例教学是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重要教学法。案例的融入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有着重要的意义,其符合大学生认知规律和心理需求的教学特征,生动恰当的案例选择有利于提高教学效果。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教学;思想政治理论课
  
  一、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融入案例教学的意义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集思想性、政治性及实践性与应用性于一体的课程教学中,为了让学生深入了解其精神内涵,从心灵深处感受到并自觉自愿地践行,需要融入一些鲜活的案例及实践体验,让教学内容通过案例的解析传递给学生,避免教师生硬的灌输造成学生的反感情绪。作为入门课程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其教学成效对其它思想政治理论课具有很强的示范性。而案例教学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不仅有利于教师在进行案例分析时有针对性的正面引导,而且由于学生参与了案例的解读分析,更容易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唤醒他们的正义意识。
  二、案例教学法运用于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可行性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实践证明,案例教学是一种比较理想的符合大学生认知规律和心理需求的新的教学尝试。有学者说,把案例教学模式灵活运用到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实践过程中,无疑将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育教学改革提供新的契机,必将同多媒体教学一道成为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式改革的新的突破口。
  1.案例教学法符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的方向。有专家提出,深化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务必要在提高课堂讲授效果、加强实践环节、引进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改进考试方式、增强教学针对性和实效性方面下工夫。而案例教学法的特色在于其采用的开放式、自由式、互动式授课方法,这一特色恰好改变了传统的课堂“以教师为中心、以课堂为中心和以教材为中心”的“三中心”模式,实现了知识传授与素质教育相结合、系统性与专题性相结合、教师引导与学生思考讨论相结合、理论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科学性与针对性相结合、平时表现与期末考试相结合等六个方面的有机结合,这正符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的方向和趋势。
  2.案例教学法符合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目标。以法律基础案例教学为例,高校法律思想教育的教学目标要求学生通过一定的法律学习和法制教育,使学生能掌握法学的基本观点,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社会主义法制现状,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目前各高校的教学依据主要是以教材即《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为主,按现有的教材来看,其内容以宪法为首,囊括了行政法、经济法、民法、婚姻法、继承法、知识产权法、刑法、劳动法、诉讼法等各法律专业所有主干课课程,内容相当广泛。再加上法学理论的抽象性和法律基本知识的复杂性、学生的不重视等原因,如果再按照传统的教学方法教学,那教学效果就可想而知了。
  3.案例教学法这种教学方法适应学生的特点。一是典型案例现实性、针对性较强的特点能激发学生的兴趣。从心理学角度看,越是靠近自己的事物,人们越关心;越是具有权威性的东西,人们就越崇拜,即所谓的“邻近效应和权威效应”。当代大学生独立思考能力普遍较强,对现实生活中的诸多问题大都有自己的看法或观点。案例教学法将来自生活、来自社会的活生生的案例摆到学生面前,一下子就把学生的注意力吸引住。二是案例教学模式的实施实际上就是大学生自我表现、自我教育和自我提高的过程。从身心发展规律看,大学生正处于“第二断乳期”,正从幼稚走向成熟,独立意识和自我意识逐渐增强。随着生活、学习环境的改变,他们的内心世界也发生了巨大变化,世界观开始成熟,思维能力进一步提高,有较强的自学能力。他们根本不满足于教师单一的知识灌输,不喜欢教师在课堂上一个人从头讲到尾,不满足于被动接受结论,他们希望有自己发表看法的空间,渴望展示才华、锻炼自我、发展自我。案例教学模式的实施实际上就是大学生自我表现、自我教育和自我提高的过程。
  三、结语
  “基础”课教学存在的一个重要难题就是如何让大学生快乐地去学习掌握相对抽象枯燥的理论。笔者两年来实行案例对比教学法的教学实践证明,此方法能极大地激发大学生的学习兴趣。通过对案例的对比分析,能够深化他们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增强理论的说服力。通过富有历史性和时代性、思想性和文艺性对比型案例的分析讨论,使得课堂教学变得既能体现出历史性的终极关怀又充满时代气息,既有思想的深邃又不乏生动活泼,这样能够较好地增进“基础”课的厚重性和实效性,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王晨光.法学教育的宗旨――兼论案例教学模式和实践性法律教学模式在法学教育中的地位、作用和关系[J].法制与社会发展,2002(6):33-44.
  [2]侯淑波.法律案例教学与教学系统观[J].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1):32-35.
  [3]雷继元.论案例教学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的运用[J].教育与职业,2007(35):107.
  [4]本书编写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H].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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