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差旅费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差旅费管理,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河南工程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26 来源: 印发差旅费管理办法

关于修订《差旅费报销的规定》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学院对现行的《郑... 学院专项活动、科研项目发生的差旅费,按照学院 《专项活动费用报销管理办法》和《科...

河南工程学院文件 豫工院财〔2014〕167 号 关于印发《河南工程学院 差旅费管理办法》 (修订)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学校研究通过的《河南工程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 (修 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1.河南工程学院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单 2.河南工程学院省外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 标准表 2014 年 10 月 13 日 1 河南工程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 (修订) 第一章 第一条 总 则 为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 本着勤俭节约、从紧必需的原则,依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 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豫财行〔2014〕46 号) ,结 合学校实际情况,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职能部门、各教学单位、群团组 织以及学校附属的各二级单位或者独立核算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差旅费是指学校工作人员离开郑州市区在 国内开展公务活动所必需的费用。差旅费标准按照分地区、分级别、 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 助费和公杂费。

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 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四条 学校实行公务出差审批制度,严格履行出差审批手续, 出差审批表(附件 1)按规定报经相关负责人批准, 从严控制出差人数 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 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 2 游,严禁异地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二章 第五条 城市间交通费 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 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出差 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标准见下表: 轮 船 其 他 交 ( 不 包 通 工 具 括 旅 游 ( 不 包 船) 括 出 租 小汽车) 二等舱 凭 据 报 销 交通工具 级别 普通 动车 列车 高铁 飞 机 软席 (软 正、副校级及相当职 座、 务人员、教授 软 卧) 硬席 (硬 其余人员 座、 硬 卧) 一 等 一等座 座 普通舱 (经济舱) 二 等 二等座 座 普通舱 (经济舱) 三等舱 凭 据 报 销 第六条 城市间交通费开支标准: 工作人员出差进行公务活动,城市间交通费按规定标准凭据报 销。

1.正、副校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教授出差可乘坐飞机;其余人 员出差一般不得乘坐飞机,若出差路途较远并且出差任务紧急的, 经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可乘坐飞机。

2.出差人员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发展基 3 金、 燃油附加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 (限每人每次一份) , 可凭据报销。

3.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从当日晚 8 时至次日晨 7 时乘车 6 小时 以上的,或者连续乘车超过 12 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本人实际乘坐火车硬座票价的 60%给予补助。

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软卧和硬卧票价的差额 补助。

4.出差人员可以乘坐全列软席列车。全列软席列车设有一、二 等软座的,正、副校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教授,可以乘坐一等软座, 凭票报销;其余人员可以乘坐二等软座,凭票报销。

乘坐全列软席列车,从当日晚 8 时至次日晨 7 时乘车 6 小时以 上的,或者连续乘车超过 12 小时的,可以乘坐软卧。符合乘坐软卧 规定而改乘软座的,按本人乘坐软座票价的 40%给予补助。

第三章 第七条 住宿费开支标准:

住宿费 1.省内出差每人每天住宿费限额标准(见下表) 级 别 限额标准(元) 480 员、教授 其余人员 4 正、副校级及相当职务人 330 2.省外出差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地区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执 行(附件 2) 。对于住宿价格季节性变化明显的城市,住宿费限额标 准在旺季可适当上浮一定比例,具体规定由省财政厅另行发布。

第八条 住宿费在规定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规 定限额标准的部分不予报销。校领导及相当职务人员、教授,可住 单间或标准间,其余人员两人住一个标准间。出差人数为单数或异 性人员有单数的,单人可住一个单间或标准间,其住宿费按不超过 住宿费标准上限两倍以内报销。

第九条 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 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第四章 第十条 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伙食补助费开支标准: 1.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费按照自然(日历)天数计算,省内按每 人每天 100 元包干使用,省外出差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地区出差 伙食费补助标准执行(附件 2) 。

2.伙食费补助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费按 照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

3.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伙食补助费不实行定 额包干办法。出差人员应主动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并索取收据, 每人每天在规定包干标准内凭接待单位收据据实报销。 5 第十一条 公杂费开支标准: 1.公杂费按照出差自然(日历)每人每天 80 元,用于补助市内 交通、通讯等支出。

2.出差人员由学校、接待单位或者相关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 公杂费减半发放。

第五章 特殊情况的差旅费 第十二条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凭会议通知或主办 单位证明和差旅费的相关发票、凭据报销。会议、培训通知是外文 的,应自行翻译成中文。

会议、 培训期间由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且食宿费及公杂费由会 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的,个人应如实申报,会议期间 不再发放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学 校按本办法规定报销。会议、培训举办单位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 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公杂费和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 学校按本办法规定报销。

第十三条 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 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十四条 当天往返未住宿的,城市间交通费凭据报销,伙食 补助费和公杂费按规定报销。当天往返但公务活动超过半天的,可 安排午休房,房费在住宿费限额标准一半内凭据报销。

第十五条 工作人员参加扶贫、救灾、防疫、医疗等各种工作 6 队到基层支援工作,或者到基层工作锻炼(不包括到基层单位挂职 人员) ,在途期间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 费按照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

在基层工作期间,按每人每天 30 元的标准发放伙食补助费,不 报销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十六条 工作人员脱产参加党校学习或者从事课题、实验和现 场设计等现场工作,以及参加各种培训班、进修班、业务学习班(不 包括学历学位教育) ,在郑州市区学习或者工作的,学习或者工作期 间不发放任何补助费;到郑州市区以外地方学习或者工作的,报销 本人学习或者工作期间郑州市至学习地往返一次的城市间交通费。

根据进修班、学习班主办单位或者工作现场实际收费情况在规定等 级标准内凭据报销住宿费,不发放市内交通费。

学习或者工作期间因工作需要返校的,经领导批准后只报销往 返的城市间交通费。

第十七条 在郑州市内办理业务等,不享受伙食补助和交通费补 助。需乘坐公交车或者出租车时,可凭市内公共汽车票或者出租车 票以及经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后据实报销,其费用在该部门经费中列 支。

第十八条 经批准调入我校的工作人员在调动过程中所发生的 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出差的有关 规定执行。 7 调入工作人员在调动过程中所发生的行李、 家具等托运费, 按每 人每公里不超过 1 元的标准凭据报销,超过部分自理。

第十九条 实习指导老师差旅费用按照本办法执行,费用在各 学院实习试验费列支。

第六章 第二十条 其他规定 住宿费、交通费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伙食费、 公杂费转入工资代发账户。

第二十一条 工作人员出差应走最短路线,绕道、超站车费、 站台票、罚款等开支不予报销。

第二十二条 销异地出租车票。

第二十三条 人批准后报销。

第七章 第二十四条 监督问责 因特殊原因发生的退票费、改签费,经相关负责 公杂费采用定额包干补贴,出差人员不得再行报 各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 费报销的内控管理。相关负责人、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 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

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应当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对出差活动及相 关经费支出的审计监督。主要内容包括:

1.出差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2.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8 3.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 4.差旅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六条 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 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 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第二十七条 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办法,不得有下列行为: 1.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 2.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3.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 4.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5.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学校将按相关规定执行。违规资金应 予追回,并视情况予以通报。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应按规 定给予行政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九条 附 则 本规定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河南工程学院差 旅费管理办法(试行) 【豫工院财〔2013〕25 号】同时废止。 9 河南工程学院办公室 2014 年 10 月 13 日印发 附件 1:

河南工程学院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单 出 差 人 部 门 职 务 至 出差事由 至 出差 地点 至 会议、 培训期间 费用支付单位 至 拟出差时 间 自 月 日至 月 日 拟乘坐交通工 具(是否带车) 审批人 年 填表人:

填表日期:

月 日 10 备注:出差人员出差前需填写本单,报相关负责人审批,办理报销手续时作原始 凭证。参加会议、培训等活动的,应将通知附后。 附件 2: 河南工程学院出差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 住宿限额标准 校领导及相当职务人员、教授 500 450 450 480 460 480 490 450 450 500 490 490 450 460 480 490 470 480 490 480 450 490 500 470 500 480 470 470 480 500 11 省份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大连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宁波 安徽 福建 厦门 江西 山东 青岛 湖北 湖南 广东 深圳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单位:元/天·人 伙食补助 费标准 其他人员 350 100 320 100 310 100 310 100 320 100 330 100 340 100 310 100 310 100 350 100 340 100 340 100 330 100 310 100 330 100 340 100 320 100 330 100 340 100 320 100 330 100 340 100 350 100 330 100 350 100 330 100 320 100 320 100 330 100 350 120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460 470 500 470 480 320 330 350 330 340 100 100 120 100 100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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