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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8-10 来源: 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

48 第十一章 矿井重大灾害应变措施............................................................................................. 49 第 1 页 共 63 页 永宏煤矿 2014 年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第一节 全矿突然停电................

大箐海煤矿 2014 年矿井灾害预防 措施及处理计划 编制单位:生产技术部 编制日期:2014 年 3 月 1 日 1 大箐海煤矿 2014 年矿井灾害预防措施及处理计划 煤矿是一个特殊的高危行业,其生产特点是主要从事地下作业, 即贯穿整个生产过程的每时每刻都存在着矿井瓦斯、煤尘、水、火和 顶板,以及来自机电、提升、运输等方面的安全威胁。为了搞好矿井 安全生产,必须全面了解、掌握本矿井存在的灾害因素、生产条件以 及自然灾害的以发生规律, 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手段来与矿井各种 灾害作斗争,从而减少和杜绝矿井灾害事故的发生。

大箐海煤矿为新建矿井, 设计生产能力 15 万吨/年, 矿井为低瓦 斯矿井,主采煤层为 K10 层煤,设计开拓两个水平,验收一水平。矿 井已建成主井、副井、风井,主井车场在建设中。

现矿井建设工程如下:

1、掘进一队:主井→主井底车场→2120 北运输大巷→水仓。

2、掘进二队:副井→副井底车场→主副井联络巷→变电所、水 泵房→管子道。

3、掘进三队:风井→2275 北回风大巷。

大箐海煤矿属于低瓦斯矿井, 初步设计计算得知矿井绝对瓦斯涌 出量 2.42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 7.66m3/t;据勘探地质报告对本 矿可采煤层取样进行自燃倾向性测定,本矿井 K10 煤层自倾向性为Ⅲ 类,属不易自燃煤层;据勘探地质报告对本矿可采煤层取样进行煤尘 爆炸性试验,本矿井 K10 煤尘试验火焰长度为 0,岩粉比例为无,属 无煤尘爆炸性煤层。但一定条件下也可能自燃,故仍需防范火灾的发 生。瓦斯管理方面,按政府监管部门要求,必须按高瓦斯矿井管理。

水害影响主要是顶板裂隙水和可能存在的深层溶洞水。因此,顶板危 害是一大灾害。总的来看,瓦斯、水灾、火灾、顶板事故四大灾害都 有可能危及大箐海煤矿生产安全,但粉尘危害人的身体健康必须防 治,因此需按五大灾害采相应取防范措施。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九条、 《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三 2 十三条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为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或一旦发生 事故时,能有效地阻止事故的扩大,迅速处理事故,特编制《2015 年矿井灾害预防措施及处理计划》 。 第一章:矿井主要灾害预兆 一、煤与瓦斯突出预兆 多数突出发生前,一般会出现多种预兆,可能出现一种,也可能 出现多种,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种预兆:

1、声响预兆:煤体中发生闷雷声、枪声、炮声、爆炸声、嗡嗡 声等。

2、煤结构预兆:煤层层理紊乱,煤变软,煤变暗而无光泽,煤 干燥和煤尘增多等。

3、地压方面预兆:支架来压、掉碴、片帮、煤壁开裂,煤壁外 鼓,炮眼变形等。

4、瓦斯方面预兆:瓦斯浓度增大,瓦斯忽高忽低,打钻时顶钻, 钻孔喷瓦斯、煤壁或工作面温度降低,也有少数例外,发生煤壁温度 高等。

二、自然发火的预兆 空气温度增大,巷中出现雾状或巷道壁“出汗” ,有煤油味,汽 油味或松节油味, 焦油味, 流出的水或空气温度高, 人体感到不舒服, 如头痛闷热,精神疲乏等。

三、顶板冒顶预兆 发生声响、掉碴、片帮煤增多。顶板裂缝,顶板出现离层现象, 有淋水,支架变形弯曲,顶板下沉。锚杆断裂,锚网,梯子梁撕裂。

四、透水预兆 挂汗挂红,水的气味和颜色有变化,空气变冷,煤层因有积水渗 3 透会变得发潮、发暗、无光泽、发现雾气、水叫声,岩层裂隙中有淤 泥,顶板滴水或淋水,压力明显增大,煤岩体膨胀,底板膨胀,底板 鼓起,片帮、冒顶,断面缩小,支架弯曲变形等。 第二章:预防灾害措施 第一节:预防瓦斯事故措施 一、加强通风管理 1、加强通风工作领导,增强“一通三防”力量,建立健全各级 干部安全岗位责任制,成立以矿长、总工程师为首的生产、机电、运 输、安全、通风和救护“五位一体”的防治瓦斯事故的领导小组。

2、坚持:

“先抽后采(掘) 、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 坚决做到不预抽瓦斯不采煤,监测监控不到位不作业,严禁超通风能 力超定员、超强度组织生产,严禁突击生产。

3、矿井通风系统必须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可行,具 有较强的抗灾能力,消灭不合理通风。

4、加强井巷维修工作,确保矿井巷道失修率不超过 7%,严重失 修率不超过 3%,降低通风阻力。确保各用风地点有足够风量,矿井 有效风量率不小于 85%。

5、严禁在总回风道和主要回风巷道设调节风窗。

6、派专人负责定期检修风井主扇及反风设施,确保每台主扇运 行可靠,供电线路完好,反风设施完好齐全,严密性好,减少地面的 外部漏风。

7、组织人员定期检查井下各处的通风设施(包括反风风门)和 系统,建立台帐,做好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设施必须及时整改。

8、优化通风网络,降阻增风。

9、完善通风设施,稳定系统和风量,提高系统的抗灾能力,主 4 要风门必须设置正反自动风门(或连锁风门) 。溜子眼必须安设防逆 流铁板,厚度不小于 3MM。

二、加强局部通风管理 1、局扇安装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安装,质量必须符合通风质量 标准,安装地点全风压风量必须大于局扇吸入风量,严禁风机吃循环 风。局扇在井下运转的时间累计不超过半年,每半年至少升井检修一 次,并建立台帐,做好记录。运转的局扇必须有专人负责定期检修, 确保局扇运行可靠正常,闭锁灵敏。因烧坏等原因造成不能运转的风 机要及时运到地面维修好备用。电工要每周对局扇、电缆进行检查和 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风筒吊挂必须平、稳、直、破口应及时粘补,凡拐死弯和异 径风筒必须用弯头和过渡节, 风筒接口严密, 确保当头有足够的风量, 杜绝微风作业。对于瓦斯、长距离掘进工作面,可采取大风机压入式 通风(或对旋风机) 。大风筒必须实行反边对接,煤巷掘进头供风均 必须实行双电源、双风机,且双风机能自动切换,以杜绝无计划停电 停风事故的发生。

3、因电气设备影响造成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时,现场瓦斯员应 撤出当头所有作业人员,锁好风电闭锁,并在巷口设置栏杆、揭示警 标,同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现场情况。

4、矿调度室及时调相关单位查明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的原因并 记录好调度台账。处理好电气设备故障后,恢复局扇送风前,应检查 停风区的瓦斯浓度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 当停风区中的瓦斯浓度不超 过 1%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 1.5%时,在开启局扇前应首先检查局扇 及开关附近 10 米范围内瓦斯浓度,只有在瓦斯浓度不超过 0.5%时, 方可人工开启局扇。当停风区中的瓦斯浓度超过 1%和二氧化碳浓度 超过 1.5%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进行排放。当停风区中的瓦斯浓度 和二氧化碳浓度超过 3%时,严格按排放瓦斯措施中的条款执行,排 5 放瓦斯措施由通风部门编制,并报矿总工程师审批执行。排放瓦斯时 必须遵守以下原则:排放瓦斯时,在各回风交叉地点设立岗哨,排放 瓦斯时间内(除排放瓦斯人员外) ,其他人员一律严禁进入排放地点, 排放瓦斯时,应首先检查局扇及开关附近 10 米范围内瓦斯浓度,只 有在瓦斯浓度不超过 0.5%时,才允许启动局扇。排放瓦斯必须做到 由里向外、由下向上控制排放,在排放瓦斯过程中,排出的瓦斯与二 氧化碳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浓度不超过 1.5%,超过上述规定,必 须立即停止排放,待瓦斯浓度降至规定以下才允许继续排放,当头排 瓦斯时严禁“一风吹” 。

5、排放瓦斯结束后,现场负责人必须及时将现场情况汇报给矿 调度室、并做好记录,建立台账。

6、 加强电气设备管理, 煤巷当头和石门揭煤工作面必须实行 “三 专两闭锁” ,确保煤巷掘进局扇运转正常、安全,消灭无计划停风停 电。造成无计划停电停风,当天矿值班人员必须组织有关单位认真分 析,找出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作好记录备查,对责任单 位及个人要严肃处理,对于有计划停风停电,有关单位必须提出申请 报告,经矿生产调度会决定后,通知各有关区队,做到有计划有安全 措施,否则,不允许停电停风。

7、局部通风的设计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文件 执行并形成。

三、加强巷道贯通管理 1、掘进巷道过老巷(采空区)前,施工单位必须制定过老巷(采 空区)的安全技术措施,包括接近老空时必须预留的煤(岩)柱厚度 和探明水、火、瓦斯等内容。必须根据探明的情况采取措施,进行处 理。在揭露老空时,必须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只有经过检查,证明 老空内的水、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等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

2、掘进巷道贯通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 50 米前、其他 6 巷道在相距 20 米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并做好调整通风系 统的准备工作。

3、贯通时,必须由矿领导跟班在现场统一指挥,停掘的工作面 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派专职瓦斯员经常检查风筒的 完好情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若停掘的掘进面当头、 巷中与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先停止在掘工作面的工作, 同时进行处理,只有在相贯通的 2 个掘进工作面的当头、巷中及其回 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均不超限时,在掘的工作面方可作业。在掘的工作 面如果是放炮进尺时, 则必须严格执行区域性撤人停电远距离放炮制 度。

4、 巷道贯通后, 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 并切断采区内 (除 风机外)的所有电源,同时调整通风系统,待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 采区内的工作。

5、 间距小于 20 米的平行巷道的联络巷贯通时, 必须遵守执行以 上各项规定。

四、加强瓦斯管理 1、加强局部瓦斯管理。各采掘工作面必须配备专职瓦斯员、巡 回检查各作业地点的瓦斯浓度, 发现局部瓦斯积聚, 必须立即处理 (可 采用引风冲淡或充填的方法进行处理) 。

已经报废的巷道要及时封闭, 杜绝盲巷(峒) ,消灭无计划施工巷道,杜绝瓦斯积聚现象的发生。

临时停工的巷道, 必须保证正常通风, 因故停风的巷道必须撤出人员, 切断电源,打上栏杆,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并向调度室汇报。

当停风区瓦斯(或 CO2)浓度达到 3%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 第 140 条、第 141 条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 24 小时内封闭 完毕, 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面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 瓦斯和其它有害气体,排瓦斯工作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总工程师批 准。高温密闭墙外,必须设置栏杆,揭示警标,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7 2、矿井总回或一翼回风瓦斯(CO2)浓度超过 0.75%时,总工程 师必须组织人员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采区回风巷和采掘工作面 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 0.9%或 CO2 超过 1.5%时都必须停止作业, 撤出 人员,切断电源,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3、加强瓦斯检查和瓦斯监测工作,各采掘工作面专职瓦斯员必 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加强工作责任心, 坚持现场交接班制度和 “一 炮三检” 、 “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杜绝空班漏检,脱岗、顶班和一人 多头现象,认真填写瓦斯班报表,手册和检查牌板,做到“三对口” , 每班向调度室汇报次数不小于 3 次。

各采掘工作面都必须按规定安装 瓦斯监测断电仪,定期调校,加强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监测系 统功能齐全,使用灵敏可靠,读数准确(偏差在允许误差范围内) , 信号上地面, 每天将各采掘工作面监测结果打印成表送矿长和总工程 师审阅。

监测装置必须按 《煤矿安全规程》 第二章有关规定安装使用。

瓦斯便携仪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执行。

4、 加强矿井瓦斯抽放工作。

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长远规划, 严禁瓦斯超限,防止矿井瓦斯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5、煤巷掘进工作面准备过程中,必须完善通风系统,提高抗灾 能力。各煤巷掘进头必须有完善的压风自救系统,当头无压风不准放 炮作业。所有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

高瓦斯煤头实行放炮进尺必须严格执行区域性定时定点远距离 撤人停电的放炮制度(在开工进尺前必须完善放炮峒室、避难峒室及 当头的安全系列化装备,否则严禁当头进尺) 。

6、严格执行国务院 146 号令,要按照瓦斯治理“不超产、不超 标、不超人”的“三不超”原则规定,按照核定的生产能力组织生产, 严禁超能力生产,必须严格执行瓦斯 0.8%报警断电制度,严禁瓦斯 超限生产; 必须按照核定的最大下井人数, 严格控制下井的作业人员。

采区同时作业人数不超过 100 人。各掘工作面作业人员上班未出班, 8 下班人员严禁进入作业场所。

第二节:预防煤尘事故措施 我矿 K10 煤层自燃倾向性, 自燃发火倾向性为Ⅲ类, 但在建设生 产中,必须加强煤尘的综合管理,预防粉尘事故的发生。

一、完善防尘系统 1、矿井主要运输道、掘进巷道、井下各转载点等处均要设防尘 管路和净化喷雾,煤巷当头每隔 50 米设一个三通阀门,其它巷道每 隔 100 米设一个三通阀门。

2、主、副井都必须安装净化水幕,要求水幕全断面雾化,控制 灵敏可靠,雾化效果好,使用正常。

3、井下各转载点,采区进、回风巷、工作面上下顺槽都必须安 设喷雾洒水装置,并按规定定期进行防尘洒水。

4、掘进头必须安装两道高压喷雾装置,放炮前将喷雾打开。所 有采掘工作面必须坚持使用好水炮泥,放炮前后洒水,严格执行冲洗 巷道周帮,洒水装岩(煤)和湿式打眼等制度,有条件时,所有采掘 工作面必须实行煤层注水防尘。

5、煤巷当头施工卸压孔或抽放队打干钻时,施工现场必须采取 喷雾防尘措施。并使用捕尘器。

6、在掘工作面推广湿式水电钻打眼。

7、做好个人防护,井下接触粉尘人员必须配戴防尘口罩。

二、建立健全煤尘管理制度 1、冲洗制度,施工单位要按照《防尘质量标准》要求制定月防 尘工作计划,消灭煤尘堆积。煤(岩)巷掘进头每三天至少冲洗一次 全巷道,主要进风大巷每年至少刷白两次。

2、测尘制度。全矿各采掘工作面、运输转载点,装卸点及其它 扬尘点由测尘员按规定要求进行粉尘测定,并建立台帐,每旬、月制 表上报能源事业部。 9 第三节:预防火灾事故 其它外因火灾的预防 1、井上、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 具的品种和数量,由矿长决定,并具有明细卡。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和 更换,上述材料、工具非因处理事故 时不得使用。由于处理事故所 消耗的材料,必须及时补充。井下每一个掘进头及工作面必须配备一 个专用防火箱,内备用 10 米高压软管 2 根、与当头消防水管匹配的 快速接头一只、板手、锤头、斩子等工具,并指派专人管理。

2、水泵房、变电所、充电室、材料库、井底车场、掘工作面都 应备足灭火器材,其数量、规格和存放地点见《防火规范》及井下防 灭火材料配备表。

3、高瓦斯当头使用煤电钻打预测孔和卸压孔时,必须有专人负 责管理水管和灭火器,随时处于操作状态,当头 30 米范围内棚顶和 两帮用水洒湿。井下煤电钻必须每周定期切割电缆头,并做好记录, 严禁用 1.2KW 电钻打排放孔。

4、液力偶合器严禁使用可燃性传动介质。使用合格的易熔塞和 防爆器。

5、减速机及其它设备的油料更换后,必须带上地面,严禁倒在 井下用煤碴填埋。加强减速机等部件的检查、维修、防止或减少减速 机渗油。

6、井下烧焊必须制定专门措施,报矿长审批,烧焊完毕后,安 全员必须在现场清场,并坚守两小时无异常后方可撤离。

7、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

8、由机电副矿长组织编制地面矸石山防火防爆的安全技术措施 和应急救援预案,防止地面矸石山发生火灾等意外事故。

三、预防电器火灾措施 1、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 、 10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 方准入井。检修后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经有防爆设备检验资格证的 人员验收,并挂有验收合格证(验收员作好验收记录) 。运输区井口 挂钩工,对下井的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应进行检查,未挂合格证 的禁止下井。

2、调进矿的新电缆或热补后的电缆,绝缘电阻必须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的电缆严禁下井。井下电线、电缆必须具有阻燃性,并有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合格证等,否则不得入井使用。

3、井下高、低压防爆开关,井上下高低压馈电线路的保护装置 及矿井高压电网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井下配电网路开关设备的校验, 整值,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 455-457 条之规定。井下电气设备 的安装必须由机电副矿长负责负荷审批后方可进行, 严禁有超载和供 电线路保护不到的现象。

4、 “三大保护”齐全,确保灵敏可靠。任何人不得随意指挥或擅 自甩掉保护装置不用。

机电部门应及时根据负荷变化情况对井下电气 设备过流保护进行整定。电工要有值班人员对井下检漏装置每天 17:00 试验一次,并做好记录。并坚持使用检漏不间断电源。各头、 面相关单位对使用中的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每班使用前, 必须进行一 次跳闸试验,对电钻电缆进线进行检查,不合格的立即汇报机电副矿 长责成电工立即处理。

5、电钻电缆的切割要制度化。对掘进当头每七天,采煤工作面 每十天切除一次,长度 0.3 米,并有记录。

6、高瓦斯头供电必须执行“三专两闭锁” 。

瓦斯电闭锁、风电 闭锁及风机启动开关由电工安装维护。

7、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

8、井下电缆的选型,悬挂及连接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 467-472 条之规定要求。做到无明接头,无鸡爪,无羊尾巴。螺栓, 11 弹簧垫,密封圈和挡板齐全,导线连接牢固、无毛刺、防松脱。电气 设备不失爆。

9、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必须符合《规程》第 482-487 条之 规定及《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的要 求。

10、矿井电气设备和电缆的绝缘电阻检查,接地电阻的测定应符 合《煤矿安全规程》第 490 条规定。并有详细记录,发现问题,应指 派专人限期处理。

11、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检测和电气耐压试验应符合《煤矿安 全规程》第 491 规定。

12、 机电部门负责在二月份中旬以前对全矿地面机房建筑防雷设 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对避雷器接地电阻进行测定并有记录。不合 格的,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地面高压电机应有合格的避雷装置。

13、井下变电峒室(配电点)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具有独立 的通风系统。严禁堆放可燃物,同时按规定配备 4 只合格灭火器和 0.2 立方米以上灭火砂、砂箱、铁铲等。灭火器材做到每月检查一次, 并有记录可查。井下变电峒室必须有向外开,合格的防火铁门和栅栏 门、门槛高度不得小于 100mm,铁门关闭时的间隙不超过 10mm。由防 火铁门起 5m 内巷道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峒室两端超 6m 时必须在两 端各设一个出口。引出引入的电缆有穿墙套管,并必须严密封堵。

14、井下电气设备必须干净卫生,无积尘,无淋水。严禁将照明 灯放置在易燃物上。

15、各施工、使用单位要爱护电气设备。避免电缆、电气设备浸 泡在水中,防止电缆受挤压、碰撞、过度弯曲、划伤、刺伤等机械损 伤。在巷道清修过程中,如有电缆电气设备在作业场所的,应制定专 门保护措施,防止垮顶、帮等打坏电缆或电气设备。

16、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严禁井下电线利用大 12 地作回路。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应采用综合保护装置。

17、 矿井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加强电气设备和线路的检查和维护工 作,要认真落实好岗位责任制和巡回检查制。对查出存在的问题和隐 患要及时落实到单位和个人进行整改。做到隐患不消除、不安全不供 电。

18、井下使用普通型携带式测量仪表进行验电,放电时,必须实 时监测巷中的瓦斯浓度,在瓦斯浓度 0.9%以下方可作业。

19、井下电气设备峒室外严禁使用油浸式低压电器设备, 40KW 及以上的电动机,应采用真空电磁起动控制。

20、井上、下必须装设防雷电装置,并遵安《煤矿安全规程》 第 459 条要求。

21、井下带油的电所设备必须设在机电设备硐室内,严禁设集 油坑,硐室内不应有滴水,硐室的过道应保持畅通,严禁存放无关的 设备和物件,带油的电气设备溢油或漏油时,必须立即处理。

四、防电器失爆措施 1、我矿属高瓦斯矿井,井下电气设备的选用必须符合《煤矿安 全规程》第 444 条的规定。

2、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电线电缆等入井前,应检查其“产 品合格证”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 合格证,方准入井。凡是“三证”不全的电气产品严禁调入、投入使 用。

3、凡是地面修复的防爆电机,必须经过机电部门防爆验收,并 挂合格证才能下井,否则井口挂钩工有权拒绝挂钩下井。

4、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不得随意变更额定值使用和进行技术改造, 否则必须经国家授权的矿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 方可 投入运行。

5、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小型设备、电缆等必须经常处于完好状 13 态。严格按照《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进行使用和维护。电气设备 的检修必须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 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 续使用。

6、加强矿灯管理和使用。矿灯应保持完好,出现电池漏液、亮 度不够、电线破损、灯锁失效、灯头密封不严、灯头圈松动、玻璃破 裂等情况时,严禁发放。严禁使用矿灯人员拆开、敲打、撞击矿灯。

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7、认真落实好岗位责任制和巡回检查制。机电部门要根据井下 设备情况,分点、分线、分片实行包机制,将责任真正落实到个人并 与经济挂钩,实行有奖有罚,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

8、各使用单位要爱护好电气设备,不得随意拆卸、敲打电气设 备,否则将严肃处理。

9、要加强电气设备的防爆检查工作。机电部门要配备 1~2 名专 职安全检查员,每天对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进行检查,安全部门 要不定期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通知有关单位整 改。

10、加强井下电气维修工的业务技能培训工作。各单位技术人员 应每年组织一次维修工学习检修质量标准和完好标准。

井下电工必须 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11、要加强井下电气维修工的思想教育。要让每一位员工充分认 识到电气设备防爆的重要性, 失爆的危害性。

提高员工的工作责任心。

12、要加大奖罚力度。凡是发现井下电气失爆,按矿井处罚条例 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重罚。

如果由于电气失爆引起井下重大伤亡 事故,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人按责任大小,情节轻重给 予相应处罚。 14 第三章:灾害处理计划 第一节:发生火灾事故的处理 1、井下采掘工作面发生火灾时,现场作业人员有责任将火源扑 灭,并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汇报内容包括发火地点,发火原因及范 围等。同时,要切断火区电源。当扑灭无效,火情得不到控制时,现 场班组长或干部、瓦斯员、安监员必须立即带领灾区人员(或受威胁 区域的人员)按避灾路线快速撤离灾区。

2、矿调度室或总值班人员接到井下灾情汇报后必须立即通知矿 长及六枝特区救护队,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情扩大,组织指挥灾区 和受威胁区的人员撤离灾区。

3、根据查明的火灾地点和范围及时制定安全可行的救灾通风方 案。

1)在进风井口、井筒、井底车场发生火灾可采取反风或风流短 路措施。

2)在井下其它地点发生火灾时,应保持事故前的风流方向,控制 火灾区的供风量。

3)在下行风流中发生火灾时,必须有防止由于火灾而造成风流 逆转的措施。

4)在有瓦斯涌出的采煤工作面发生火灾时,应保持正常通风, 必要时可适量增加风量或采取局部性反风。

5)在掘进巷道发生火灾时,不得随意改变原有的通风措施。打 开当头两道高压喷雾灭火,需进入巷道侦察或直接灭火时,必须有可 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4、在发生火灾初期,火灾范围不大时,应组织人力物力控制火 区扩大,尽一切可能直接灭火。

5、在直接灭火无效时,应采取隔绝灭火法封闭火区,确定隔离 火区和建筑灭火墙的位置和顺序, 封闭火区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爆 15 炸,封闭火区的工作由救灾总指挥直接领导。

6、所有进入灾区的人员都必须携带氧气呼吸器。

第二节: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的处理 1、井下发生瓦斯爆炸后,灾区里充满了爆炸烟雾和有害气体, 只有佩带氧气呼吸器的救护队员才能进入灾区并首先切断灾区和回 风侧所有电源。

2、抢救遇难人员是救灾工作中的主要任务,必须做到有巷必入, 本着先活者后死者,先重伤后轻伤,先易后难的原则进行抢救。

3、进入灾区必须携带干式灭火器材,发现火源及时扑灭,经侦 察确认灾区没有火源,不会引起再次爆炸时,应尽快恢复原有通风系 统。

4、寻找火源,扑灭爆炸引起的火灾,若火势大,一时难以扑灭, 应在控制火源和监测瓦斯浓度的情况下,尽快抢救遇难人员,然后进 行局部封闭,再研究制定灭火方法。

5、清除巷道堵塞物,修复被破坏的通风设施,迅速排除有害气 体。

6、灾情严重时应采取措施进行封闭。

第三节:发生冒顶事故的处理 1、采掘工作面发生冒顶时,必须探明冒顶范围被埋或被堵截人 员的位置及人数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2、 立即恢复冒顶区的正常通风, 如一时不能恢复可利用水管 (或 压风管) 送风, 被埋堵人员要采取积极措施打开压风自救器进行自救。

3、处理事故时,应遵循由外向里,先支护后救人的原则,严防 二次冒顶,必要时,可另开掘通向遇难和被堵截人员的专用巷道。

4、如顶板冒落范围大,受灾人员被大块矸石压住,可采用千斤 顶等工具把大块岩石顶起,将人迅速救出。

5、顶板沿煤壁冒落,矸石块度较小,受灾人员又靠近煤壁位置 16 时,可采用由冒顶区从外向里的掏小峒架设棚子维护顶板,边支护边 掏峒,直到把受灾人员救出。

6、如受灾者位置靠近放顶区,可采取由原放顶区由外向里掏小 峒,架设梯形棚子,木板背顶或用前探棚支护边掏峒的方法,把受灾 者救出。

7、如遇工作面冒顶范围大,受灾者的位置在工作面中间,可沿 煤层重开切眼的方法处理。新切眼与原工作面距离一般为 3 至 5 米, 边支护边掘进,也可沿煤壁用木板背好,防止漏矸。

8、如工作面两头冒顶,把人堵在中间,可采用掏小峒和撞楔法 穿过去,也可另掘巷道,绕过冒落区危险区将人员救出。

9、独立掘进巷道发生事故,将人员压住或堵住可参照上方法抢 救受灾人员。

第四节:发生水灾事故的处理 1、发生水灾时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迅速撤出灾区人员, 通知受威胁人员按避灾路线撤离。

2、必须及时掌握突水地点、性质,估计突出水量静止水位,突 出后的涌水量,影响范围,补给水源及有影响的地面水体情况。

3、掌握灾区范围,如事故前人员分布,矿井中有生存条件的地 点,进入该地点的可能通道,以便迅速组织抢救。

4、按积水量,涌水量组织强排水,同时发动群众堵塞地面补给 水源,排除有影响的突水区的积水,必要时可采用灌浆堵水。

5、强排水抢救受灾者,要防止突然改变伤员已适应的环境和生 存条件,造成不应有的伤亡。

第四章:事故处理指挥系统 一、指挥部成员 1、总指挥:矿长 2、副总指挥: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 17 长、救护队长。

3、成员:生产技术部部长、调度室主任、办公室主任、人力资 源主管、财务经理等。

二、指挥部成员的职责 1、矿长:矿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能源事业部总 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和矿山救护大队长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难人员 和处理事故的救灾计划, 在矿长未到调度室之前由当天矿总值班负责 指挥,如矿长不在,由能源事业部总经理指派人员指挥并授于全部权 限和责任。

2、总工程师是矿长处理灾区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 订营救受灾人员和遇难人员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3、能源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在不妨碍矿长有效工作的原则下, 参加抢救事故的指挥工作, 并根据需要代表能源事业部采取措施从能 源事业部所属各矿调集人员、设备和器材。

4、生产副矿长,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事故处理计划负责组织为 处理事故所必须的工人待命, 确保调集救灾的设备材料和严格控制入 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需用的入井特别通行证。

5、矿山救护队队长:领导矿山救护队和辅助救护队根据营救受 灾或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计划所规定的任务, 完成对灾区遇难人员的 求援及事故处理。如果与外单位矿山救护队联合作战时,应成立矿山 救护队联合作战部,由事故所在地的救护队长担任指挥,协调各救护 队的战斗行动。

6、安全副矿长:根据批准的营救受灾和遇难人员及处理事故作 战计划,按照《规程》规定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 实行有效的监督。

7、机电副矿长:根据矿长命令负责改变矿井主要通风机的工作 状态,并保证其正常运转,掌握矿井的停送电工作和完成井下电气检 18 查等工作。负责将遇难人员及时运送井上,保证救灾人员和器材及时 运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

8、生产技术部部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改变通风方法,监视主 要通风机的工作状况和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 并执行与通风有关 的其它措施。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资料,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 协助矿长进行灾害抢救和灾害处理的各项技术工作。

9、在灾区作业的区、队、班长:负责查明在本区域作业的人员 并采取措施, 将他们有组织地撤退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并将现场看到 情况,如事故地点、范围、事故性质、破坏程度、事故原因等详细情 况报告调度室, 并随时接受矿长命令, 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

10、矿值班调度员:负责将事故报告六枝特区矿山救护队和能源 事业部调度室及矿领导和有关单位,及时向下传达矿长的命令,通知 召集有关人员至调度室待命, 及时统计和掌握出入井口人数与留在井 下各地人数,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随时调度矿井井下 抢险救灾工作,切断与事故无关的一切电话。

11、矿灯房负责人:根据矿灯牌号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及其姓名并 迅速报告调度室, 对未持有矿长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人员拒绝发 给矿灯,发放的矿灯严禁失爆。

12、医务主任: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救护治疗、药物供应及时。

13、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主管:保证对遇难人员的妥善安置和 救灾人员的住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

14、财务经理:负责调集抢险救灾所需的资金和材料。

15、调度室主任:负责调度指挥工作。

16、救护队长:负责组织救护队员,按照指挥部的救灾计划执行 各项抢救任务。

三、事故发生的通知方法和顺序 1、用事故电话通知能源事业部调度室、金沙县安监局、救护大 19 队。

通知顺序:矿总值班、矿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 长、机电副矿长及有关科室、有关事故单位领导。

第五章:救灾演习计划及避灾路线 一、救灾演习计划 1、目的:矿井救灾演习是为了检查在井下发生事故初发阶段, 对组织工人自救和群众互救以及灾害初步处理应变能力, 熟悉避灾路 线, 同时也是检查矿山救护工作的战备状况演习, 对一旦发生灾害时, 提高救灾能力有着重要的意义。

2、项目:

1)火灾(演习方案待详报) 2)水灾(按 2014 年度防治水工程计划) 3、地点:

1)火灾(由矿总工程师另定) 2)水灾(定在雨季前,检查排水设备时进行) 二、避灾路线:

1、井下发生瓦斯爆炸、火灾冒顶事故时,所有的人员沿着新鲜 风流撤出,直至地面。

1) 、主井人员-----沿井筒-----到地面。

2) 、副井人员-----沿井筒-----到地面。

3) 、风井人员-----沿井筒-----到地面。

2、发生水灾事故时的撤退路线为:

1) 、主井人员-----沿井筒-----到地面。

2) 、副井人员-----沿井筒-----到地面。

3) 、风井人员-----沿井筒-----到地面。

避灾的原则是尽可能快地撤出灾区,撤退过程中如遇特殊困难, 无法直接撤到地面时,可考虑撤到各水平避灾峒室,打开压风自救等 救灾设施,等待救缓。

避灾路线必须是最短,最安全的路线,在避灾路线上,各主要巷 20 道及巷道拐弯、交叉等地点必须设有明显的路标,标明安全出口方向 和距离及巷道名称,并确定单位专职管理和定期检查。

三、井上、下消防材料库配备一览表 井上消防材料库设在副井井口附近,有轨道直达井口,消防材料 库工具配备见下表:

地面消防器材配备表 序 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备品名称 清水泵 污水泵 消火水龙带 普通消火水枪 高倍数泡沫发生装置 消防泡沫喷枪 高倍数泡沫剂 消防泡沫剂 分流管 集流管 消火三通 阀门 斜喷消火阀门 快速接头及帽盖垫圈 吸液器 管钳子 折叠式帆布水箱 轻型钩杆 重型钩杆 救生绳 撬棍 木锯 平板锹 伸缩梯 组装梯 普通梯 小靠梯 10L 泡沫灭火器 CO2 灭火器 8kg 干粉灭火器 1211 灭火器(2L) 喷雾喷嘴 泡沫灭火器起泡药瓶 Φ52mm Φ52mm 型号及规 单 位 台 格 台 Φ52mm Φ52mm m 支 套 套 t t 个 个 个 个 个 套 个 把 个 个 个 根 根 把 把 副 副 副 副 台 台 台 台 台 个 数 1 2 480 5 1 2 0.5 0.2 4 2 4 4 4 20 2 8 1 2 1 4 2 2 4 1 1 2 2 25 10 14 14 4 50 或存放于设备库内 或存放于设备库内 或存放于设备库内 或存放于设备库内 量 备 注 或存放于设备库内 或存放于设备库内 21 地面消防器材配备表(续表) 序 号 备品名称 型号及 单 位 数 量 规格 34 灭火岩粉 kg 500 35 石棉毯 块 5 36 20L 普通油桶 个 2 37 风筒布 m 500 38 水泥 t 5 39 水玻璃 t 1 40 石灰 t 4 41 胶管 Φ52mm m 500 42 接管工具 套 4 43 胶管 Φ15mm m 500 44 胶管 Φ10mm m 500 45 电缆 m 500 46 轻型溜子 台 2 47 探照灯 盏 4 48 玻璃棉 kg 1000 49 安全带 条 5 50 钢绳梯 副 2 51 镀锌钢丝绳 Φ12mm m 200 52 担架 副 2 53 麻袋或塑料织袋 条 500 54 潜水泵 台 2 3 55 砖 m 10 56 料石 m3 10 3 57 方木 m 3 3 58 木板 m 5 59 铁钉(2〃、3〃、4〃) kg 50 备 注 井下消防材料库在+1270m 水平井底车场 11211 轨道运输巷入口 处。材料、工具装备见配备表,并按要求铺设消防洒水管路。现阶段 主要服务 1 采区。

井下消防器材配备表 序 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备品名称 消火水龙带 普通消火水枪 喷嘴 分流管 集流管 消火阀门主柱 斜喷消火阀门 垫圈 管钳子 救生绳 型号及规格 单 位 数 量 Φ52mm m 360 Φ52mm 支 2 Φ52mm 个 8 个 3 个 1 个 4 个 4 Φ52mm 个 20 把 6 根 4 22 备 注 11 12 13 撬棍 木锯 平板锹 根 把 把 2 2 4 井下消防器材配备表(续表) 序 号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备品名称 型号及规格 单 位 数 量 伸缩梯 副 1 10L 泡沫灭火器 台 25 CO2 灭火器 台 10 8kg 干粉灭火器 台 10 1211 灭火器(2L) 台 4 喷雾喷嘴 台 4 泡沫灭火器起泡药瓶 个 50 灭火岩粉 kg 500 石棉毯 块 4 风筒布 m 500 水泥 t 2 石灰 t 2 伸缩风筒 Φ500mm m 150 接管工具 套 1 胶管 Φ10mm m 200 安全带 条 5 绳梯 副 2 镀锌钢丝绳 Φ12mm m 200 麻袋或塑料织袋 条 500 砖 m3 10 砂子 m3 2 方木 m3 2 木板 m3 5 铁钉(2〃、3〃、4〃) kg 20 备 注 井下灭火器配备表 序号 1 2 配备地点 +1425m 井底车场 井底变电所 灭火器种类 10L 泡沫灭火器 CO2 灭火器 10L 泡沫灭火器 8kg 干粉灭火器 CO2 灭火器 3 井底水泵房 8kg 干粉灭火器 8kg 干粉灭火器 8kg 干粉灭火器 23 数量 4 2 2× 2 2× 2 2 1 1 1 备注 4 5 6 回采工作面运输机巷机头、 机尾 井下各胶带运输机机头、机尾 掘进工作面 10L 泡沫灭火器 10L 泡沫灭火器 8kg 干粉灭火器 2 10 2× 2 第六章 专项应急预案 1、掘进工作面瓦斯积聚(超限)的应急处理预案 2、掘工作面在钻孔施工过程中发现有煤(岩)与瓦斯突出预兆 时应急处理预案 3、掘进工作面钻孔施工时冒烟起火应急处理预案 4、密闭 CO 超标应急预案 5、矿井无计划停电停风应急处理预案 6、矿井无计划停电停风汇报处理程序框架图 掘进工作面瓦斯积聚、瓦斯超限的应急处理预案 一、现场汇报处理程序 1、瓦斯员发现工作面瓦斯超限立即通知工作面停止作业并通知 矿调度室切断工作面进、回风侧的所有电源。

2、安全员必须将工作面及回风侧的所有人员撤离到采区进风上 山, 并在通向工作面的通道设置警标, 禁止人员入内并报告矿调度室。

3、矿调度室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矿总值班及有关领导、有关单 位。

由矿总值班召集采煤队等有关部门的值班人员采取相应的措施进 行处理。 24 4、瓦斯员汇同采区跟班区长,安全员将工作面瓦斯超限处理后 的情况及时报告矿调度室再报告矿总值班及有关领导。

二、掘进工作面瓦斯超限的处理方法 1、首先检查通风系统,瓦斯员、安全员负责检查风量变化情况, 巷道状况, 工作面两道断面情况, 是否存在垮顶现象, 风速是否超限、 通风设施是否完好,风流是否短路,通上部采空区的密闭是否有瓦斯 涌出。针对查处的问题,现场进行处理。如因冒顶、巷道失修造成通 风不畅,风量减少而造成瓦斯超限的立即由总值班安排巷修区,采区 修理组到现场进行扩修处理,直到隐患消灭,瓦斯正常。

2、矿值班人员立即组织检查采区回风道的巷道状况,如因巷道 垮冒,来压造成回风不畅,立即安排巷修区到现场进行扩修加固直到 隐患消除,采面瓦斯正常为止。

3、采区跟班人员立即检查工作面的采向,采直、采宽、采高、 放顶情况及头尾的超前排树,安全出口情况,根据查出的问题,逐项 进行处理,直到隐患消除,掘进面瓦斯恢复正常为止。

4 通风部门立即安排人员检查采面本煤层抽放,高冒孔抽放负压 情况, 管路钻场, 钻孔是否正常或存在跑瓦斯现象。

根据查出的问题, 立即进行处理,直到隐患消除,掘进面瓦斯恢复正常为止。

三、其他 1、工作面回风的通风断面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否则禁止掘进。

2、采区回风及总回确保回风断面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否则单位 进行返工,达到设计要求为止。 25 3、通风设施要进行连锁并经常维修减少漏风,由通风部门负责。

主要风门必须安装风门开关传感器,实行定时监控,重要的风门派专 人看守,严禁敞开风门造成风流短路。

4、加强监测监控,定期调校监控主机和控头,确保瓦斯超限能 准确断电。

5、加强采面及两道的供电管理,消灭电气失爆,由机电部门负 责派电工班检查各种电气设备,确保完好。 掘工作面在钻孔施工过程中发现 有煤(岩)与瓦斯突出预兆时应急处理预案 一、现场汇报处理程序 1、瓦斯员、安全员、防突工、采、掘单位跟班队长发现突出预 兆时,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瓦斯员负责关好防突风门。及时汇 报矿调度室,并切断采、掘工作面进回风侧所有电源(风机除外) 。

2、安全员必须将采掘工作面及进回风侧的所有人员撤到采区进 风上山,或避灾峒室内并打开压风自救,并在通向采掘工作面的通道 设置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并报告矿调度室。

3、矿调度室接到汇报后,立即报告矿总值班及有关领导、有关 单位。由矿总值班召集煤巷掘进队、采煤队、生产技术部、机电部门 等有关部门的值班人员,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4、瓦斯员、安全员、防突工汇同采、掘区队的跟班区长,将处 理后的情况及时报告矿调度室,再报告矿总值班及有关领导。

二、掘工作面在钻孔施工过程中发现有煤(岩)与瓦斯突出预兆 26 时的处理方法 1、当发现有突出预兆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并迅速按 避灾路线撤出至采区进风上山或避灾峒室地点。

2、在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 1 个小时后,由瓦斯员和安全员进入 巷道逐段检查 CH4,在回风巷道中及工作面 CH4 均降到 1%以下,且突 出预兆已消失,确认没有突出危险的情况下,作业人员方可进入恢复 送电作业。

三、其他 1、煤与瓦斯突出前的预兆:

钻孔施工时,煤层中发出劈裂声、闷雷声、机枪声、响煤炮以及 煤体穿过含水裂缝时的吱吱声等。声音由远到近、由小到大、有短暂 的、有连续的、间隔的时间长短不一致;煤壁发生震动、冲击、顶板 来压、支架发生折裂声、工作面顶板压力增大、煤壁被挤出、片邦掉 碴、 顶板下沉或底板鼓起、 煤层纹理紊乱、 煤暗淡无光泽、 煤层变软、 瓦斯忽大忽小、煤壁发凉,打钻时有顶钻、夹钻、吸钻、喷瓦斯及煤 碴等现象。

2、必须按要求完善采掘工作面的压风自救系统,否则严禁作业。

3、采掘单位作业人员,必须熟悉避灾路线。

4、下井人员必须能够正确使用自救器。

5、采掘工作面必须有独立的畅通的安全出口和回风系统,凡回 风系统不畅的采(掘)面,严禁作业。 掘进工作面钻孔施工时冒烟起火应急处理预案 一、现场汇报处理程序 27 1、瓦斯员、安全员和班组长(或钻孔施工负责人)发现钻孔施 工时冒烟起火,立即停止施工,并汇报调度室切断工作面及进回风侧 的所有电源。

2、调度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矿总值班、矿长和其他有关领导 和相关单位汇报。由矿总值班召集煤掘区、生产技术部、机电部门等 有关单位的值班人员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3、由安全员、瓦斯员汇同施工单位跟班队长,将冒烟起火处理 后的情况及时报告矿调度室再报告矿总值班及有关领导。

二、处理方法 1、发现起火由瓦斯员负责停电和汇报,安全员负责撤人(工作 面及其回风侧) ,班组长(钻孔施工负责人)负责组织人员进行直接 灭火。

2、直接灭火首先查明发火原因,要在维持局扇风机的正常通风 的情况下,积极灭火。电气起火在停电前严禁使用消防水灭火,必须 采用干粉或四氯化碳灭火器和沙浆灭火, 电气起火停电后和非电气起 火方可采用消防水进行灭火。

3、采用风力排碴钻孔施工过程中,如发生钻孔内冒烟现象时, 现场作业人员千万不要惊慌逃跑,必须首先停止打钻,将压风关闭, 用湿毛巾或湿破布将钻孔孔口封死,然后接上水管向钻孔内注水,同 时安排人员向矿调度室汇报,就可防止火灾事故的扩大。

4、当采取直接灭火无法灭火时,必须及时将人员撤出并向调度 室汇报,并组织人员在井下安全地点待命。

三、其他 1、调度室接到井下报告,必须立即通知矿总值班、矿长、矿总 工程师和救护队等相关领导和单位。 28 2、立即成立以矿长为总指挥(矿长未到达前由矿总值班负责) 由矿总工程师为副总指挥的指挥部, 一方面制定并指挥实施直接灭火 措施方案,另一方面做好最快封闭的准备工作。

3、指挥部成立后,矿山救护队员到现场后,灭火和封闭工作面 必须由救护队员执行或监护执行。

4、矿山救护队到达现场后,要保持独头巷道通风的原状。即风 机停止运转的不要随便开启,风机开动的不要盲目停止,进行侦察后 再采取措施。

5、当矿山救护队到达井下,已经知道发火巷道充满大量沼气, 在不需要救人的情况下, 指挥员不得派小队进入火源地点冒险灭火或 探险;充满大量沼气的独头巷道,虽然已经通风,但沼气含量仍然迅 速增加,也不得入内灭火和在独头巷道内修建密闭墙来封闭火区,而 要在远离火区的安全地点建筑密闭墙, 具体地点由救护工作领导人确 定。

6、平巷独头巷道迎头发生火灾,沼气不超过 2%时,要在通风的 情况下采用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机、水等直接灭火。灭火后,必须 仔细清查阴燃火点,防止复燃引起爆炸。

7、火灾发生在平巷独头煤巷的中段时,灭火中,必须注意火源 以里的瓦斯,严禁用局扇风筒把已积聚的瓦斯排出经过火点。如果情 况不清应远距离封闭。

8、火灾发生在上山独头煤巷迎头,在沼气不超过 2%时,灭火中 要加强通风,排除瓦斯。如沼气超过 2%仍在继续上升,要立即把人 员撤到安全地点,远距离进行封闭。

若火灾发生在上山独头巷的中段时,不得直接灭火,要在安全地 点进行封闭。 29 9、上山独头煤巷火灾不管发生在什么地点,如果局扇已经停止 运转, 也无需救人时, 严禁进入灭火或侦察, 而要立即撤出附近人员, 远距离进行封闭。

10、火灾发生在下山独头煤巷迎头时,在通风的情况下,沼气不 超 2%,可直接进行灭火。若发生在巷道中段时不得直接灭火,要远 距离封闭。

密闭 CO 超标应急预案 一、现场汇报处理程序 1、密检员到井下各采空区密闭取样后,经化验发现 CO 浓度超过 0.0024%时, 应立即通知井下瓦斯员在通向 CO 浓度超标密闭和通道打 上栏杆,并设置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同时汇报矿调度室。

2、矿调度室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总值班及有关领导、相关单 位,由矿总值班召集组织有关部门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3、 瓦斯员汇同安全员将密闭 CO 超标处理后的情况及时报告矿调 度室再报告矿总值班及有关领导。

二、密闭 CO 超标的处理方法 1、机电部门负责将防尘水管路接至密闭口边,并确保不间断供 水,水压正常。

2、通风部门负责向密闭内注凝胶或黄泥浆,并三班派人在密闭 处洒水、注水、注浆,确保每班洒水、注水、注浆不少于 4 小时。

3、通风部门负责采取均压措施减小密闭内外压差,密检员每天 对密闭内 CO 进行取样化验, 并三班派瓦斯员检查密闭处瓦斯和温度、 CO、CO2,发现瓦斯、CO 和温度有升高趋势,要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 以便组织相关单位加大处理措施。 30 4、矿每天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处理措施的落实兑现,并汇报当 班存在隐患的情况。 矿井无计划停电停风应急处理预案 一、矿井突然停电停风汇报处理程序 1、地面变电所配电工发现全矿进线总屏突然掉闸或供风井分屏、 供井下各分屏突然掉闸后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切断电源。

进线总屏掉 闸同时要立即向金沙县电力调度汇报。

2、井下各掘进当头及采煤工作面突然停电停风后,安全员必须 将当头及工作面、回风侧的所有人员撤离到采区进风上山待命,并在 通向当头或工作面的通道设置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并报告矿调度。

3、矿调度按到报告后,立即报告矿总值班及有关领导,有关单 位,由矿总值班立即召集机电部门、生产技术部门、通风部门等有关 单位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二、矿井无计划停电停风撤人处理办法 1、矿值班人员接到全矿停电停风通知后,立即赶往地面变电所 组织电工对事故原因进行查询,综合各地信息反馈进行判断处理。

2、如系外部原因引起全矿停电,立即与金沙县电力调度联系, 查清事故原因,按倒闸操作程序执行相应的倒闸处理。

3、如系内部原因引起,矿值班人员分别向地面机房、井下各变 电所联系, 查询事故原因。

地面、 井下各工作地点人员一经发现线路、 电缆或开关设备等存在问题,要立即向矿调度或地面变电所汇报,不 31 得隐瞒。

4、机电部门值班人员,在事故发生后 10 分钟内必须根据各种反 馈信息迅速作出事故原因判断,并立即向矿调度汇报事故原因,预计 主扇停机时间,以便于矿总值班作出如下相应决策:

1) 、如果在 10 分钟内,则通知井下人员在安全地点就地待命。

2) 、如停电时间在 30 分钟内,则通知井下人员撤至进风水平大 巷待命。

3) 、如停电时间在 30 分钟以上,则立即通知井下人员尽快从安 全出口撤至地面,并立即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向矿山救护队报警。

三、恢复送电处理程序 1、由地面变电、配电工接停送电操作程序,首先切断故障线路 屏,然后合上进线总屏。

2、合上风井风机开关屏,恢复风井主扇供电及正常运行。

3、依次按操作程序,恢复井下供电。如果主扇停风在 30 分钟以 上,必须待主扇运行 30 分钟以后由瓦斯员检查井下中央变电所瓦斯 情况,待瓦斯降至 0.5%以下时,才可恢复向井下变电所供电. 4、由瓦斯员检查各采煤工作面、各当头瓦斯情况,待瓦斯浓度 降到规定值以下, 由机电部门值班人员指挥井下变电所配电工依次按 操作程序送电,各掘进当头的恢复送电工作由瓦斯员负责,必须先排 瓦斯,待瓦斯浓度降至 0.8%以下时才可恢复当头供电。

5、机电部门积极组织人员对故障线路设备等进行检修。

四、防止无计划停电停风管理措施 32 1、全矿范围内的高压供电系统由机电副矿长负责每年做一次预 防性实验和开关继电保护检测,确保灵敏可靠。对不合格的电缆、接 线盒,责任单位必须立即处理,处理不好必须更换。

(洗煤厂的由洗 煤厂负责检测和实验。

) 2、每年三月份前,对全矿的接地电阻和避雷器进行一次试验, 对不合格的必须处理和更换。

3、井下巷道施工,凡是危及电缆或供电设备的都必须事先制定 专门的安全保护措施,并严格按措施执行,否则立即停止作业,并要 追究施工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4、井下使用的局扇必须实行“三专”供电,否则不得供电。局 扇累计运行时间不得超过半年,要有计划的安排升井检修。

5、深入开展质量标准化工作,井下的电缆要按标准悬挂整齐, 特别是高压电缆和风机专线, 防止电缆被埋或被碴子砸烂, 井下开关、 电缆、局扇每周进行一次电气检查,地面主扇风机每天检查一次。

6、地面供电线路每月要检查一次,树枝会碰到线路的必须砍掉, 线路有隐患的必须及时整改,变电所要有防止猫、老鼠、蛇等动物进 入的装置。

7、不论内外部原因造成全矿停电,地面变电所值班配电工都必 须及时汇报有关部门领导,凡是停电造成停风的,井下现场跟班安全 员、瓦检员除了组织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外还必须及时向矿调度室汇 报,由矿调度室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在排放瓦斯时必须制订专门 措施。 33 大箐海煤矿内部通讯电话 姓 名 冉万祥 杨泽民 陈胜民 李精红 张金武 字尚高 电话号码 13887224408 13378728836 18008724898 地 点 主井车场 主井绞车 副井车场 副井绞车 风井底 风井绞车 电话号码 #8 #7 #6 #5 #2 #3 邓国权 邓国松 刘井德 刘水桂 18008720056 13312783110 18990936767 18008723246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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