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初恋最感人的话 我的初恋

时间:2019-02-26 04:46:17 来源:QQ空间素材网 本文已影响 QQ空间素材网

  无论爱情是什么,初恋都有它特别的意义。    那,是一次莫名的靠近。    ――题记      开 始       15岁之前,我一直以为男人和女人是通过亲嘴来繁殖后代的。也就是说,是因为爸爸妈妈的某一次接吻而有了我。
   所以我没敢亲阿瑟的嘴,而是转向亲她的脸。只记得亲的时候,眼前一黑,嘴唇触到微热的面颊,轻轻一吸,吸到了什么,离开的时候因压强的差异轻轻发出“波儿”的一声,然后慢慢远离,重回光明。什么东西进入了我的体内,那是一种清香,一种温馨,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
   那是初一下学期的期末考试。考数学之前的中午,阿瑟突然问我敢不敢亲她――忘记当时的原由――我说当然敢。那简直不需要勇气,我想。于是她闭上了眼睛。我本可以去亲她的嘴唇,但因知识的匮乏,我转向亲了她的脸。
   初中的生理卫生课让我知道了“小弟弟”除了撒尿还有其它用途,但是老师没告诉我们怎么用,所以我还是认为亲嘴是繁殖后代的主要途径,而那个是次要的。我仔细想过这个问题,而且找到了许多证据。比如说,我从没看见爸妈亲过嘴,所以我没有兄弟姐妹――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而在电视上经常可以看见外国人接吻,那是因为外国没有计划生育,所以外国人总会有很多兄弟姐妹。又比如说,在我的世界里,男女之间最亲密的接触莫过于亲嘴了(包括我看过的所有电视电影报刊杂志),除了亲嘴,他们还能干什么呢?我回答不出,于是相信了自己。我有什么理由不相信自己呢?
   我对初恋的记忆就是从那个吻开始的。
   记得在那之后我们度过了漫长的寒假才又见到。于是我开始注视她,还有我自己。
   我注意到她坐在我前面的前面的左边,我们隔得不远。上英语课,她很积极的和老师一起说天书;我则在为下节课的听写发愁。她喜欢穿蓝色或红色的上衣,加上蓝色牛仔裤;我除了不喜欢穿校服什么都穿。她不喜欢剪头,留着很长的马尾;我不喜欢梳头,发型总和起床时保持一致。她喜欢笑,笑的时候特别夸张;我喜欢运动,运动的时候特别忘我。她在学校对面坐公车回家,我也是,但我们坐的不是同一路车。
  
  一
  
   新学期里最让人激动的事莫过于足球联赛了。足球队因此备受关注,又是起队名,又是设计队标。最后问题停在了买队服上。队长说,队服应有些特别的意义,于是我们作出两个决定。首先,我们决定买巴西国家队队服,因为在94年的世界杯上巴西队第四次捧得了大力神杯。未来的胜利者应该披挂象征胜利的战袍。然后,我们决定给同学们投资入股的机会,队长叫我们分头找钱。
   对象主要是女生,于是我找到了阿瑟。她用大大的眼睛问我干嘛。我问她有没有钱?她说有呀。我说能不能借我。她问我借钱干嘛?我说足球队买队服,我拉不到赞助,只好借钱先垫上。
   “为什么不找我拉赞助呢?”她问。
   我窃喜道:“好呀好呀,那你出多少?”
   “慌什么?你还没有拉呢!”
   我望着她,想女生的钱也不好骗呀!
   过了两秒钟,我拉起她的小手。可我还没来得及感觉出它的大小,阿瑟就将它缩了回去,问我,你要干嘛!
   “你,你,你叫我拉赞助的呀!你是赞助,我拉你就是拉赞助呀!”
   “呵呵,又胡扯!好吧,我给。我要是再不给钱,还不晓得你又要想出什么鬼花样呢。”
   “怎么是给呢?不是说好是赞助吗?我又不是要饭的。再怎么说我也是堂堂‘旋风队’的主力前锋呀!”
   “什么什么?旋风队?”
   “是呀,足球队的新名字,不错吧?”
   “呵呵,还行!好好,说,想要多少?”
   “95!”――我看着她那双大大的眼睛变得更大了――“是不可能的。那您就随便给几个子儿吧!怎么听起来还是个要饭的呀!”
   “哈哈,那,拿去吧!”阿瑟递给我两张十块的票子。
   让我想想,那时我一个星期的生活费是30,包括早餐中餐课间餐,车钱水钱冰棒钱,偶尔周末还去趟游戏机房。先不说阿瑟的长相身材和天真是多么的让我刻骨铭心,单说这20块钱,我就该爱这个女孩一辈子。
   可当时我没这么想。我只是想,是否该放一张到自己口袋里,周末好去大玩一场。
   也不知那时的队服为什么那么烧贵,可能老板是个奸商吧。那简直是一定的!不过联赛打得不错,年级第二名。0:2,我们输给了二班,他们买的是法国队队服。那不能怪我们。对二班的那场比赛,简直是两年后世界杯决赛的预演。不同的是进球的人没有秃顶。
  
  二
  
   历史老师是个带眼镜的老头,没人知道老花镜后面的两只眼睛在看什么。
   有一次上历史课,我和阿瑟的同桌换位子,坐到她旁边。为此我把那厮长得本像赵本山的脸硬说成景冈山。可正当我要坐下的时候,历史老师转过身来。
   “这位同学,是不是想回答这个问题呀?”
   “啊?”我的目光一下子从阿瑟的笑容移到历史老师的老花眼镜上,从而明白了“天壤之别”的含义。
   “啊,是呀!”将错就错吧,我挺直了腰板儿,想咱也“男子汉”一回!
   可历史并非我的强项,准确的说是一窍不通。看来这回男子汉作不成,得作打肿脸的瘦子了。
   还好有阿瑟,是呀!还好她在。我望着她,眼神里充满渴望和哀求,就像小孩子望着商店里的棒棒糖一样。阿瑟笑了,轻声告诉我如何作答。我鹦鹉学舌似地回答着问题,心想美人救英雄的故事一样让人感动呀!
   “嗯,回答的不错。而且你们俩儿的双簧演得也蛮好嘛。”历史老师不紧不慢地说。
   看来他老人家的老花镜不是当摆饰用的。我不知所措,一时找不到合适的话语,于是支支吾吾地说:“嗯――嘿嘿,还行吧。”
   全班哄堂大笑,历史老师也不例外。
   我坐下了,阿瑟还笑个不停。我忽然觉得身边的一切都不复存在――同学的笑声,历史老师的老花眼镜,窗外灿烂的阳光――只剩下阿瑟的笑容。不是我刻意,它仿佛就是与众不同。那一刻,我只希望这个不随其他事物而飘远的东西会永远对我那么重要,会永远与众不同。
   之后我被纪律委员灌之以“扰乱课堂纪律”的罪名,写下了五千字的长篇叙事性抒情散文――保守点儿说,是份检讨�这对我日后成为一名擅长写批评性文章――特别是自我批评――的文学青年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直到现在我还搞不懂,那天为什么不在课间时和“赵本山”换位子。这应该不是个太难想到的技术性问题。
  
  三
  
   运动会是一项最没有意思的集体活动了。只能看着奖牌被校田径队的家伙们一块块的瓜分,而且其中一个我认识的也没有。运动会简直就是一场校田径队的汇报演出,我则是个群众演员,连字幕也上不了。可运动会有条不成文的规矩,就是每个人都得参与其中――要么报名参加,要么写表扬稿,开运动会时拿到广播台去播。我还有选择吗?写检讨之类的我在行,写表扬稿?那肯定会写串的。所以我报名参加了运动会。看来群众演员也当不了了,还非得演反面角色。
   我报的是个冷门――110米栏。我们班就我一“独苗”,孤独是孤独了点儿,总归不会太丢面子吧,我想。
   我是没有练习就去参加比赛的。反正也没指望着拿名次,就凭着老师教的那半桶水的姿势,和足球场上跑出来的速度,混混吧。
   和其它选手一并站在起跑线上,姿势摆的一本正经,一点也不含糊。“不能输在起跑线上!”某位伟人说过。
   “啪”的一声枪响,我就拼命往前冲。没想到,跑到栏前时脚步错了,姿势做不出来,栏自然跨不过去,只能退几步再跨。我自己都觉得好笑,这叫什么事儿呀!早知道练会儿,算好步子,就不会弄出这种笑话了。还好后面的几个栏跨的不错,跑的也快,看看自己,排在第二。前面的自然是田径队的。可后来我被田径队旁边的小子追上了。跑完了,虽只得了第三名不能进决赛,但看见身后一个都没倒的跨栏,还颇有些成就感。
   后来我才知道为什么田径队旁边的那小子会超过我。说起这事儿我的气就不打一处来!
   田径队那家伙学艺不精,把最后两个栏给跨倒了。由于和旁边的跨栏靠的太紧,最后两个跨栏和旁边的一起倒了。他的成绩是没受什么影响,但这一倒可把我给害惨了。因为没了跨栏的阻碍,跑第二的小子一路狂奔,追上了我。当我还没明白是怎么一回事的时候,就已经被淘汰出局了。那小子肯定是笑着跑过终点的。
   我跑完回到看台,同学们都很热情,帮我拿汽水送毛巾,问我累不累,能不能进决赛。我没精打采,敷衍了几句。虽说没人怪我,但心里还是不痛快。毕竟那不是我的错。
   可我没说,说了谁信呀!
   阿瑟旁边正好有空位,我走过去,坐下,喝汽水。
   我一个劲儿地喝汽水,不是因为渴,只是一时不知说什么好。阿瑟看着我笑,她在笑我跨第一个栏时的糗样,我想。我对汽水瓶发誓,她要是提那事儿,我就再也不和她说话了。
   “我看到了,那不是你的错,你的姿势蛮漂亮的!”她说了,她还是说了!当时我快疯了,真想把那瓶子砸掉。因为只有那样我才能再和阿瑟说话。
   我没有看她,平静地望着喧哗的操场。
   “不要生气了,是那个跑第二的运气好。”
   “你是说你看到了最后两个跨栏……我就知道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哈哈!”我的自信从死亡的边缘飞了回来,和瓶子的小命一起。
   “呵呵,不过你也真傻!第一个跨栏跨不过推倒它不就得了,干吗非要跨过去呀?”
   “给点面子嘛!还以为你不会说了呢!”看来还是得砸了它,不然……
   “好好,现在把汽水瓶子都递给我。我去换箱新的来。”生活委员抢走了我的瓶子。
   中午的时候,闲来无事。同桌毛毛要给我算命,算我的爱情命。要知道,十四、五岁的女生或多或少会喜欢点星座、占卜、算命什么的。毛毛用扑克牌给我算命,很普通的方法。她算出,我喜欢一个女生,同时有两个女生喜欢我。我说我喜欢一个女生这我相信。但有两个女生喜欢我,这就太假了吧。
   说这话的时候,阿瑟把头扭向窗外,不看我。
   毛毛说,也许我喜欢的人也喜欢我,然后还有另外一个女孩子喜欢我,不就是两个了吗?
   “还有一个,是谁?”我半开玩笑的问。
   她顿了一下,说“我怎么知道!这也能算出来,我就要收你钱了。”
   我大笑,莫名地高兴。
   然后毛毛问了许多奇怪的问题。我也莫名其妙地回答着,阿瑟则在一旁嘤嘤地笑。
   “森林里有间小木屋,屋里有张小方桌,桌上有只杯子,你说是木头的还是玻璃的?”
   “木头的。”
   “里面插着玫瑰花,你说是一束还是一只?”
   “一只。”
   “屋里有张破网你是要还是不要?”
   “不要。”
   毛毛地解释:“木杯”代表爱情稳固,“玻璃”代表易碎;“一只玫瑰”代表专一,“一束”代表花心;“不要破网”代表不拖泥带水,而“要”则是优柔寡断的表现。是不是很俗套,只要有点想像力的人就能联想的到,然后作出令人满意的答案。可当时的我并不聪明,作文里从来找不到一个比喻。
   我是这么想的:森林里除了木头还是木头,哪会有“玻璃”杯?森林里除了木头还是木头,哪会有花呀?可惜毛毛没有给“空杯子”这个选项,我只好选个少的。破鱼网?新的我都不要,要鱼网干吗?森林里除了木头还是木头。
   我就像根木头似地回答完了所有问题,而且从阿瑟的笑容来看,我回答的不错。
   阿瑟听了我的解释大笑,我也得意地笑了。
  
  四
  
   那个时候时间过得飞快,当时也许不觉得,长大之后回首才发现,什么也没留下。没有连续的画面,只有记忆的碎片。而阿瑟把它们联系了起来,我称之为――我的初恋。
   很快,到了岁末。
   岁末是令人兴奋的,因为会有很多节日排队等着你过。也会有很多节目等你参加。例如元旦联欢会。
   我一向是班里的文艺活跃分子,主攻小品,每次作品――加上客串――不少于2个(不少了!)。要是长得再有创意一点,说不定现在的我就是个超级笑星了。我从不唱歌,特别是独唱,虽然那非常简单。但那年联欢会,我唱了一首歌,名叫《团支部书记》。唱那首歌只是觉得好听,想唱给阿瑟听。那是为阿瑟唱的,虽然她不是团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是我的同桌,毛毛。唱完后我看见阿瑟笑了,笑得很开心。然后是毛毛,她笑得很神秘。毛毛又笑我了,笑得我有点不好意思。她一定是笑我太肉麻――情歌居然拿到联欢会上来唱。我是这么想的,一定是这样的。
   后来阿瑟问我歌唱完的时候为什么会一脸绯红。我笑了笑,凑到她耳边说:“谁叫你笑得那么迷人!”
   “呵呵,我又没对你笑!”
   “那你对谁笑呢?
   “我――对空气笑!”
   “哈哈!”
   “不是不是,不是对空气,是对……我为什么要告诉你?哼。”阿瑟赖皮的时候是最可爱的。
   其实我唱那首歌还有一个原因,我想告诉阿瑟一句话,也就是那首歌反复唱的那句话――其实你的微笑也很美丽。
  
  五
  
   我是牧羊座最后一天出生的,被毛毛戏称为牧羊的尾巴。我不知道古希腊人为什么会研究出十二星座这种玩意儿,也没觉得牧羊星座像只羊,只是觉得卡通片《圣斗士星矢》中牧羊宫的守护者穆先生很厉害,圣衣很漂亮,因而沾沾自喜起来。要是晚生一天,我就得作那只该死的金牛――被别人当陪练来打的白痴。那家伙简直就是一坨屎,一坨闪着金光的屎。
   生日那天,太阳依旧准时升起,没有因为是我生日而晚点出来一些――那样我就可以睡个懒觉了。一切照旧,直到太阳转到天空的正中间。
   教室里很静,同学们都在午睡,或者自习。只有阿瑟和毛毛坐在一起窃窃私语,看我进来就嘤嘤地笑,笑得我莫名其妙。回到座位时才发现课桌里有两个包装精美的不规则矩形盒状物。简单点说,是两份礼物,是阿瑟和毛毛送的。
   下午的时候,我又收到一些礼物,其中一个送我礼物的漂亮女生我竟然不认识。她是阿瑟的朋友。当时我很惊讶,有生以来我第一次如此受人关注。
   毛毛送了我一个椰子雕的南瓜头,怪怪的。里面有张卡片。后来毛毛问我看了南瓜头里的字条没。我说没有,因为根本就弄不出来,自然也就看不到。我问那是什么。她说没什么,只是张卡片。什么卡片?生日卡片?我问。算是吧,她说。
   “那为什么要放到南瓜头里呢?”
   “因为,怕你弄丢!”
   “哦。”我回答。虽然我回答得很肯定,但还是想不通――把生日卡片放到一个我不可能看到的地方不是比让我看过之后弄丢更糟吗?当然,我没有再问下去,快乐的时候我不认识那个叫做问题的家伙。
   阿瑟的礼物是一只花瓶,粉红色的磨沙花瓶,底面为心形的柱状体,表面带有竖直波纹。里面也有张字条――小心,别摔碎了!很有用的一句话。我后来真的很小心的把它带回家,小心地放在桌角,小心地从妈妈的魔爪下抢回,小心地洗干净放回抽屉,又小心地插上鲜花,放上窗台。我一直很小心,以为只要花瓶不碎,一切就不会改变。
  
  六
  
   我不会不经意地想起阿瑟,只是觉得在她身边的时候很快乐。所以我从来没有想到要和她单独约会,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两个人一起实在没什么意思。至少,那时的我是这么认为的。
   山高过生日,请一堆人去玩。可那小子只有50块钱,平均下来每人还不到5块。到了中午,因为没钱,我们只能眼睁睁看着“肯德鸡”从身边飞走。最后只好买了只不知什么鸡和两瓶可乐到路边公寓的楼顶上“会餐”。那哪是会餐呀,简直是一群难民最后的午餐,一个个都虎视耽耽地盯着不知什么鸡。这样下去可不行,同学们非为这只不知什么鸡打起来不可,更要命的是我肯定抢不到多少。还是班长临危不乱,马上作出决定:两只鸡翅和鸡腿分给四个女生,男生吃剩下的。他拿刀分鸡,我分到了一小块。我问为什么我的这一块这么小?班长说,得按需分配,这个“需”指的是身体的需要,谁重谁分得多。班长认为他比我饿,因为他比我壮的多。“这还不如抢呢!班长这只老狐狸,即讨好了女生,又喂饱了自己,真是卑鄙下流无耻……”我想。班长没有被我骂得太惨,因为,那时我的词汇量还不够丰富。我只是后悔不应该那么贪心,早上多少也该吃点儿。
   阿瑟吃着鸡腿,很开心。我对她说,你不觉得最近你变胖了吗?她说,是吗?我说,你减减肥吧!鸡腿是发物,吃了还会长胖,要不我帮你吃?阿瑟说,我才不要咧!你就让我胖吧,你不是说女生胖一点好看吗?其实你们男生瘦一点比较帅,特别是你。
   大家都笑了,我也笑了,阿瑟说得我毫无回击之力。平时我很会辩解,可当时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像是被什么堵住了喉咙,但一点也不难受。
   我只好抱着可乐猛喝,想用水填填肚子,但不知怎么觉得越来越饿了。那时的我怎么可能知道碳酸饮料可以促进消化呢?初二还没开化学课呢!
   然后到大商场里闲逛。散漫,漫无目的,一堆人逛商场,什么也不买。从一楼逛到五楼,再从五楼逛到一楼。
   不知怎么的就落到了大家的后面,正巧阿瑟在我旁边――真的很巧呢!我不知道,反正那时阿瑟就在我身旁,面带微笑。
   我拉起阿瑟的手,很紧很紧,她没有挣脱。我没去看阿瑟的表情,只感觉她的手很小――虽然身材不那么玲珑(当然你也不要想得太夸张)――肉肉的,握着很舒服。
   我想当时我一定神采飞扬,可是我什么也记不得了。脑子里一片空白,但又好像被什么充满着。
   突然班长回头,看见了我们,阿瑟想挣脱,我没有松开,反而握得更紧。只是不敢看班长的表情,我偏过头去――我怕看了之后会立即松开。
   我用眼睛的余光看见班长笑着转过头去,继续和同学们谈笑风生。
   不记得手是怎么放开的,反正出商场的时候就已经不在一起了。也许是慢慢放开的。
   慢慢的,不知不觉。
  
  七
  
   当阿瑟穿裙子的时候,我意识到夏天到了。
   武汉的夏天并不怎么可爱,火热并且变化无常。但因为某些事它变得可爱了。
   我讨厌夏天,因为夏天穿的衣服样式太简单,很容易穿反;不停的出汗,使我不得不用所有的零花钱买可乐。还有那该死的蚊子――吸了你得血还要让你觉得痒!晚上热得睡不着,于是打蚊子就成了我的爱好之一。我常常用毯子裹住全身,露出头来,这样蚊子就只能叮我的脸。我靠听觉来判断蚊子的大致方位,等没了翅膀扇动的声音,我就知道它在我的某寸肌肤上着落了。我马上计算出它的精确位置,一巴掌打过去。我总是太专注,常常忘记真正打到的是自己。
   阿瑟问为什么我脸上总是有掌印。我笑笑说不知道。阿瑟用怜悯的眼光看着我――她肯定以为那是我爸干的。
   同桌毛毛问为什么我脸上总是有这么多包。我也说不知道。毛毛说是因为男生除了脑袋那块,哪都臭,蚊子只好叮那儿了。阿瑟笑着说是呀是呀。其实毛毛什么都不知道。她不知道我脸上为什么那么多包,也不知道其实我脑袋也是臭的。只不过臭的是里面,闻不到罢了。
   每个星期要换一次座位,我们换到了窗边,有时阳光能直射进来,照得我浑身没劲,什么也不想干。还好有风,会在下午四五点的时候送进来,让人感到一丝凉意。
   就在那个有风的下午,我隐约看见了阿瑟的乳房。
   我也不知道那样算不算看见,也许只是想看见罢了。
   那天阿瑟穿件男式T恤,因为太热,她解开了领口的扣子。虽然阿瑟的体形属于丰满型,但那件男士T恤还是显得很大――或许就是因为这阿瑟才穿的吧。我坐在阿瑟后排,只要她往椅子上靠,我就能看见些什么。
   白净的皮肤,从脖子延伸下去,凸凹的弧线,隔着衣服也很好看。渐渐暗下去的地方,深深诱惑着我。我的脖子实在不能再伸长了。
   一阵微风吹过,她的头发飘到我的脸上。她察觉到了什么,回头看我,我吓了一跳。
   她笑了笑,转过身去。然后递过一张字条――我终于知道蚊子为什么会叮你的脸了!因为你容易脸红,脸上血多,哈哈。只是不知道,你为什么脸红?又在想谁呢?
  
  八
  
   我上的是所附属中学,所以有一半以上的学生是大学的教工子弟。附中离大学本部很远,有一刻钟的车程。我们常常去大学里踢球。倒不是我想去,只是足球队里几乎都是教工子弟,我也只能发扬社会主义献身精神,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而牺牲自己了。
   有一次考完试,几个女生要去大学里玩,就和我们一起去了。阿瑟也在其中。
   忘了逛了些什么地方,只记得当时觉得大学真的很大。最后我们还是踢球去了,把女生们晾在一边。间或有男生到场边休息,和她们说说话。队长休息的最多,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他的体力变得如此之差。
   天快黑的时候,大家纷纷回家。队长叫我送阿瑟回家,大家也都积极起哄说是呀是呀,女孩子一个人回家不安全。我笑而不答,抱着一大堆踢球时脱掉的衣服,走在阿瑟身边。
   只有我和阿瑟坐同一路车,她家比我家远。上了车之后,我问起她家住哪,她告诉了我,然后一路无语。
   当时我的样子很傻,穿了一件贴身内衣,背着不大的书包,手里抱着一大堆衣服,面无表情,目光呆滞,满脸臭汗,有气无力地喘息着。
   那一刻,我深深地感到两个人独处是多么的无聊和尴尬。那是我和阿瑟第一次独处。两个人就这么坐着,无精打采,一语不发。那空气让我窒息,难受得要命,我不知道怎么会这样。仿佛有种东西封住了我的喉咙,只让我呼吸,不让我说话;脑子里一片空白,执着地看着窗外,仿佛定会有仙女从天而降。
   “你下车吧,我自己会回去的,不用你送。”阿瑟说道。那一刹,阿瑟离我足有一百米的距离,我顶多只能看清她的脸,感觉不到什么,我想我得跑很久才能到她身边。
   此时车已到站。我来不及思考,仿佛是被什么推了一下,赶紧跳下车。我抱着一大堆衣服,看着公车开远,然后感觉自己着了地。就像刚刚着地的跳伞学员,后悔在天上时没多作几个大胆的动作。
   那时我最想干的,是洗澡,而不是和谁说话。我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老妈在那么热的天里让我穿那么多衣服。
  
  九
  
   天气越来越热,人也变得越来越懒。匆匆忙忙去学校上课,还好没迟到。
   课间的时候,毛毛盯着我看,然后小声对我说:“你的T恤穿反了。”我低头一看,确实!“快去厕所换吧!马上就要上课了。”毛毛又说。
   我哭笑不得,快速向厕所走去。我不敢跑,怕引起别人注意;也不能走的太慢,怕时间来不及。要是被人看见了,特别是阿瑟!我的光辉形象,我的大好前程……后果不堪设想!
   最近的厕所在对面楼里。还好我的教室在一楼。我庆幸,我喜悦,前所未有地感到在一楼上课的重要性和优越感。穿过走廊,跨出大门,走过花园,小径的尽头是一个黑洞洞的门,胜利就在前方!
   最后,终于,感谢上帝,我进了厕所,脱掉衣服……看见一个人蹲在那……然后……
   然后我看见一张如此熟悉面孔――那是阿瑟的脸。
   怎么会是阿瑟?她怎么会在这?
   我发誓我只看到了她的脸,其它什么也没看见,因为我是斜着看过去的。而当时她也正在看我,所以我只看到了她的脸。
   第一反应就是出门,然后穿上那件该死的T恤。快速走回教室。很快我恢复了逻辑思维,想回去看看,想弄清我进的到底是男厕还是女厕。可转念一想,碰见出来的阿瑟怎么办?算了,还是回教室吧!而且回去看也没用,我根本无法确定自己进的是哪一边。也不需要确定,那肯定是女厕,不然阿瑟怎么会在里面。我真他妈的晕乎,怎么跑进女厕了!
   进了教室,找到自己的座位,正好打上课铃。过了一会儿阿瑟走了进来,面无表情,脸色煞白,用牙咬着嘴唇。看也没看我一眼就坐回了自己座位。
   我完了,我想。我是个大流氓,不可原谅。
   毛毛又盯着我看,然后慢慢地对我说�“你的T恤还是反的。你――是不是哪不舒服呀?”
   我摇了摇头,然后趴在桌上,我的脸色肯定很难看。
   我开始想整件事,无心听课。最开始是我穿反了衣服,然后走去厕所,然后进了厕所――我并没有注意门上方的标识――进了女厕,是女厕吗?是女厕,因为我看见了阿瑟;然后是小便池,然后是阿瑟的脸,然后我跑了出来。
   等等,小便池?那可是男厕独有的呀!确定看见小便池了?确定!因为当我看见小便池之后就想换完衣服后随便小便。对,确实有小便池,我进的是男厕。那为什么阿瑟会在里面呢?难道我没进错,是她进错厕所了?不会的。我看见小便池了?我,不知道。我不能确定。我受不了了。我期待着下课,然后去厕所,确定一下自己的记忆。
   那是多么漫长的一堂课呀。
   下了课,我快速跑向厕所,不,是全速。
   “他有那么急吗!?”“哈哈,谁知道呢!”有同学在议论我。
   我确实很急,我要知道事情的真相。
   我先进了女厕所(刚下课,里面不会有人),确定自己没有去过那儿。然后进了男厕,站到刚才站的地方,眼前的一切一模一样。没错我进的是男厕。然后我看到阿瑟刚才蹲的那个位置,有斑斑血迹。那是,月经?生物老师在生理卫生课上讲过月经,这是头一次见。也就是说,确实是阿瑟进错了厕所。
   我听见了脚步声。“有血?你怎么了?”
   我马上捂住鼻子,含糊不清的说:“我流鼻血了,没事。”
   “真的没事,你去方便吧,我洗洗就行了。没事,真的。我自己能搞定。”
   我冲掉了血迹,捂着鼻子跑出厕所。我骗过了同学,让那件事永远成为了秘密。不知为什么,我突然觉得高兴,想笑,就好像做了件天大的好事一样。
   回到教室,一切正常。我高兴地坐回座位。
   毛毛还是盯着我看,然后大声地说:“你的T恤穿反了!”
   “这是今年的流行趋势!”我笑着说。“哎,真的耶!108的衣服是反穿的。呵呵!”“肯定是你早上起晚了,慌乱中穿反了衣服,对不对?”“108,你没事吧,刚才?血止了没�”“你流鼻血了?你怎么了?刚才问你,你不是说没事吗?”我淹没在一片熙熙攘攘的话语中。我浑然不觉,沉浸在自己的快乐之中。
  
  十
  
   后来才知道那叫“痛经”,阿瑟一定是痛昏头了,然后走进了男厕。
   之后,我和阿瑟的关系并没有变糟。她没再提起,我也没告诉她我为她所做的一切。我们都努力忘却,就好像从来没发生过一样。惟一的变化是,她再也不会莫名其妙地对我微笑,我也不再会看着她的背影发呆。
   再后来,时间淹没了一切。我们走上了彼此的轨迹,没有交集。
   就像正弦函数一样,高潮之后是低谷,然后一切趋于平静。
   初中毕业,上高中,高一高二高三,然后高考。我上了本地的一所大学,她去法国读书。她有了男朋友,我则还在幻想一段恋情,像初恋那样,纯真,忧郁,粗糙的可笑。
   我甚至怀疑起那个年少时的吻,它是否真实。就算是什么都不知道的小女孩,阿瑟会让我亲她的脸吗?如此轻而易举!
  
  最 后
  
   最后一次见到阿瑟是去年年末。她放假从法国回来,正好有个初中同学聚会,于是见到了。阿瑟比以前胖了许多,化了很浓的妆,但还是那么漂亮。我又做了件傻事,我送了她一条水晶手链,作为初恋最后的纪念。我把手链放到曾经握过的掌心,她微微一笑,说了声谢谢。那微笑我不熟悉,好像来自她的胃,或者肝脏,或是别的什么地方。反正不是左胸后面那块。
   我始终没能打开毛毛送我的南瓜头,但我知道了纸条上的只言片语。
   我还知道了,在自己走进扑朔迷离的初恋时,另一个人也走进了因我而起的迷雾。
   当我们渐渐长大不再天真,迷雾散去,一切变得真切而遥远,有人依旧,有人却不知所终。
   但无论结局怎样,初恋都是美丽的,至少在它发生的那个年代里,在那个纯真的年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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