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进步与学术自由】学术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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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在当代高等教育领域内,日益占据支配地位的民主观念、研究组织化观念严重地威胁着学术自由。文明演进和社会进步的最终动力取决于知识的增进与充分运用,而知识增进的前提则是学术自由。由此,以学术自由为视角,我国高等教育必须在重视发挥其教育和研究职能的过程中,强调自由探求知识和学术独立;必须坚持去行政化,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政府、社会与高校三者之间的关系;努力实现办学基金的多元化,改变学术资源分配不均的现象;在不断提高研究的集约化和规模化水平的同时,认识到其潜在危险。
  [关键词]哈耶克 学术自由 知识 大学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43(2012)02-0016-05
  当代著名的英国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佛里德里希・奥古斯特・冯・哈耶克的研究领域涉及哲学、经济、政治、心理、教育等多个领域。在中国,关于哈耶克,人们探讨最多的是其关于自由、无知和自发秩序的思想,其学术自由思想至今还没有被专门论述过。因此,在哈耶克整体思想脉络中挖掘和梳理其学术自由思想,不仅有助于我们正确把握西方大学演进过程中所面临的学术自由问题,而且对于解决我国高等教育发展中的大学自治、学术自由和去行政化等问题也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大学演进与学术自由
  在哈耶克看来,19世纪以来,大学在演进过程中发生了质的转变。19世纪的大学,其实质只是一些研究机构,如果说提供教育的话,充其量只不过是研究的副产品而已。然而,伴随着大学规模的不断扩大,作为研究机构的大学的关注重点也发生了功利性转移,由关注知识的增进问题转移到了对授予职业资格的关注。正是在这种大学演进和关注重心转移的过程中,学术自由问题在大学中日益凸显。
  众所周知,最初提出学术自由观念的是欧洲大陆国家的学者。究其原因,在欧洲,尤其在德国,大学一开始都是国立研究机构。因此,提出学术自由观念的初衷完全在于反对国家从政治上干预这些机构的研究工作。康德在其著名的《系科之争》中系统地论述了学术界与政府之间、以探求真理为己任的哲学与实用科学之间的关系;洪堡则力图将学术自由理念作为现代大学的一项基本原则加以践行;面对大学日益官僚化的韦伯,则坚决捍卫大学的自治和学术自由,强调教师应做到“价值无涉”;存在主义大师雅斯贝尔斯则以其“自由哲学观”为基础,强调通过学术交往的方式实现科研、教学和学习自由。然而,哈耶克指出:“学术自由所涉及的真正问题,要远远宽泛得多。”为捍卫学术自由,我们不仅要反对由外行的政府机构对所有的研究做任何单一统筹的规划和指导,同样还要反对由一些具最高声望的科学家和学者组成的学术评议会对所有的研究进行分类指导和规划。然而,最具危害的莫过于所有研究机构统统受制于关于特定时期何者最有益于科学发展的某种单一观念这种情形了。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哈耶克认为危害学术自由的方式共有三种:行政干预、学术官僚和观念支配,而最最有害的则恰恰是最后一种。
  据此,哈耶克具体分析了支配高等教育发展且对学术自由最具危害的两种观念:民主、研究组织化和目标具体化。哈耶克论述到:“在某些学术领域中,那种按照民主方式对教育加以扩展的做法,会不利于开展那种使知识得以保持发展之势的原创性工作。”因为民主制度促使大学教育将关注的重点放在了为绝大数人提供更好的物质利益的机会上,而较少关注知识的增进问题。而正是这种关注点的转移,直接导致了列高等教育研究成果评价标准的改变――由真理的标准转向了是否符合其雇主或大众的愿望,这一点尤其在社会科学领域表现地最为突出。也正是这一原因,在社会科学领域中,“压力或干预的实施,常常是假高度理想化的且得到普遍支持的目标之名来实现的”。
  危害学术自由的第二个观念便是研究组织化和目标具体化。致使人们抱有一种以统一和集中的方式指导所有科学活动并组织起来迈向特定目标企图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前苏联在某些领域所取得的显著成就;二是虚幻地认为现代工业的进步在很大程度上应归功于工业试验室或研究室之间所展开的有组织的协调作业。事实上,哈耶克认为人们对这两点的认识都是有偏颇的。前苏联某些领域的显著成就不可否认,但这绝不意味着所有研究活动均指向那些在现今看来最为重要的目标,知识的普遍进步就更加迅速,也绝不意味着可以将科学研究活动加以组织的国家,就会变得更强大。我们说,在这一点上,哈耶克的定位是正确的,前苏联后来的发展也确实证实了这一点;针对实验室之间合作的成效问题,哈耶克认为,在主要的科技进步中,相当一大部分乃是出于个人的努力,是个人在对业余兴趣的追求或者仅因偶然因素而开始对其问题展开研究的过程中做出贡献的。侧重于应用性研究的领域如此,基础性领域更是如此,特别是在基础性研究领域中对协调作业和合作研究的强调事实上是很危险的。
  同时,哈耶克指出,当代学术干预较以前也呈现出不同特点,具体归纳起来有三大特点:内部控制远远超过外部控制、资金控制的力量明显增强、学术官僚控制力增强。之所以呈现以上特点,一方面在于现代研究对资金的需求量不断增加;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研究者本身就倾向于以一种统一和集中的方式指导所有的科研活动。
  二、知识、进步与自由
  哈耶克在指出行政干预和学术官僚问题的基础上,详细分析了民主、研究组织化和目标具体化等观念给学术自由带来的严重危害。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哈耶克之所以对学术自由问题有这样的分析和指认,不仅在于他对现代大学制度的反思,更重要的是源于他的整个自由主义思想,源于他的知识观和自由观等。
  哈耶克认为,知识是以个体的、分散的、不完全的形式存在的。并且,知识和信息并不存在一个相对固定的常量,它具有分散性、多样性和易变性等特点。哈耶克论述到:“我们必须运用的有关各种情形的知识,从来就不是以一种集中的且整合的形式存在的,而仅仅是作为所有彼此独立的个人所掌握的不完全的而且常常是相互矛盾的分散知识而存在的”,“所谓整个社会的知识,只是一种比喻而已。所有个人的知识的总和,绝不是作为一种整合过的整体知识而存在的。”同时,在个人实践意义上,还存在着大量的“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默会知识,这种知识不需要人们“有意识”地去获取,因为人们存实践过程中已经无意识地学会了在特定的情形中如何去做,即便是在行动者本人还没有明确意识到它之前。并且,人们对于文明运行所赖以为基础的诸多因素往往处于不可避免的无知状态。
  同时,哈耶克明确指出,文明演进和社会进步的最终动力取决于个人对独特知识的充分运用。文明的发展甚至维系,都取决于我们是否能为未知事象的发展提供最多的机会,能否充分地把我们的知以运用于各种未知的情形之中。因为知识的充分利用将有利于自由人对新领域的开拓、新机遇的把 握,并将进一步增大其成功的可能性。也正是基于这一理由,哈耶克认为判断一种社会制度优越与否的标准在于该制度是否能够使现有的知识得到充分的利用。哈耶克论述到:“哪一种制度有可能更具效率的问题,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究竟在哪一种制度中能够使现有的知识得到最为充分的利用。”因而,哈耶克强调:“自由主义源于对社会事务中存在的一种自我生成的或自生自发的秩序的发现,这种秩序就是使所有的社会成员的知识和技术比在任何由中央指导而创造的秩序中得到更加广泛的运用。
  正是基于社会进步源于知识的运用这样一个最根本的判断,哈耶克才极力地宣扬、捍卫自由,特别是知识自由、学术自由――这种旨在突破知识边界的自由更是弥足珍贵。因为,在我们最无知的地方――亦即现有知识之边界,换言之,在没有人预言迈出下一步的结果为何的地方一自由亦就最为重要”。自由的终极目的在于扩大人们超越其前人的能力,自由社会的一个首要原则――人得到最为多样化的发展具有着绝对且本质的重要性。
  随后,哈耶克基于其整个自由主义思想,就学术自由实现问题提出了以下几个可能路径:首先是设立终身教授。这就意味着,在同行心目中已具资格的那些高级研究人员,享有工作或职位的保障或终身任职的保障,可以自行决定自己的研究工作和其助手的工作。授予此项特权的理由,与确保法官终身任职的理由相类似,目的在于保护这些高级研究人员在不受外部观点压力的状况下更好地服务于公共利益。其次是研究机构的分散化。哈耶克认为,如果有尽可能多的独立研究中心和各种各样的研究机构存在,即便是它们各自受制于不同的外部压力,其危害也一定会更小。再次,研究资金的多元化。在哈耶克视野中,当前威胁学术自由的最危险方式莫过于对研究经费的控制。哈耶克认为独立的资助机构一定比那种由某个单一的权力机构依据一项一元性计划来控制资金的状况更可取。独立资助基金的多元化将有利于那些非正统的思想者获得资助。哈耶克论述到:“在思想和精神领域内保持自由,从长远来看,将依赖于对物质资源的控制权的分散。”因此,用以资助有限研究领域的私人募捐基金的大量存在,将是实现学术自由最为重要的途径之一。最后,自由土壤的弘扬与捍卫。一如前述,哈耶克指出,没有更为广泛的自由作为基础,知识自由就无法存在。因此,要想维护学术自由,大多数研究人员在面对威胁时就必须团结起来捍卫自由。
  三、哈耶克学术自由思想反思
  纵观哈耶克的学术自由思想,他并没有像前人一样针对学术自由中的行政干预和学术官僚进行详细的分析和阐释,而是将重点放在对危害学术自由两种观念的分析上,强调了大学演进过程中民主和研究观念对学术自由的冲击,重点论述了学术官僚和研究经费控制对学术自由的严重危害,更在其整个自由主义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了知识生产与科学技术的演进中组织与个人作用之间的关系。可以说,哈耶克学术自由思想释放出来的所有这些问题必将有利于我们正确把握西方大学演进过程中所面临的学术自由问题,也对我国高等教育发展中的大学自治、学术自由和去行政化等问题的解决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接下来,我们就下面四个问题进行详细探讨和分析。
  1 功能――教育与科学研究
  哈耶克认为,今日的大学充其量只能勉强称作“大学工作”,其实质仅仅是大学前教育的一种延续。同时,研究机构所具有的功利性偏见,也使得它们将关注的重点放在了授予职业资格方面。然而,在这里让我们不得不反思的是今天的大学职能究竟是什么?大学中教育和研究之间究竟是一种什么关系?从历时性的角度看,大学的职能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经历了从中世纪的专业教育到今天的教育、科研和服务社会三大职能并重;从共识性看,尽管各大学一般都具有这三种功能,但大学的专业和定位不同,也会呈现不同的侧重点;从不同的国度看,英国相对更加重视教育,而德国则相对更加重视基础性研究,美国则更加侧重于以应用型为导向的服务职能。同时,我们不得不看到,教育和科研之间有冲突的一面,因时间、精力和观念等原因,科学研究使广大教师对教学的关注下降,对教育教学质量影响较大,而且这种冲突在“高水平”大学中越发显得突出。当然,我们也不能由此忽视两者统一的一面。科研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学科发展和课程内容的更新,因此,对教育教学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由此,反观哈耶克,我们认为他推崇的恰恰是注重基础性研究传统的德国式大学,更多看到的是教学对科学研究的冲击,而较少关注两者之间的一致性。同时,用一种历史的眼光分析,应该说哈耶克推崇的是以近代欧洲柏林大学为范本的大学教育体制,崇尚的是洪堡原则。然而,纽曼却认为大学在本质上是“传授普遍知识的场所”。我们认为人才培养是大学的第一职能,不仅是时间上的,也是逻辑上的。由此来看,哈耶克过分强调科研的重要性是有失偏颇的。反观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我们提出了大学的四大功能: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引领文化。但是大学之根、象牙塔之基何在?教育和科研,乃根基所在。在此,想特别指出的是要想守住大学之根,就必须突出教育中的普通教育而非专业教育,突出科研中的基础性研究而非应用性研究。这一点,对于国内大学来说尤为重要。回想中国大学的发展历程,我们很难说中国大学也像西方大学一样,具备深厚的追求纯粹知识、坚持学术独立的传统底蕴。改革开放后,面对来势汹涌的“市场化”、“大众化”、“全球化”,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的“教育大跃进”,中国高等教育日益走向功利化和世俗化。因此,我们认为中国高等教育服务社会和引领文化职能的实现必须以扎实的普通教育、通才教育和独立的学术研究为前提。
  2 干预――行政与学术官僚
  广义的学术自由包括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两个方面。从学术自由的主体看,它由组织机构和学者个人两部分构成,是一种集体自由和个人自由的统一。从干预学术自由的角度看,包括大学受政府行政干预和学者个人学术自由受干预两个层面。不同的历史阶段,学术自由强调的重点是不同的。在古希腊强调的是人们不受任何外在因素和压力的干扰,不屈从于任何权威,坚持思想自由;在中世纪,尽管基本没有个人学术自由,但是却十分强调大学对教会和封建势力的权利与自由;近代德国在强调大学自治的基础上,竭力维护学者在科研中的学术自由,并力图实现两者的统一;而在大学与社会关系日益紧密的现代大学中,在强调大学自决与独立的同时,学者独立性却日益受到威胁,日益陷于市场化的功利性需求之中。
  哈耶克敏锐地认识到,捍卫学术自由不仅要反对外部的政府机构,更要反对学术评议会对所有研究进行的指导与规划。与显而易见的外部干预相比,对于科学进步来讲,某些科学家力图指导与控制科研活动的想法,更是一种真正的威胁。
  在当前的中国语境下,我们可以将学术自由分为以下几个层次:大学与行政管理部门的关系;大 学内部行政部门与学术组织的关系;大学与作为研究者个人的关系;学术组织与作为研究者个人的关系。应该说,四方面都存在问题,然而问题的节点和关键则在于行政管理部门的过分干预。“大学中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冲突是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之间存在矛盾的反映”而已。正是政府的集中管理,从人事到办学资金到科研经费再到科研项目评审,使得中国大学既没有了特色,也没有了活力,行政化、官僚化日益严重。因此,中国大学去行政化势在必行,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政府、社会与高校三者之间的关系成为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重中之重。
  3 资金――统一与多元分散
  现代高等教育中,对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危害最大的莫过于资金了。哈耶克指出:“当下的危险与其说在于显而易见的外部干预,不如说在于那些掌管金钱的人因研究经费的日益扩大需求而谋取到的越来越多的控制权。这种对研究经费的控制权,对于科学进步来讲,可以说构成了一种真正的威胁。”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里所说的资金控制主体不仅包括政府,也包括企业,更是包括学术权威。现代教育制度自始便是作为国家制度的一部分而在国家政权的推动下建立起来的,作为一个重要的社会组织,大学的发展更是离不开国家的经费保证,然而国家则需要大学为其提供理论知识上的合法性;企业对大学的资金支持,纯粹是一种市场化的结果,它要求大学研究的应用性、功利性和短期性;学术权威更是借助对资金的控制来实现其对科学研究的统一规划与指导。
  就资金而言,和国外大学相比,我国大学的资金来源相对单一,基本上是靠国家财政支出,这种结果只能是大学对国家的依赖性越来越强,很难具有独立性。因此,在国家积极推进高等教育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和大学去行政化的同时,作为主体的大学还应积极地走向社会,努力实现办学经费来源的多元化。从国外经验看,特别是美国,伴随着市场对高等教育的日益渗透,大学与社会的相关性日益增强,大学和社会之间甚至有一种演变为市场和消费者关系的趋势。当然,社会特别是企业的功利性和世俗性特征有可能改变甚至消解大学自治的学术基础。因此,大学在积极走向社会、努力实现办学基金多元化的同时,务必严格区分社会的长期利益和近期需要,既要积极地服务于社会和市场,又不失大学的根本使命。
  当前中国高等教育中,通过资金控制危害学术自由最主要的方式是莫过于学术官僚化、行政化了。国际知名学者,华中师范大学原校长章开沅说:“谈到学术腐败,人们常常批评年轻的学者,可我一向认为,现在最可怕的不是年轻人,而是处在学术第一线、占据着领军地位的人,其中的不少人已经腐化了。”这些所谓的学阀们名要挂、官要做,在学术资源分配上具有近水楼台的优势,造成了严重的学术资源分配不均,从而严重影响了广大学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危害大学效率的提高和发展目标的实现。鉴于此,我们一方面要积极倡导学术良知、宽容,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权力约束机制、学术评价机制。从制度上约束各种学术垄断和学术腐败行为。
  4 科研――组织与个性创新
  大学最核心的职能就是进行知识生产和科学技术创新。然而,从知识生产和科学技术演进的模式看,又存在组织化和个性化之分。一方面,强调规律性、常规性和理性化,另一方面,强调偶然性、非常规和非理性的重要作用。哈耶克在论述学术自由思想的过程中,一个极为重要的观点便是在现代大学中,人们由于对组织化研究的强调从而忽视了研究中的个性化和偶合性,使得学者个体的学术自由受到严重的危害,从根本上阻碍了学术进步和科学的发展。哈耶克论述到:“我们完全可以说,很可能是欧洲人对基础性研究所表现出来的较为强烈的个人主义倾向,使他们在最具原创性的基础性研究领域中拥有着某种超过美国科学家的优势。”然而,我们究竟如何看待这一问题?我国大学开展科学研究的过程中如何处理这一关系是值得反思和探讨的。
  剑桥大学的Geoffrey Lloyd教授通过对古代巴比伦、中国和希腊的科学发展状况进行详细对比研究之后,在《论科学的起源》一文中得出如下结论:“一方面讲,国家的支持和制度的建立为研究带来了巨大的好处,为经过特殊专业训练的研究者组成的可观队伍提供了稳定的职位,然而这样的制度也可能抑制创新。另一方面,没有这些制度,个人可以远为自由地选择自己的研究项目。”这充分说明,自从科学诞生之日,在它的发展演进中就存在组织化和个性化之间的张力。
  毋庸置疑,伴随着科学研究的不断深入、交叉学科的兴起和科学研究与社会生产的不断密切,科学知识的生产模式也在日益呈现出规模化和集约化的特点。于是,出现了所谓的大科学或者巨型科学的说法,知识生产方式也相应地从学院科学时代过渡到了后科学学院时代。作为研究机构的大学与政府和企业的关系日益紧密,研究领域不断扩展,研究规模日益宏大,不仅关注知识的创造,更关注知识的使用、新发现的价值。然而正是在这样的形势下,我们更加不能忽视研究中的个性化特征。也止是在这一意义上,迈克尔・波兰尼提出了基于“个人知识”的科学发展模式。这一模式强调个人认知过程中的默会成分,强调非理性因素在解决自然、社会问题中的积极作用。因此,在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一方面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科学研究中的组织化特征,不断提高研究的集约化和规模化水平,另一方面,我们务必清醒地认识到研究组织化背后的潜在危险,最大限度保障研究者的学术自由,特别是在基础性研究领域。
  (责任编辑:刘新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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