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空饷者难道有“治外法权”?]吃空饷违反什么规定

时间:2019-02-20 04:54:10 来源:QQ空间素材网 本文已影响 QQ空间素材网

  教师在编不在职,拿着财政薪水,却在从事第二职业;校长放任教师停薪留职,隐瞒不报,截留教师工资作学校收入,或中饱私囊;教育局默许学校行为,或参与联合吃财政空饷。这摊“吃空饷”的浑水在湖南省永州市的多个区县已流淌多年。《三湘都市报》记者在历时半月的辗转调查后,终于为公众揭开了一层层黑幕。但永州市零陵区教育局局长对记者的履职却不以为然,他给力地诘问:“空饷吃的是地方财政,关你记者什么事?公务员吃空饷的更多,你们记者怎么不去关注?”
  已有不少网友和媒体开始对该局长进行了舆论监督的常识普及,但在我看来,这并非要点。局长可能没读过普利策的那句名言,但他肯定懂点“第四权力”。抬出“地方财政”来抗辩,那话外音显然是:“我零陵区的家务事,与你长沙的记者何涉?”又举出公务员的例子,潜台词乃是:“你记者别尽捡我这软柿子捏,那个硬货你敢动吗?”
  其实局长深谙媒体选择性监督的现实,尤其是偏远的中小城市,熟人社会的特征还很明显。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你当地记者怎么好揭了学校的伤疤?正因为本地媒体不大可能有所作为,局长才会有“关你何事”的反击。
  除了媒体在舆论监督中默循“远攻近交”法则之外,“吃空饷”的大范围存在也是零陵区这位局长感到抱屈的原委所在。这么多人在吃,为什么受伤的却是我?本来,吃空饷应该像“人咬狗”,这样才有其新闻价值。但遍地是“空饷”的吃客,事实上已使“吃空饷”的新闻性大打折扣。其结果就变成了,我们在看“吃空饷”的新闻时,就像在看笑话――看谁“不幸”被曝光了,然后再分析曝光背后可能存在的利益纠葛。
  不久前,福建曝出一位“最牛公务员”,吃了九年空饷,一天班也没上过。我仔细读了相关报道,发现这一事件的曝光,居然是因为这个“最牛公务员”已经严重冲击了所在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员工们迟到早退甚至缺勤,单位领导已没法管理。员工来一句“他九年没上班一样拿工资,我缺一两天算什么?”领导们就哑口无言了。可见,曝光“最牛公务员”实属无奈。不到万不得已,谁愿为之!
  永州的事情也很奇怪。说是教师“吃空饷”,但事实上复杂得多。从报道中看,有的是教师与校长合吃,有的是校长和学校合吃,有的则是校长与教育局合吃。吃法不一,对应的责任也不同。若个人吃了,那叫贪污;若是以学校名义截留并用于校务,那叫挪用;知情不报,制作假材料欺瞒人事、财政部门,那叫诈骗。这些行为的规制,国家法律中都有明确规定。至于吃的是地方财政,还是中央财政,都是公共财政,也都得服从于国家法律。除非局长认为,他所在的零陵区享有“治外法权”。
  期待教育局长来解决教育系统中的“吃空饷”现象,不大现实。在制度设计上,贪污、挪用、诈骗乃至纪检监察,并非教育局长之权。若地方职能部门连教育系统中如此严重的腐败行为都查处不了,是否也要有请外地的和尚?上一级的检察机关和纪检机构会作何回应,且拭目以待。
  【原载2011年2月16日《东
   方早报・观察・分析》】
  插图/贪婪/商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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